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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陈占祥陷入了孤立。
这次会议之后,1949年12月19日,北京市建设局局长曹言行、副局长赵鹏飞提出《对于北京市将来发展计划的意见》,表示“完全同意苏联专家的意见”。
《意见》说:“如果放弃原有城区,于郊外建设新的行政中心,除房屋建筑外还需要进行一切生活必须设备的建设,这样经费大大增加(据苏联专家的经验,城市建设的经费,房屋建筑占百分之五十,一切生活必须的设备占百分之五十,如果因新建房屋而拆除旧房,其损失亦不超过全部建设费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且必须于房屋建筑与一切设备完成后始能利用。新建行政中心区一切园林、河湖、纪念物等环境与风景之布置,限于时间与经费,将不能与现有城区一切优良条件相比拟。同时如果进行新行政区之建设,在人力、财力、物力若干条件的限制下,势难新旧兼顾,将造成旧城区之荒废……我们认为苏联专家所提出的方案,是在北京市已有的基础上,考虑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情况,及现实的需要与可能的条件,以达到建设新首都的合理意见,而于郊外另建新行政中心的方案则偏重于主观的愿望,对实际可能的条件估计不足,是不能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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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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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后,梁思成、陈占祥感到,必须立即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阐明自己的观点。
“我与梁思成先生商量,他说他的,我说我的,开会以后我做规划,梁先生写文章,这就是方案出来的经过。”陈占祥回忆道。
1950年2月,著名的“梁陈方案”,即梁思成、陈占祥《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完成了,梁思成自费刊印,报送有关领导。
梁思成接受陈占祥的建议,修正了在五棵松“新市区”建设行政中心区的观点。“梁陈方案”提出:“为解决目前一方面因土地面积被城墙所限制的城内极端缺乏可使用的空地情况,和另一方面西郊敌伪时代所辟的‘新市区’又离城过远,脱离实际上所必需的衔接,不适用于建立行政中心的困难,建议展拓城外西面郊区公主坟以东,月坛以西的适中地点,有计划的为政府行政工作开辟政府行政机关所必需足用的地址,定为首都的行政中心区域。”
这份长达2.5万字的建议书,共分“必须早日决定行政中心区的理由”、“需要发展西城郊,建立新中心的理由”、“发展西郊行政区可用逐步实施程序,以配合目前财政状况,比较拆改旧区为经济合理”3个部分,并附8项说明。建议书在最后连用了7个“为着”以表达殷切之情:
我们相信,为着解决北京市的问题,使它能平衡地发展来适应全面性的需要;为着使政府机关各单位间得到合理的,且能增进工作效率的布置;为着工作人员住处与工作地区的便于来往的短距离;为着避免一时期中大量迁移居民;为着适宜的保存旧城以内的文物;为着减低城内人口过高的密度;为着长期保持街道的正常交通量;为着建立便利而艺术的新首都,现时西郊这个地区都完全能够适合条件。
在“必须早日决定行政中心区的理由”一节中,《建议》提出,行政中心区的确定是此次都市计划的最主要因素,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事关全局,必须慎重:
政府行政的繁复机构是这次发展中大项的建设之一。整个行政机构所需要的地址面积,按工作人口平均所需地区面积计算,要大过于旧城内的皇城。(所必须附属的住宅区,则要三倍于此。)故知这个区域在何位置将决定北京市发展的方向和今后计划的原则,为计划最主要的因素。
更具体的说,安排如此庞大的,现代的,政府行政机构中的无数建筑在何地区,将影响全市区域分配原则和交通的系统。各部门分布的基础,如工作区域,服务区域,人口的密度,工作与住宿区域间的交通距离等,都将依据着行政区的位置,或得到合理解决,或发生难于纠正的基本错误,长期成为不得解决的问题。
