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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拦住那位女士的郑谐,正好接得住因重心不稳直扑进他怀里的筱和和。
那女子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头,或许仍是指望郑谐会追她,但她见到的恰是筱和和紧紧地抱着郑谐的腰回头朝她挤眉弄眼摆一个V字手势的得意表情,更是气得全身发抖,狠狠跺了一下脚,扭身快步走掉了。
郑谐要扯开筱和和,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腰,把头枕到他肩上,在他耳边悄悄说:“你如果追上去,她一定会以为你看上她了,从此可就死缠着你不放啦。”又丝丝地抽着气,“你难道真的对她有兴趣?这女人蛇蝎心肠,我的脚都快被她踩残了。”
郑谐说:“活该。”
直到郑谐结完帐,筱和和还保持着树熊的姿势,拉拉扯扯地半抱着郑谐的腰,被他拖着走出去,引了不少人的侧目。
她几分钟后便自知理亏,觉得自己闹得过火了,怕郑谐真的不理她,所以就死缠着他。他一向吃软不吃硬,通常只要她态度柔软地巴着他,他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所以她抱紧了他的腰坚决不放手。
“你今天喝酒了?”
“嗯……没有。”在郑谐低头靠近她时,她立即否认。郑谐讨厌说谎,所以刚才其实她一句谎话都没讲,他即使恼她也抓不住原则性错误。
没料到今天不是郑谐自己开的车。刚出了饭店门口,小王已经把车开了过来,见到他们那副样子一脸的吃惊,一边开车门一边问:“筱小姐怎么了?”
“她脑子疼。”郑谐面无表情地把和和塞进车里。
郑谐一路没说话。筱和和借着脑子发热放肆一场的那股使坏劲儿一过,就开始心虚了。
“呃,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谁知道这女人这么不经刺激啊。”她扯一扯郑谐的袖子小声说。
郑谐不说话。
“你明明可以跟她解释清楚。你是故意的。”
郑谐干脆闭眼休息。
哎,这么容易生气。和和也不说话了。
她拉开背包拉开链试着掏MP4听音乐,伸手摸了半天又没找到。当着郑谐的面她不敢让司机小王开车灯以便她可以把包翻个底朝天,那样郑谐会更气的。于是她又放弃了听歌的念头,规规矩矩地双手交叠着坐好,又想起什么事,刚刚开口:“我……”
“小王,开音乐。” 郑谐说。
“呃?是。”郑谐向来喜静,所以只要他在车上,音响就是闲置的。小王仔细地挑选了最安静的音碟。车内被一种接近教堂音乐氛围的音乐充满。
“你是不是对我特别的失望,就像我妈妈一样?”和和被忽视得太彻底,决定换一个方式道歉。
“为什么?”
“我不思进取不学无术消极处世得过且过。”
“居然能记住这么多成语,怎么不见你以前语文考过高分?”
和和又无言以对了。
“筱和和,今天谁让你不痛快了?”
“啊?没。我自己无聊,提前过明年的愚人节玩玩。”
“你今天跟谁在那家店吃饭?”
“同学。”
“男的?”
