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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刚想说,大叔小心,太烫!就看大叔把包子吃进嘴里,好像打了个转就咽下肚去,丁香佩服地是五体投地,大叔太心急了,还能这么吃包子,大叔的胃是难道铁皮做的,这么隔烫。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其实那个包子着实烫了司凌霄一下,可他已经吃进嘴里,也不好意思当着丁香吐出来,只能咬牙咽下去,被那喷香的包子汤汁烫了那么一下下,就算这样,他还是接着拿起第二个开吃,只是这次他小心了些,先把包子咬开,热气稍微散掉一些,再吸掉包子中的汤汁,才一口吃掉。就这样,司凌霄一口一个,一个一口,他自己就吃了大半笼屉,让丁香不禁诧异他的好胃口。
干活的男人本来饭量就大,再说司凌霄在军营中也是训练出了吃饭的速度和食量,吃饭按点发量,要是吃晚了,可能连渣渣都没得吃。
随后,丁香跟着大叔过起了悠闲的田园生活,她学着习字,打扫卫生,换着花样做饭,跟着大叔下田,几天功夫一眨眼就过去,丁香也渐渐熟悉了院子周围的环境。
司连翘去了刘员外家给人诊治病情,且等病人病情稳定后,才被刘家的一架马车送回家来。
回到六盘镇,司连翘就打发车夫回去了。他路过布店时,就被花大婶叫住了。
花大婶说:“连翘回来了,你知道不,你家来了个娇客,看着倒是个很好的姑娘,不会是你们的师傅给你哥俩找的媳妇吧?”
花大婶无时无刻都在打听最新情况,因为这件事是镇子上的最新八卦事件。古代也没什么休闲娱乐活动,东家长、西家短的,也就是图个乐子。
司连翘刚从邻镇回来,他能知道什么,他都没见过大伙说的那姑娘,只好纳闷往家走。
路上陆续有人告诉司连翘,说他家里来了个姑娘,还是师傅远房侄女,询问是不是他们兄弟二人的媳妇。司连翘最了解师傅的情况,知道师傅没有亲人,他就猜到了,姑娘可能是面恶心善的师兄带回家的。
13初见 。。。
丁香不想在古代做个文盲,不识字的话做事很不方便,不然就是被人卖了也不知道人家在卖身契上写得啥。所以丁香决定她不仅要识字,还要会写字,将来她还想做点小生意,一个字不会写也说不过去。就这样,丁香在小时候都没练过毛笔字,穿越到古代却奋发图强,开始逼迫自己练字了。
袖口太肥,丁香玩不来一手拽着袖口,一手拿着毛笔练字,只好撸起袖口,露出粉嫩的藕臂,提笔写字,没想到还是不行,她不扯着,袖子还是不停往下滑,恼地她把毛笔一放,心想:我这好不容易上进一次,这袖子还不给力,老是挡我的路,我不就不信解决不了这个袖子问题。
丁香思来想去,最后找了两根细细的麻绳来,准备把袖口直接固定在胳膊上,这样袖子就不会滑下来了。可是她自己系不上,还是得麻烦大叔帮忙。
丁香找到正在井边洗衣的大叔。“大叔,我想写毛笔字,这袖口太肥,老是碍事,你帮我把两只袖子系住,这样袖子就不会滑下来,也不会弄脏新衣服。”
大叔司凌霄看着她伸出的洁白柔润的粉臂,眼角忍不住跳了跳,这丁香也太开放些,未婚嫁前就在异性男子面前露脚露胳膊,唉!好歹她这次是为了练字。
司凌霄咳了一声,还是说了丁香一句:“女子露出胳膊不好,以后在外面不要这样。”说完还是给丁香把袖子系住了。
“知道了,大叔,以后我会注意的。”丁香知道大叔是为她好,听话地应了。
丁香觉得大叔要是不提,她也不会刻意记那些封建的规矩礼节啥的。她来到古代后,除了没亲人,没电,没电器,没娱乐,生活单调纯朴一点,其他地方倒也没什么不好之处,比如,吃饭完全可以放心,因为食物纯天然,无农药,无污染;睡觉更是安稳,没有汽车鸣笛的噪音;而且这儿是山清水秀的福地,空气清新,环境优美。丁香熟悉过来后,觉得老天也没那么苛刻她,穿越的地点还是不错的,还有个待她很好的大叔,她这么想着,也算是安慰自己了。
