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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西厢,打开轩窗。我倚着窗棂想着以后的日子。这样的生活很平静,平静得让人麻木。今天是这样,一年后也是这样。按照这种推算,我似乎可以想到我年近古稀时候的模样。
烈回来的时候,高兴的不得了。他的那种高兴让我很羡慕。
“冉裳,我今天可真是碰到了个对手了。在他的启发下我还做了首好诗。想不想听听?”
对这些东西,我一向也是颇为喜欢的。
当然,这些都是烈喜欢的,而我是他教出来的。
烈清了清嗓子,朗朗道:“青苔古木萧萧,苍云秋水迢迢,红叶山斋小小。有谁曾到?探梅人过溪桥。”
然后,收回了那一副正经的模样,问:“怎么样,怎么样?”
我拍手叫好。
我颇为喜欢那个“萧萧”和“迢迢”。
烈已经二十六岁了,平常人家早就娶亲。可是我们朱门大户就连管家的亲事也得经众人操办。一般都会选择些小户的好人家的女儿。
我知道这一天终是会来的。
晚饭后,母亲趁着人多,当众宣布:“烈,如今你已经到了该继承香火的年纪了。你父亲阿忠为我们诺家鞍前马后地忙了一辈子,说什么我们也得把你的亲事办的像模像样。”
我本来正在往嘴里面塞米饭,听到这,停了下来。
“谁家的姑娘?”烈问。
“呵呵,烈啊,还真是迷倒了不少姑娘呢!~这几天,门口的灾民都没有前来探望烈的那些姑娘多。”诺然说。
说着,还用胳膊肘撞了一下苏玉。
苏玉连忙点头称是。
诺然接着说:“人家姑娘都说是仰望烈的大名,特来拜谒的。结果硬是被烈拒之门外了,唉,可惜!~可惜!~”
苏玉一个外人也不敢插口,便一个劲儿地吃着。
母亲看了一眼阿忠说:“你看看,我就说咱们烈家出人才吧。来求亲的可不是什么小户人家。咱们云曦国的欧阳家可是把聘礼都给抬来了。”
“啊?!”这次,大家的口径当真是统一了。第一次如此的异口同声。
“不是应该我们下聘礼吗?”我问。
母亲说:“可不是。可这欧阳家的千金说了,这辈子非烈不嫁。弄得欧阳先生没有办法,只得上门来找我谈这门亲事。烈的亲事本是要这两年就定的。欧阳家也是个大户人家,待烈又好,这样的机会可是要把握住啊!~”
众人都看着烈。
烈一个劲儿地往嘴里送饭。
“好,今儿趁着人多,我就把这事儿给定下了。大伙儿都忙起来,给烈好好地张罗张罗。咱们诺家和欧阳家的亲事,可是云曦国的大事儿,马虎不得。”母亲说。
阿忠笑得合不拢嘴。
苏玉拍了拍烈的肩膀离席,随后是诺然。
桌子上就剩下我和他。
烈没有说话。
我也没有。
也许这样也好,烈是个出色的男子,但是在我们诺家永远只是个管家。而我过几年也许就要嫁给一个朱门大户,过着大少奶奶的日子。这些都是早就安排好的。
心里很难受,因为我知道,这样一个照顾了我十几年的人要开始另一种生活了。而那种生活与我无关。无论怎样,希望他幸福。
我拍了拍烈的肩膀,准备撤席。转身的刹那,我的手被他按在了肩膀上。
“你不留我吗?不帮我说句话吗?”烈说。
“我?!如果我说了,你就能不结婚了吗?你就能这样陪我一辈子吗?那样公平吗?”
