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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9日苏联宣布参战。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才接受波茨坦公告。军部反对无条件投降的主要理由之一是战犯处理问题。他们要求在接受公告时附加的条件是,战犯由日本方面自发地进行处理。不过最后军部也妥协了。
可是,在冷战体制下,对日本战争责任的追究,实际上只有部分军人、外交官被盟国送上法庭。因违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条例第5条a项“破坏和平罪”——参加侵略战争策划、准备、开始、实施,或为此共同策划罪而被起诉、判决的所谓甲级战犯有28人。详情如下:曾担任过首相的东条英机等4人;皇宫内大臣木户幸一;陆军军人除荒木贞夫外,还有12人(包括曾任首相的东条英机、小矶国昭则为14人);海军军人除山岛田繁太郎外还有2人;外交官除松冈洋右外还有3人;经济官僚除贺屋兴宣外还有1人。日中战争期间担任首相的近卫文在被捕前服毒自杀。曾任东条内阁商工大臣的岸信介曾作为战争嫌疑犯被捕,但因与他经历相同的星野直树已被起诉而免诉。
选择起诉对象时强烈地反映了美国的意向。这一点和纽伦堡的审判有所不同,纽伦堡审判时,美、英、法、苏四国均以平等的权限参加。而远东军事法庭,以美国的基南任局长的国际检察局,虽然逮捕了与财阀有关的12名嫌疑犯,但最后一个人也没有被起诉。
在审判时,除松冈洋右等2人病死,1人(大川周明)发疯以外,其余25人全部被判处有罪(1984年11月12日)。其中,东条英机等7人被判处绞刑,于现任天皇的生日1948年12月23日这一天执行(被起诉的时间是昭和天皇的生日1946年4月29日)。
另外,一般战犯是在南京、马尼拉等曾经被日本占领过的地方分别开设的49个法庭进行审理的(横滨法庭是日本国内唯一的法庭)。这些所谓乙、丙级战犯的审判,量刑比较严格,判处死刑者共有984人。这些战犯的审判存在的问题是,严惩的并非下达虐待俘虏等命令的实质性负责人,而只是执行者。
第四部分:补偿问题的核心与对历史的认识是非不清的战争责任
在追究日本的战争责任方面所存在的关键问题是未经日本人亲手审判战犯。当然,更没有成立像德国“纳粹罪行追究中心”那样的机构。应该由日本人亲手追究财界、官僚、司法界、新闻界以及其他各界的战争责任。天皇的战犯问题也由于从美国的远东政策考虑而没有起诉(澳大利亚曾主张起诉天皇),天皇制得以保留下来。据说,东京法庭律师团的基本方针是“不涉及天皇的责任”。
早在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占领日本之初,他对日本采取的基本政策就是在解体军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同时,继续保存天皇制。战后补偿问题最终不得不涉及天皇制的问题。由于未起诉战争最高责任者天皇,使得所有的战争责任都是非不清了。如上所述,东条内阁的商工大臣岸信介、因战争嫌疑犯曾被关押在巢鸭监狱,他对制定抓劳工强制劳动的政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战后他还能就任首相的原因就在于战争责任问题被搞得是非不清。
东京法庭判决时曾有这样一些少数人的意见:“法国贝尔纳尔法官提出,发动太平洋战争的主要责任在天皇,不惩罚天皇而只惩罚其他同案犯是不合理的。”澳大利亚代表韦伯审判长也指出,即使是“为了保护所有盟国的最大利益而决定免除天皇的罪责”,但“应负最高责任的天皇已被免除了罪责,在对其他被告量刑时就应有所考虑。”
第四部分:补偿问题的核心与对历史的认识在安汶判处了谁
在南太平洋新几内亚岛附近的安汶岛上设有日本海军基地和俘虏集中营,那里的日军曾对澳大利亚军等盟国的官兵进行过屠杀和虐待,战后,他们被判处为乙、丙级战犯。澳大利亚以判处这些战犯为题材,制作了《在安汶判处了谁》的电影(1991年)。电影揭露了东京法庭和判处乙、丙级战犯存在的问题。在此,我想把有关内容简介如下:
驻安汶岛日军最高级负责人、司令官高桥中将因处死和虐待俘虏之嫌疑而被起诉。可是他却托辞说俘虏完全交给收容所所长池内大佐管理,自己没有参与,也不了解虐待俘虏的情况,因而被免罪。不知什么缘故,在调查高桥中将的犯罪事实时,东京盟军总司令部也持不配合态度,拒绝提供资料。最后,被判为有罪和处决的仅仅是按上级命令不得不处死俘虏的下级执行者。这是乙、丙级战犯审判中存在的共同问题。
电影展现了战争的愚蠢性和胜利者审判的不彻底。同时,还反映了在美苏两极的冷战体制下,美军的远东战略对战犯的审判产生了影响,盟军总司令部对高桥中将的有罪取证调查持非合作态度,正是因为他们事先抱有让这位中将将来与美军占领政策合作的目的。检察官澳大利亚军人科弗上尉和盟军总司令部派来旁听(?)此次审判的美军情报人员贝克特少校之间曾有如下一段对白。两个人围绕是否应当起诉天皇进行对话,这一段对白,简明、坦率,令人感到震惊。
科弗上尉:“你来旁听审判……”
贝克特少校:“作为东京审判的参考。”
科弗上尉:“高桥之后,就该天皇了?”