“有什么分别?”和和又开始焦躁了。
郑谐又没说话。
和和觉得今晚多说多错,干脆闭上眼睛假寐。
郑谐打量了一下和和,发现她今晚反常地化了浓妆,穿着淑女款的连衣裙。
那裙子是和和要参加工作面试时,他陪着她去买的。结果这件五位数的衣服害和和失了一个她渴望已久的工作机会。
那家公司初始待遇不高,但和和很仰慕其中某位设计师,而她穿这样一身去,识货的面试官当即认定这姑娘是来玩的。
郑谐买东西时没有看价格的习惯,和和又神经大条,关于这个他倒真是忽略了。
后来和和就恨透了这件衣服,如果她穿这件衣服,通常都证明她不高兴,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
今天不知她见的是谁,居然打扮得这么隆重。
和和的包扔在一边,是她自己用很多块布一针针拼缝起来的,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上好的和田,就被她这么糟蹋。
她的包总是非常大,鼓鼓囊囊。他常常有幸欣赏到那包里的风景,面有大大小小的小包好几个,分别装着钥匙,硬币,手机,CD机,MP4,伞,纸巾,太阳镜,化妆品,喝水的杯子,有时还有玩具和薄外套,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无论她要找什么东西,她都需要把包翻个底朝天,所以当着他的面的时候,为了不被他训,她基本上什么都找不到。
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他敢肯定是地摊货,但被筱和和自己缝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彩色石头,看起来倒显得很特别了。
换作别的女人这样打扮,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倒也协调。
比起那些他认识的同样学美术的行为艺术家,和和无论个性还是生活习惯已经算非常正常了,他为此感到很欣慰,并且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功劳。虽然他也曾疑心,他的过多管制从某种程度上扼杀了和和的创造力。不过,艺术的顶端是颠狂,他宁可和和平庸。
筱和和是奇怪女子。大多时候笨手笨脚,什么也做不好,学了很多年做饭,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不会收拾房子,她的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但又非常灵巧,很小的年纪就已经会给芭比娃娃自己做衣服,给她一叠纸和一堆布,她可以用很短时间变出一个动物园。
郑谐收回视线,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她嘴巴甚严,不想说的,拷问也问不出。
很快就到了家,郑谐陪和和一起上楼,看着她进门。
和和在门口又找不到钥匙,在包里翻来翻去,楼梯的声控灯灭了好几回,每次都得跺一下脚。她窘得想找地缝钻进去,把身子背对着郑谐,躲开他的眼光。
“你自己一人这样多危险。”郑谐念她心情不好,没有再多说。
终于找到了,和和开门时,郑谐说:“真的给我换了床单和被套?”
“嗯。钟点工前天刚全部清理过。”
“那么把我的钥匙拿给我,我今晚住这边。”既然房间已经打扫过,郑谐困得不想再多走近一小时的路。他从来不带这边屋子的钥匙,每次都是到和和这儿来取。
和和恭恭敬敬地递上钥匙,认真地说:“今晚真的对不起,你别生气。”
“没关系,下不为例。”郑谐心平气和地说,“早点睡,明天早晨八点我过来吃早餐。”
和和的头嗡一下大了。
她还以为郑谐真的不跟她计较今天的事了,原来他自有别的法子来整他。他存心害她大好的周末又睡不成懒觉。
5…一直下雨的星期天(1)…修改版
我忽然有了好想谈恋爱的意念/只是我怀疑这是一时寂寞的馊意见
——《一直下雨的星期天》
周日的早晨,按惯例要睡到中午才起床的筱和和手忙脚乱地提着一堆早餐往楼上跑。
外面下着雨,她一边收伞,一边小心地保护着手里提的几包东西,肩膀和裤腿都淋湿了。
她跟郑谐在一起时,腕上都要戴一块表,时时提醒她时间。刚才看了一眼,还差五分钟就八点了。
真是奇怪。郑谐明明就从来没有跟她发过火,也很少给她脸色看,但她就是有点怕他。
或者也不能算怕,因为和和敢跟他斗嘴撒娇,敢当面骂他是坏蛋,愚人节也耍花招整过他,甚至还敢像昨天那样捣乱他的正式约会,但是她却不敢违抗他的话。
从小到大,郑谐让她做什么,她很少有勇气说“不”,也很少拒绝得了。
想到郑谐从来没跟她发过火这个问题时,她脑子里轻轻地跳过一个画面,很快又消失了。
唉,大概也许可能,这种事还是发生过一回半回的。
不过在她这二十五年的漫长人生里,九千多天,二十多万小时,一千多万分钟,那一点点小事,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她一向很看得开,只记恩,不记仇,也只记好事,不记坏事。
和和气喘吁吁地往楼上跑,她上班快要迟到时都没这么卖力过。
想来扼腕,郑谐这么时时要求纪律至上效率优先的人,就应该进公务员队伍去整风肃纪,净化政府办公环境,而不是把本领都用来整治她。
和和住六楼,没有电梯,当初只因为贪恋那小小的斜屋顶的阁楼。
房子登记在她名下,毕业还不满一年时就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