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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8月17日,《人民日报》刊登报道,称赞北京宣武钢铁厂“克勤克俭加速生产发展”,“这个拥有九座小高炉和四座转炉、电炉的钢铁厂,是1958年用城墙上的旧砖,在一个野草丛生的苇塘上兴建起来的。现在全厂职工仍然保持着建厂时那种艰苦朴素的作风”。
这家报纸同日配发的评论更是“画龙点睛”般指出:“宣武钢铁厂的出名,是勤俭起家的缘故……原来,这个小厂是在一个苇塘上用城墙上的旧砖建起来的。”
拆除城墙的行动,在1957年曾出现一次小小的“波折”。
1957年6月,国务院向北京市批转文化部的报告,称:“北京是驰名世界的古城,其城墙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对于它的存废问题,必须慎重考虑。最近获悉,你市决定将北京城墙陆续拆除(外城城墙现已基本拆毁)。针对此举,在文化部召开的整风座谈会上,很多文物专家对此都提出意见。国务院同意文化部的意见,希你市对北京城墙暂缓拆除,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加以综合研究后,再作处理。”北京市接通知后,制止了拆城墙之举。
但是,1958年,毛泽东明确提出拆除北京城墙;随后在“大跃进”浪潮中,北京市又在总体规划草案中明确提出“城墙、坛墙一律拆掉”;9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作出拆除城墙的决定,这使得零星的拆除城墙行动,变成大规模的群众运动。
次年3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又决定:“外城和内城的城墙全部拆除,需争取在两三年内拆完”,随后就有组织有计划地拆除了外城城墙和内城的部分城墙。
1993年11月16日,当年的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周永源,就北京城墙拆除问题,向笔者作了这样的回忆:
毛主席主张拆城墙,毛选五卷里也说这是中央的决定,一建国就这样定了,因此很多领导人都主张拆。
…
拆除城墙行动(5)
…
彭真对拆城墙在公开场合坚决得很,可在底下和我们搞规划的人谈时,说要慎重。主席说要拆,他当然公开得说拆,但他又问我们:历史上北京发过大水没有?城墙起过作用没有?城墙可以利用起来吗?比如在上面修高架铁路、搞交通等,能不能搞个规划?就这样,我指挥做了规划方案。
彭真还说,如果非拆不可,能否保护城的四个角,能否把城门楼保留下来?只拆一部分,把城里城外连起来就可以了,留下四个角,让后人知道城墙的位置?
关于城墙,主席说这是皇帝老子怕农民造反的,要这些干吗?主席对旧东西是有看法的。
拆城墙这件事,从解放至今,一直有争论,大家都动感情。甚至有人说,毛主席搞“文革”错了,拆城墙也错了!为什么不做结论:拆城墙也错了?
我认为拆错了!可以打几个豁口,但城门楼应该保护。
当年都市规划委员会道路组组长郑祖武,在50年代中期,做了一个保留城墙、在护城河外建设二环路的规划。后来,他又奉命研究如何利用城墙并加以保留。
1995年4月26日,郑祖武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回忆道:
拆城墙是毛主席提出来的。据主张拆城墙的专家说,解放军见了城墙就恼火,因为城墙死了多少人!陈干就不止一次这样说。两年前西安开会讨论保护城墙的问题,兰州一位老专家,叫任震英的,就说北京的城墙拆错了。陈干说,西安的城墙应该保,但北京应该拆,解放军为城墙死了多少人?这个说法在当时也有一定道理。
我个人的看法是,我既无拆城墙的想法,也无保护城墙的想法。50年代,我做二环路的规划,在距城墙以里30米处建房,如新侨饭店就是。我就向里划了30米红线。城墙外怎么办?城墙与护城河有一定距离,大约是三四十米,有的地方也只有一二十米,过了就是护城河。为什么不在护城河以外修路呢?我们是要在那里修快速路的,那个位置是需要路的。在这里修路,就可以在出城门的桥下面挖下去做立交,这很节约。于是,我们在这以外几十米划了红线。当时苏联专家斯米尔诺夫、勃得列夫也认为这是对的,他们都同意。1954年、1955年,这个规划就部分实施了。
这表明了我对城墙的态度。我虽然没有拆城墙的想法,但按照我做的方案实施,城墙自然也就保下来了。
后来要拆城墙,我也没什么反应,领导说要拆就拆。后来市政府也决定了,毛主席说话一句顶一万句。那时候,毛主席说话是非常有组织性的,从战争年代过来以后,解放军的组织纪律性和觉悟都很高。
过去我是从工程角度来考虑修滨河环路的,我也不是很爱城墙。但我想,这玩意怎么拆得完?多少土方量?也不是一句话就拆得掉。
“大跃进”期间,大伙儿拆城墙取土取砖,那时是极左高峰,外城拆完了,内城剩下了一半。
大约是1963年、1964年,郑天翔让我研究城墙的防水问题,让我查历史上北京被永定河淹过几次,城墙起过多大作用。我还真找到了一个史料,表明一次城墙防住了水,城门打不开了,后来还是用大象打开了城门。那时市里有一个想法:能不能利用城墙剩余的部分挡水防水?
