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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蜡香满园-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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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喜绞了半天脑汁,也没有想出一道应景的诗来,谁让她不是中文系的呢!菊花诗倒有,陶渊明的,“采萄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不过,她要敢用这首诗来冒充是自己写的来谋才女之名,那她离疯掉也就不远了。算了,虚名而已,不如吃肉实在。

    “不错不错啊,小阿喜,你竟然还会背诗。”却是江易晨与王泓宇回来了,听见了阿喜正在念陶渊明的诗,笑着开口道。

    阿喜脸都红了,这首诗太著名了好不好?她可是十六年寒窗苦读出来的啊……如果连道菊花诗都背不出来,那可真是愧对父母掏的学费了。

    “是阿宇你教阿喜的?”江易晨见阿喜脸都红了,不好再逗她,只好问王泓宇。

    王泓宇摇摇头:“我没教过她,不过以前我在家读书的时候,她老是喜欢坐在一旁听。”

    这个很正常,不管上学的孩子多不喜欢学校,不喜欢老师,可是若是谁家的孩子上不成学,那羡慕别人是不用说的,天天只趴在窗外看着别人上学的……也是有的。后来国家解决了义务教育的问题,可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上学的孩子,仍然是存在的。阿喜自己当老师,也见过那样的孩子。

    所以王泓宇说以前的阿喜喜欢坐在他旁边听他念诗,这并不奇怪。几千年历史沧桑,多少朝代幻灭,多少英才成土,但只有人性,亘古不变。家中只能供一个儿子上学,但不代表其他孩子就不想上学。

    “你这个当哥哥的真是太失败了。”江易晨摇摇头,“你有空,也教教妹妹啊!”

    王泓宇被他说得脸都红了,吭哧了半天,最后对阿喜说:“今天晚上你要是有空,就过来找我,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阿喜赶紧答应。她当然是识字的——包括繁体字,也能识得个八九不离十。可是写就有问题了,简体字写习惯了,而且繁体字的结构,她也确实不太清楚,现在有人肯教她,她岂有不学之理?

    到了晚饭时间,阿喜便向父母宣布了哥哥的这一决定,王世安与王张氏大加赞扬,包括一向别扭的王周氏,也难得开口赞成。虽然社会上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多识几个字,总是好事。

    于是阿喜洗了碗后便到了哥哥的房间。农村中人不讲究,也没有那么大的地方去讲究,哥哥的房间里,有一个书架,上面放着不多的几本书,然后有张桌子,有把凳子,再有张床。这两天,王泓宇便是与江易晨挤在一张床上。

    江易晨在自己家肯定不用这样挤的,阿喜看过古代言情小说,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那可都是一人一个院子的,住着又宽敞又舒适,可是在她家,却难得要受受苦了。

    难怪晚饭时他就说,明天一早就回去,阿爹刚才吃过饭,就去王大水家了。

    “哥,你明天也回县城吗?”阿喜问。大哥只怕得跟着船一起走,当然好了,不然,大哥恐怕就会不能及时赶到学院了,村里就王大水家一条船,明天一早走了,后来傍晚才能回来,那哥哥如果要坐这条船,却得大后天才行了。

    “我明天不走。”王泓宇回答说。

    江易晨正坐在床檐上翻书了,听了大吃一惊,道:“明天你不走,你什么时候走?学院马上要开课了。”

    王泓宇说:“我明天上午有些事情……明天下午我会走的,走山路,你放心,不会耽误课的。”

    江易晨想了想道:“你要不稍微等等,明天我让船家船开快点,到了县城,就让我家的船队来……那船大,快些,估计明天晚上能到,后天收了蜡,下午就能走……你坐我家的货船走的话,当天晚上就能到县城,这样比较好。”

    对啊,这样比较好。阿喜听着也点点头。

    王泓宇低头想想,抬起头笑道:“那江兄,小弟就不跟你客气了。”

    江易晨说:“客气什么?你要再客气,我就不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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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章 一锭银子

    阿喜卟哧一笑,这两个人,也怪有意思的。

    王泓宇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拿出自己以前起蒙时学过的《三字经》来,找了半天,找到了“喜”字,告诉阿喜,这是她的名字。

    阿喜歪着头看着王泓宇半天,才说:“哥,我已经跟阿爹说过了,‘阿喜’这个名字不好听,我以后要叫‘王雅文’。”

    王泓宇吃惊地看着妹妹,他离家半年时间,妹妹变化大啊,都有自己的正名啦!