四国的婚姻制度相对开放,男女嫁娶人数没有限制,女子丧夫也可随意改嫁他人。可是数千年来,祖辈遗留下的规矩还是不少,像是“男女授受不亲”;男女各入学堂;成亲之前不能见面等;还有很多还是专门束缚女子的,出嫁从夫,孝敬长辈,相夫教子,行为端庄稳重,不能轻浮随便等等,总之,老祖宗的规矩,被安平公主一改革,就变成“四不像”了,既矛盾又和谐。
毛笔字也不是那么好练的,不然就都成书法家了。丁香拿着毛笔,在纸上“鬼画符”,写了有十几张,她自个都看不下去。这两天她刚学会认一些字,就想学着写写,可没想到这毛笔软趴趴的,太难掌握了,她写的字,怕是除了她自己,没人能认出写的是什么。
丁香泄气了,满脸苦瓜相,她一屁股蹲在椅子上,开始郁闷:这毛笔也欺负现代人,她一鼓作气下个决心容易吗,不行,我还是得去找大叔教给我。呃……大叔是她专属的问题解决器。
大叔还是被丁香喊来教她练字。司凌霄看了看丁香写的鬼画符,不厚道的裂开嘴角笑了,当然,丁香没看到大叔的笑容,不然她非跳脚不可。
司凌霄先教给丁香握毛笔的姿势,还有怎样掭笔蘸墨,他先做示范写了俩字,就写的丁香的名字,丁香也不是太懂书法,只是看到大叔写字挥洒自如,很有大师风范,写的字是刚健挺拔,饱满又犀利,一句话解释,字的风格很像大叔的长相。
丁香再接过笔写字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她没有任何练毛笔字的底子,怎么写都看着丑的没法入眼,像是在纸上爬了一条条黑黑的虫子一样。
司凌霄看丁香拿笔写字笨手笨脚的样子,只好站在她身后,厚实的大手握住了丁香细嫩的小手,一笔一划教给丁香写字。
丁香温顺地靠在大叔的怀中,小手顺着大叔的笔势走,感觉到大叔特有的男性气息环绕着自己,温热的胸膛强壮有力,她似乎都能听到大叔咚咚的心跳声。丁香此时也感觉到了暧昧的气息,她的俏脸自然而然就泛起了红晕,满面霞光。
两人现在的样子若是让外人看见,定以为二人是鹣蝶情深的夫妻,他们相依相偎,姿势暧昧,就算不是夫妻也是一对情深意浓的有情人。
司凌霄闻着丁香清淡的发香,感受着她异常娇软的温香身子,心里又冒出不该有的念头,想到那天自己险些做出失礼的事情,觉得他也是该到了成亲的年龄。司凌霄对丁香产生了绮思遐想,他现在对丁香也是越来越喜欢,虽说丁香不时的冒出句惊人之语会吓他一跳,也会给他惹点小麻烦,可他还是忍不住想了,要是丁香以后能嫁给他,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司凌霄觉得两人相处一段时间,有了感情之后,倒是可以向丁香提亲。丁香没了亲人,自己一定会好好待她,到时候两人像现在这样相处,他种田,她做饭,闲暇时候他教她习字,读书,也算是一对和乐夫妻,夫唱妇随,琴瑟和谐。
金灿灿的太阳高高挂起,照射到司家小院里那颗高大的槐树上,使得树下洒一地碎碎的亮斑,使整个小院显得平静祥和,那庞大的树冠遮起的树荫,倒是给这个院子带来一个乘凉避暑的好去处。
院门大大敞开,家中有人。司连翘怀着满腹的心思走进家中,他瞧着院子里还是一如既往的清静,没有什么变化,好似他听到家中来人的话全是虚话。
司连翘虽然想知道什么姑娘住进家中,他却并没有着急去看来人是谁,也没有做声。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先进屋把自己的医箱放下,又出来打水净面,把自己收拾干净了,才去寻师兄的去处。
司连翘出现在书房门口时,房中的异样气氛正浓,二人身上似乎都是荷尔蒙分泌旺盛,发出了类似动物求爱的气息,正是他的出现,打破了施放在两人之间的迷咒。
司凌霄感官比较敏锐,他抬头看到似笑非笑的师弟时,一向坚强的心脏还是猛跳了两下,就像是被师弟抓到自己在偷情一样,心里别扭地很,他那握住丁香小手的大手不由地抖了一下,在纸上划下长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