《建议》强调,历史文化名城不容伤毁,行政中心区的确定,涉及交通、拆迁、市民生活与工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如果原则上发生错误,以后会发生一系列难以纠正的错误:
北京为故都及历史名城,许多旧日的建筑已成为今日有纪念性的文物,它的形体不但美丽,不允许伤毁,而且它们的位置部署上的秩序和整个文物环境,正是这座名城壮美特点之一,也必须在保护之列,不允许随意掺杂不调和的形体,加以破坏。所以目前的政策必须确定,即:是否决意展拓新区域,加增可用为建造的面积,逐步建造新工作所需要的房屋和工作人口所需要的住宅、公寓、宿舍之类;也就是说,以展拓建设为原则,逐渐全面改善,疏散,调整,分配北京市,对文物及其环境加以应有的保护。或是决意在几年中完成大规模的迁移,改变旧城区的大部使用为原则,——即将现时一百三十万居民逐渐迁出九十万人,到了只余四十万人左右,以保留四十万的数额给迁入的政府工作人员及其服务人员,两数共达八十万人的标准额,使行政工作全部安置在旧城之内,大部居民迁住他处为原则。现时即开始在旧市区内一面加增密集的多层建筑为政府机关,先用文物风景区或大干道等较空地区为其地址;建造政府机关房屋,以达到这目的。(不考虑如何处理迁徙居民的复杂细节,或实际上迁出后居民所必需有的居住房屋的建造问题;也不考虑短期内骤增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居住问题,和改变北京外貌的问题。)……如果原则上发生错误,以后会发生一系列难以纠正的错误的。关系北京百万人民的工作、居住和交通。
在第二节“需要发展西城郊,建立新中心的理由”中,《建议》首先列出建设行政中心区的11个条件,包括部署须保留中国都市计划的优美特征、建筑形体表现民族传统特征及时代精神的创造、要有足用的面积和发展余地、避免大量拆迁劳民伤财、不增加水电工程困难、住宅区与办公区接近以减轻交通负担、促进全市平衡发展、控制车辆流量、取得与旧城体形的和谐、保护文物建筑等。《建议》指出:
一个城市的发展,必须使其平衡。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城市因为无计划,无秩序,无限度的发展,产生了人口及工商业过度集中,城乡对立尖锐化的现象,造成了人口过挤的“城中心区”,极拥挤的住宅楼房,所谓“贫民窟”,以及车辆拥挤等等病态,是我们前车之鉴……因政府中心在城内,人口增加,则供应商业亦必更加发展,城内许多已经繁荣的地区必更繁荣起来,或是宁静的住宅区变成嘈杂的闹市。世界上许多工业城市所犯的错误,都是因人口增加而又过分集中所产生的。伦敦近年拟定计划以五十年长期及无可数计的人力物力去纠正它的错误。我们计划建都才开始,岂可重蹈人家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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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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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苏联专家提出的利用东交民巷操场空地并沿长安街建办公楼的设想,予以批评,指出这将导致“欧洲十九世纪的大建筑物长线的沿街建造,迫临交通干道所产生的大错误”。即使沿长安街建设,所能解决的机关房屋“只是政府机关房屋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他部分仍须另寻地址”。而且,“以无数政府行政大厦列成蛇形蜿蜒长线,或夹道而立,或环绕极大广场之外周,使各单位沿着同一干道长线排列,车辆不断地在这一带流动,不但流量很不合理的增加,停车的不便也会很严重。这就是基本产生欧洲街型的交通问题。这样模仿了欧洲建筑习惯的市容,背弃我们不改北京外貌的原则,在体形外貌上,交通系统上,完全将北京的中国民族形式的和谐加以破坏,是没有必要的。并且各办公楼本身面向着嘈杂的交通干道,同车声尘土为伍,不得安静,是非常妨碍工作和健康的。”
《建议》强调,“日后如因此而继续在城内沿街造楼,造成人口密度太高,交通发生问题的一系列难以纠正的错误,则这次决定将为扰乱北京市体形秩序的祸根。为一处空址眼前方便而失去这时代适当展拓计划的基础,实太可惜……我们的结论是,如果将建设新行政中心计划误认为仅在旧城内建筑办公楼,这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加增问题。这种片面的行动,不是发展科学的都市计划,而是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