    “王雅文?嗯,这名字不错。”王泓宇点点头,问,“这名字是谁帮你起的?是爷爷?”

    阿喜摇摇头,说:“我自己起的,有天晚上我做梦,梦里面我就叫这个名字。”在这个时空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前世的事情,也慢慢地隔膜了,可不就像一个梦一般?

    可是这个梦太真实了,要她忘记,却是不可能的。

    “梦?”王泓宇愣了,这也可以?

    “这名字不错,像个女孩家名字,还好听。”江易晨也在那边摇头晃脑,“比你哥哥的还有水平。”

    王泓宇听了江易晨这样说,便也不在去管这个名字的事了——反正就是一个名字嘛,叫什么也得叫,虽然农家女孩有自己名字的人不多,但他也知道,有钱人家,比如说江家,女孩都是有自己名字的,正式的名字。阿喜自己给自己起个名字——也不错,看来那时候,阿喜天天搬着小板凳听他念书,蛮有效果的啊。

    妹妹是个聪明孩子,如果生在有钱人家,多读点书,也能是个才女吧……多可惜,现在年纪小小的她,却整天要做那样多的活,哪里有时间去读书?年纪再大一点,就算学,也学不进去了。

    自己也只能稍微帮帮她,明天晚些,自己要就回县城了……

    王泓宇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在纸上写下了“王雅文”三个字,然后开始教妹妹怎么写。

    阿喜写了好些遍,不由得有些气馁,毛笔写起来真是麻烦!用硬笔写字写了二十多年,突然换成写毛笔,一不小心,就歪歪扭扭,像条蚯蚓一样……所以她不得不写得很慢。阿喜心里盘算着,明天找只鹅拨跟毛看看,能不能做个鹅毛笔出来,那个东西据说是钢笔的前身,怎么着也应该比毛笔用得惯。

    至于前世常用的0。5mm的水笔……那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于是后来,王家村的鹅都遭了殃,总是被撵得到处飞,还老被拨毛……王雅文习字的历史,就是鹅们的一部血泪史啊……

    阿喜写了一会儿字,觉得手都酸了,这毛笔根本不是用来写字的,是用来画画的、写书法的,大笔一挥,出来的是漂亮的艺术品……可是用它来写字,真的是太勉强了!

    “你拿笔、用力的方法都不对。”江易晨在旁边看了一阵,就等她说累呢,这时候就上前来,示范她怎么用笔。古人只有毛笔可用,当然有省力的方法,不然,抄书的那些书生,有几手双可以浪费的啊?

    阿喜看着江易晨很认真的教她的样子,心中却突然起了捉弄他的心思,问:“江大哥,你觉得我家这两天招待你,还算客气吗?”

    江易晨一愣,说:“很客气,怎么了?”难道是怕他心里有意见?不会吧,他怎么会是那样小心眼的人。再说,这几天王家也确实是尽力了。

    阿喜慢吞吞地说:“我家今年所有的收成,不过得了二十六两五钱的银子,除掉来回的船费等等开支,其实只有二十五两银子。这些天招待你……”

    王泓宇听到这里,已经知道妹妹接下来要说什么了,连忙制止:“阿喜!你在胡说什么!还不赶快练字!”虽然她说的是实情,但是这个样子说出来,好像强迫江易晨一样,还是让他有些难堪。人穷不要紧,重要的是要有骨气,日子总会有过好的一天,但若骨气丢了,却是找不回来的。

    阿喜于是吐吐舌头,又拿起笔练起来。按照江易晨教她的方法写字,果然手腕要舒服一些。

    但是江易晨没有再说话,只是在一旁沉吟,若有所思。

    第二天一早,江易晨吃了早饭,揣了些干粮,便与王大水上路了。临走之时,江易晨向王世安赠送了一个小小的盒子,说是感谢他们家的礼物。

    王世安掂着这个东西,有些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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