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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好欢不迟 作者:郁思辰(vip2014.01.21完结)-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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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即便商怀瑛始终认为他没有限制书韵用钱,也一贯给她大方,但书韵却从来都认为,她这五年来,所话费的,都是她自己凭借劳动换取的。
    一个靠劳动来勉强维持收支平衡的女人,突然之间,如一夜暴富一般,拥有了无法计算的家资,一下子排场闹那么大,一下子开销变得跟无底洞一般,书韵一时间适应不过来。
    好在钱花的是值得的,至少,原本一到夜晚就会变得跟黑洞一般的梅林,现在呈现在她面前的是璀璨、耀眼、夺目的明珠一般的梅林。
    临近春节的冬夜,气温不高于零度。造雪机的影响下,梅林的上空稀稀落落地飘洒着柳絮一般的雪片。
    书韵捧起一双手,不一时,就见雪花一片一片地落在她掌心中,化成澄水。
    雪花落在书韵的衣肩上,一片一片渗透进羊绒布料上,将大红色染成暗红色。
    雪花落在红梅的枝桠上,一片一片地堆积起来,像一朵又一朵地白梅花,从红梅的枝头从蹿出来。
    一枝红梅被白雪半遮掩未必能看出来有多美,但如果是千树万枝的雪覆红梅,就可见得,红白相映的花海,比春季里百花盛开是的景象都要美得无法形容。
    书韵无法记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梅的,但是,她却记得,从她爱梅以来,一直最爱的就是红梅。
    红色艳丽、红色端庄、红色喜庆,等等,大约天底下,只有红色这一种颜色,是与不吉利绝缘的。
    书韵从有记忆以来就觉得自己是个不吉利的代名词,所以大约为了补偿吧,希望喜爱红色的东西多一点,能改变自身的命运。
    除了红梅,她还爱正好色的牡丹花。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牡丹自来被誉为是国色天香花中的王者。人若如牡丹,才显得根正苗红。
    书韵历来受她不正的出身所连累,一辈子都苛求不来一个名正言顺的出身。她只有让自己的品行多正派一点,才能弥补自己出身上的不足。
    她也期冀,能在夫家有一个正室的身份,以扫去她二十几年私生女的晦涩。
    一个私生子的出身注定她一路以来的坎坎坷坷,所以,她急需要改变她私生子的命运,急需要改变她子孙后代的命运。
    有学着曾说,中国人受几千年的儒文化熏陶,中国的孩子从出生就在骨髓里被儒文化腐蚀过,所以即便现在的时代不知比几千年前进步了多少倍,但中国孩子血液里的某些腐朽却一生无法清楚。
    像书韵这种,连自己都会替自己感到羞耻的私生子身份,在国外的孩子当中,就没有她那样强烈。
    书韵的想法,就像古代庶出的女儿一样,因为自己庶出被毁了前途了,所以,嫁人的时候,不论人家家境是否及得上自家,只要嫁过去是人家的正妻,她宁愿到抛却金窝银窝,到能做正妻的夫家去忍饥挨饿。
    以自己的牺牲为代价,换取自己儿女的正出身份,以免再遭受如同自己一样被人瞧不起甚至唾弃的庶出身份。
    所以,一向以来都代表“正”的红色,是书韵从会分拣颜色以来就一直看重的颜色,比后来偏爱的紫色,不知道要早多少去了。
    如果一定要在红与紫之间衡量一下高低,紫色是书韵强加给心里的颜色,而红色则是心里不由自主给自己选的一个颜色。
    孰高孰低,其实不言而喻。
    所以,穿红衣、赏红梅,艳压群芳,一向是收敛的书韵想出格地做的一件事情。
    她不是天生就爱争强好胜的,而是她的出身剥夺了她争强的权利。
    为什么要风雪夜踏雪寻梅?只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其实她骨子里也想要出人头地。
    只是理智告诉她,她不能风采太盛,所以她才极致地压抑着自己。
    但是今夜晚不同,就她和黎池两个人,她怎么光彩夺目都抢步了别人的风光,所以,她想怎么光彩夺目就怎么去。
    好在黎池已经习惯了书韵的翻脸无常了。
    前一刻还在因为某一个细节而跟他使着小性子的女人,这一刻却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他为她营建的风景当中去了。
    黎池没有立刻就参与到她们当中去。
    如果梅花也有灵魂的话,黎池相信,在当今这个世界上,大约也只有书韵才能当得起梅精这一个称号。
    隐忍是书韵的天性,隐忍又何尝不是梅的天性呢?