1964年,又让我做城墙上走车的方案,这被叫做“高台方案”。但是第二年修地铁,要从城墙直挖下去,“高台方案”也就没有了意义。
“文革”期间,有不少人贴了我的大字报,批我搞“高台方案”是想恢复城墙。其实,我并无保的意思,但按照50年代我做的滨河环路方案,城墙也就保留下来了。
当年在北京市委负责城市建设工作的郑天翔,在1989年对拆除城墙一事作了这样的回忆:
城墙和城门楼是北京城最显眼的标志,要不要拆除或怎样拆除,争论很大,问题也很复杂。1953年,为了交通方便,曾考虑拆除西直门城楼和箭楼。随后的实践表明,为了疏导集中的交通流量,在交通要道道口还需要设置大小不等的转盘,证明环绕城门楼可以建造成交通干道的转盘,采取适当措施,城门楼不会妨碍交通。因此,我们在规划总图上对城门楼明确予以保留。城墙封闭了城内外的联系,决定拆除;但对于是全部拆除,还是保留四周的城角,或者是拆到底改建为环城路,还是拆到一定高度改建为立体交叉的高速干道等等问题,都需要做进一步研究。因而,1958年虽有过拆城墙的指示,研究结果还是暂缓行动。崇文、宣武城门楼是在修地铁时拆除的。朝阳门城楼有坍塌危险,当时又无力修缮,1956年拆下来,材料一律保存。十年内乱中,在拆除城墙时,除正阳门、前门箭楼、德胜门外,其余各城门楼通通被拆除。古城风姿,为之减色。
“大跃进”结束之后,全长39。75公里的北京城墙的状况,正如郑祖武所言,“外城拆完了,内城剩下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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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实施的故宫改建计划(1)(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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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中尚余立柱的西直门。(罗哲文摄)
1957年底,北京市对几年来拆下来的一批古建筑材料作了处理。
12月20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市财政局、房地产管理局、文化局、园林局、道路工程局联合上报的《关于检查现存各处拆除的古建材料的情况和处理意见》及张友渔副市长对此的批示。联合报告称,这个报告是遵照市人民委员会第5次行政会议的决定,由几个有关局约同文化部古建修整所,对北京市拆除的古建筑物,作了一般检查和鉴定之后提出的。
联合报告及张友渔批示附下:
(一)朝阳门门楼:该门楼拆除后由房地产管理局保管,共管有材料398立方米、琉璃瓦件21455块,其中缺棱短角的约占30%。现在琉璃瓦件仍如数保管;木料由修缮公司动用了350余立方米,现存约40余立方米,大部分腐朽,不能再做修缮古建之用,拟请准予报废。(张批:可以。文化局研究是否复建,并鉴定材料是否可用。)
(二)广安门楼:共存有大小方木元木、椽子、飞头等812根、板片碎木112。57立方米、花边构件2014件、天花板21块及砖瓦兽头等件。部分腐朽,部分尚可用作修缮古建(经查在五公尺以上的有66根,约合51立方米)。其余木料拟拨给房管局选用;再不能用的即由财政局
处理。(张批:可以。)
(三)牌楼等项:由道路工程局保管。除帝王庙牌楼(必须照原样迁建)外,尚有东西四牌楼、东西交民巷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