烈的肩膀有些颤抖。
那样一个健硕的男子,我第一次觉得他有些虚弱。
可是我不能说更多的话了。
我也想留你在身边,可是我不能那么自私。
这些日子,靠着诺家的粮食,不少人都得救了,这对于诺家是一场大恩德。
听说诺家要办喜事了,整个云曦国都跟着高兴。
虽然办喜事的只是个管家,但是在这般萧条的时候,正好冲冲喜。
欧阳家得知诺家同意了这门亲事,高兴得不得了。
在云曦国,由于女多男少,往往女子的出身要比男子高些。
从这样的角度出发,这门亲事便算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茶馆说书的说:“大家可知道这小两口是怎么认识的吗?那可是咱们云曦国的大事儿。话说每逢八月十五,咱们云曦国便是有以诗会友这一个传统。那日在黄鹤楼上,欧阳家小姐一身男装,作了首诗差点赢了头筹。可诺家的管家——烈,做了首诗,更是让人拍案叫绝:‘青苔古木萧萧,苍云秋水迢迢,红叶山斋小小。有谁曾到?探梅人过溪桥’。这一首诗啊,可算是就定情了。烈这首探梅诗,可是探到了欧阳家千金的心坎儿里喽!~”
第六十六章 不期,而遇
更新时间2012…11…22 20:03:16 字数:2028
大家都知道了故事的原委,除了烈。
烈的屋子里满是酒气,东倒西歪地酒坛鉴证着他喝了多少杯。而我则是闭门不见客。
我想我要习惯没有他的生活了。那么这就算是个开始吧。
我以为只要我能放下,大家都会好过。可没想到,烈每天竟然醉生梦死。
那又怎样?阿忠看在眼里,那又怎样?
整个云曦国都认定的亲事,能退吗?两大家族联姻的婚事,能退吗?
看到了现在的烈,我就能想到以后的我。
能怎样,还不是那样?
一个与我素未相识的豪门大户,拼的上门当户对。所谓英雄少年,一纸婚书,男娶女嫁。
如此看来,倒是更像是交易。
如果烈能够适应,那么我也该适应。
从小不就学着认命了吗?
梦里,我见到了那个白衣的男子。对了,记得他说他叫白荀的。恩,我在梦里见到了白荀。
当我对白荀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白荀对我说:“傻孩子,你不要想那么多。人的一生只能活一次对不对?按照你想的去做,按照你喜欢的去做。做你喜欢的样子,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我抱着了个球,缩在一棵树下:“那样子,可以吗?”
白荀笑着对我说:“可以啊!~”
我想着,竟然掉下了眼泪。
这滴眼泪是为烈掉的,还是为我掉的,还是为了我的未来掉的呢?
在这滴眼泪掉下之后,马上就被白荀接住了。在他的手心幻化成了朵莲花。
我不知道我想成为怎样的人,但是我想不是现在这样。
我想充实地过好每一天,有能力立于这个世界,有自由翱翔四海。
如果跟着心走,那么我的心一直在告诉我,我想要的那片天地里才有我想要的自由。
推开门,碰到了正想敲门的苏玉。他的手悬在半空。看到我,脸竟然一下子红了。
“额……冉裳姑娘……”
苏玉迟疑着说。
“苏公子,有事情吗?”我问道。
“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看姑娘好多天没有出来了,有些担心。现在放心了。”苏玉一直捂着胸前的一处地方。
“怎么,公子不舒服?”我问道。
“没,没什么。”
苏玉的那块玉佩在他的胸口烧得有些烫人了。
他更加确定,他一直要找到的人就是我。
那么苏玉,你知道我一直要找的人就是你吗?我不光要找到你的人,还要拿走那颗心。
如果知道这样,你还会找我吗?
那块玉佩是青丘的古玉,而我的前世是青丘的灵狐,一个有三千年道行的灵狐,白唯。没想到白荀会把这块玉佩借给东华,没想到东华转世竟然是苏玉,更没想到的是,我竟然要取的是东华的心。
天命让他下凡度一个情劫,而他做梦也想不到是他在天界瞧都不会好好瞧的一只妖。还好,我们以人的身份相遇。这一世,我是人,他亦然。
烈的婚礼张罗的热闹。从朱门豪宅到市井人家。街头巷尾议论的,都是他们。大红灯笼从我们诺家一路到了欧阳家的门口。那叫一个喜庆。整个云曦国的人恨不得都在窗户上贴上红纸冲冲喜。
鞭炮,唢呐一个劲儿地吹奏着。烈强挺着骑上了高头大马,穿着喜服,跟着花轿。孩童们跟着迎亲的队伍一路走到了欧阳家的门口。
这一天乱的热闹。
我想着梦里白荀对我说的话,我不能一辈子都守着这样的一个地方,等着老,等着死。所以我一定要闯出自己的世界的。
我收拾了行囊,就准备等待时机了。
这一天是我们烈家最为热闹的一天。至少我从出生至今,除了我满月那日以外,这是最热闹的一天了。
我写了封书信给母亲,另外一封给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