    梅开在冬末交春之际,大抵与繁花相比较,梅也算得是花之家族中备受冷落的“私生女”,但梅与书韵一样,都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黎池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过书韵奔跑了。不!他应该是压根就没见过她这么兴奋地跑过。
    她自从身体败坏以后,就一直都力不从心,跟商怀瑛虽然没有生育的压力,她的身体却再也负担不起她劳累。
    造了一下午的雪,梅林的地又是最原始的土地,这会儿的积雪足可以盖过人的脚背了。
    书韵刚开始奔跑时,并没有留心脚下,加上她身轻如燕,所以跑起来也没费什么劲。
    到她跑到红梅群中时,她的体力已经消耗了一半,她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到脚下,当她发现自己脚下原来积雪深厚后,她每走一步都深陷到积雪层中,所以,就再也没有飞起来了。
    停在梅群中央,朝黎池招手道:“池,快过来。”
    黎池双手插兜,他倒是也想走出来风度翩翩,可惜自己造的雪坏了自己的风度。
    脚下深一脚、浅一脚,愣他是芝兰玉树,也是一棵歪脖子树。
    重心、平衡都无法在雪地里保持良好,黎池以蜗牛的速度抵向书韵。
    当他终于爬行一般来到书韵的跟前时,书韵已经笑得前仰后翻。
    “你你……你怎么就这么执拗呢?伸出手来不是好走一点吗?为什么非要插在口袋里呢?”
    “还有帽子!那几天起早贪黑,你都没有戴帽子,这才多大点的地方呀!你怎么就连一件羽绒服的帽子都看的上眼了呢?你悄悄这帽子!哦,等一下!”
    书韵就跟命令时间停止似的,命令黎池不许动一下。
    她飞快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来手机,“咔嚓”给黎池来了张特写。
    而后,故意飞快地在黎池眼前晃了一下,收起来说:“我要把这张照片永久保存起来,以后你要是欺负我了,我就拿出来给人看,看看你黎池也有……哈哈,用时下非常流行的话来说,掉粉呀!”
    黎池一向清俊洒逸,他为了陪书韵来一场踏雪寻梅,从来不穿红的人都穿了红色的羽绒服了。
    羽绒服本身就毁人,黎池还戴上连在衣服上的帽子,这样子,记录在照片里可真是要多搓就有多搓了。
    尤其对黎池这个平实妖艳得连女人都忌惮的男人来说,如果他是偶像明星的话,绝对掉粉。
    但黎池他不是明星,他才不在乎呢!
    完全忽视书韵没有形象的嘲笑,黎池慢悠悠地从口袋里伸出自己的双手,抓过书韵在冰雪里已经冻得通红却浑然不自知的双手。
    黎池将她的小手捂在自己宽大、温厚的手掌心中。
    书韵被忽来的一股暖流灌输,点击一般从手背一直延伸到心上。
    原本还在哈哈大小的嘴角忽然僵住。
    他为什么不要形象,哪怕摔跤也要双手插在口袋里?
    原来他并非为了她所谓的什么形象问题,而是他要暖着自己的手到她身边来,帮她暖手。
    一忽儿捧雪,一忽儿在梅花枝头挑弄雪花,书韵的手其实有点冻伤,黎池仅仅包裹住她的双手,却一直都没能把她捂热。
    权衡之下,黎池只得变幻方式,改为裹着她的手来回摩擦按摩。
    这么冷的天,要是冻伤了手第二天就要生出冻疮来了。
    马上就要过节了,她那么骄傲的人,如果生了冻疮,手指都肿的都跟萝卜一样,她又要羞于见人了。
    换成往年倒也罢了,可是今年不行呀!
    黎池这一想,就更加卖力地挫揉起来,直到,书韵的手连手指都恢复到正常的温度为止。
    在雪地有两个倒影,一大一小,大的一直在帮小的暖手,雪上面的影子大都是静止的,只有在两人中间的位置上,有一个小球一样的东西一直在不停地运动。
    书韵就一直盯在影子小球上面,到黎池为她揉完手,她已经感动的鼻尖上开始滴落水珠。
    这么些年以来,她和黎池多么像一对患难夫妻,饱经风霜,终于在过年团圆夜前相聚。
    书韵忽然想明白了为什么以前的话本里像李三娘、窦娥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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