贝克特少校(表示惊讶的样子):“你还不知道吗?已经决定不起诉天皇了。”
科弗上尉(吃惊地):“为什么?”
贝克特少校:“战败国的领导人有利于占领行政,不应杀掉,而应利用。这是吸取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德国的失败教训。”
科弗上尉:“是贵国吸取的……”
贝克特少校:“是从失败中学来的。”
科弗上尉(气愤):“请看一看日本人都干了些什么,应该惩罚领导人。”
贝克特少校:“应从政治上考虑……”
随着电影情节的进展,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如果没有高桥中将的命令,在安汶岛上,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处死、虐待盟国官兵,显然都是按照他的命令执行的。顽固坚持没有屠杀、虐待俘虏的集中营所长池内大佐,最后也终于无法否认事实而剖腹自杀。可是,高桥中将却已经被判决为无罪。于是,受命处死盟国官兵的执行者田中中尉被起诉。
真正受审判的是谁
在军事法庭审理过程中,田中中尉就安汶岛发生的事情淡淡地吐露出真情,承认了自己根据命令亲自处死盟国官兵的事实。
在最后一次军事法庭开庭审判时,科弗上尉是这样为田中中尉论罪量刑的:
“国际法不承认违法命令的约束力。被告用残酷的方法处死了芬顿中尉,并没有提出抗议。关键问题是,他是否意识到了犯罪,被告是接受了上级的谎令,最高司令官已经被宣判无罪。正如后来所澄清的那样,伪证是高桥制造的,是他下令处死盟国官兵并销毁记录的。从这些事实来看,我不认为惩罚对战后政治没有影响的部下、下级军官是正义的。
“在这次审判中最引人注目的事实是,拥有权力和特权的人把没有权力和特权的人当作了牺牲品。从当时被告的角度来看,发生了什么呢?政治是重要的。可是,如果匆忙的政治解决会践踏正义的话,那么,人们对迫害我国俘虏行为的愤怒就不会消除,请求给被告以宽大处理。”
这一席话都是辩护人的辩护词又是判决。接着,审判长表情苦涩、自信不足地断断续续地宣读了如下的判决:
“就该不该惩罚被告问题,曾进行了长时间的研究。特别是应当酌情从轻量刑之处。……也考虑了本人是否知道那是犯罪。被告处死了芬顿中尉是毫无疑问的。……这是重大犯罪,判处死刑。”
说穿了,既然盟军官兵已被处死,如果不处死一个被起诉者,那么作为战犯审判就不能说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吧。第二天,执行了死刑。
有人批评这部电影把战争情节只局限在盟军与日军之间,完全忽视了战争的最大受害者是安汶岛的居民这一点。尽管这部电影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但它仍不失为一部从正面描绘战争、胜利者的审判以及反映在政治力学中,审判战犯是怎样歪曲事实等问题的影片。
第四部分:补偿问题的核心与对历史的认识对“亚洲·太平洋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