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的哈佛岁月-第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chers)学者更深入,而且料事如神,往往事后证明他是对的,而研究中国政治多年的“中国通”反而错了。    
    我至今仍然认为史教授和那些“中国通”在一起是浪费他的宝贵时间,他却从来不介意。他的办公室的门永远都是开的,任何人都可以敲门而入,他也和任何人都可以谈,只要你提出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我多次和他单独见面之前,都要想出一两个问题,有时想不出来则不敢见他,后来他却反过来时常向我提出问题。我在哈佛任教时,常在课外主持会议或工作坊,他每请必到,甚至不请自来,事后也会向我说:“你的工作坊比别的有意思,我可以学到一点新东西。”这是我任教三十年最感荣幸的事。我因此也奉从他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不过没有他那么勤奋。记得他在自己的退休会上说:多年来在哈佛任教,他感到很幸运,可以从来来往往的各地学者学到不少东西。这也许是谦词,也许真是他的一贯作风,然而我又怀疑:这些来来往往的访问学者中又有多少人的学问可以和他匹敌?    
    史华慈曾是费正清的及门弟子,但费教授就曾公开承认学问(特别在思想史方面)不如他。我又亲眼看到或读到他和其他顶尖学者“较量”的例子。有一次我旁听他和另外两位名教授开的一门研讨课:“西方思想在他国”,讨论的是俄国、中国和中东思想的比较,主讲俄国史的派普斯(Richard Pipes)也是一位名教授(下章将会谈到),但整个课中主章所有论述的却是史华慈,我相信他也懂俄文和俄国史,而派普斯对中文却一窍不通。还有一次,哈佛几位教授为反越战而联合举办演讲会,史教授继另一位俄国教授发言,几句话就推翻了他的论点。他还写过一篇名文,公开批评汉纳‧;阿伦特(Hannah Arendt)——这位海德格的女弟子当年数一数二的欧陆思想家——就以中国传统为例,指出阿伦特太过偏爱古希腊的“公共”生活(所谓vita activa),并认为此一模式不能行之于四海而皆准。我在芝大任教时,有一次请他来演讲,他又公开批评当时红得发紫的名教授布鲁姆(Alan Bloom),认为他对尼采的解释有问题。诸如此类的例子,举不胜举。然而史华慈绝不是一个好胜或好出风头的学者,可能他真的服膺学术上的节操和真理,而真理当然是愈辩愈明的。    
    我把史华慈视为我的师长,甚至我的“替代父亲”(surrogate father),这种“情结”当然在师徒关系上很普偏,正因为如此,我偶尔也会不自觉地“反抗”他。毕业后我为了教学而研究西方文学理论,而兼及文化思想理论,其时可能受了一种“业障”,觉得我的老师的论点不够“理论性”,特别是德里达解构之风袭卷美国学府之后,我又觉得吾师在此方面无以教我。不料在他逝世前几年,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他,他劈头就问我一句:“Read any Derrida lately?”(最近看过德里达的书吗?),我一时不知所措。后来读他晚年的文章,内中不但引了德里达,而且也兼及萨依德(Edward Said)和其他理论家。班老师深知近年来学术界的这种“理论转向”,但他精研理论后却不为所动,坚持他的中国文化本位。这一种执着,应该使那些在美教中国文化却处处炫耀西方理论的年轻一辈(多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学者汗颜吧。我当年对于吾师的下意识间的反抗,何尝不也是这种潜在的“西方优势论”在作祟?而吾师晚年真正达到的境界,至少我只有登高弥止而仰叹。我曾在一篇追悼他的短文中写道:最后一次去他的寓所看他,他已因癌症复发而卧病在床,医生早已束手无策,事实上他在等死,但却十分宁静,他像慈父一样向我和玉莹(当时我们尚未结婚)问候生活情况,眼光慈祥,我顿时感动起来,向他报告说:想提早退休,如此可以多一点时间过一种“静思型生活”,我当时不自觉地用了他批评阿伦特的那篇文章中的两个字眼,竟然把“静思生活”的拉丁文说成“vita contemplata”,他听后不置可否,但立即纠正了我的语言错误:“不是contemplata,是contemplativa!当年我是念过拉丁文的。”最后这句话在大陆版《世纪末的反思》中出了一个小错,被置于引号之外,变成了我当年读过拉丁文!这个“我”的光圈不是我的,荣耀应归还我的业师。在该文最后,我提到他正在听巴哈的音乐。“每一次听都觉得内涵很深”。我现在写此文时,也不自觉地在听巴哈的音乐,尤其是那首Cantata Bwv 82号中的咏叹调,心中又涌起一股冲动:真想把这张由女中音Lorraine Hunt Liberson主唱的唱碟送给他,又怕他的在天之灵早已听过了。    
    不知道我的老师的中文姓名是谁起的,但确是恰如其人:史(历史)——华(中华)——慈(仁慈)。


第二部分 读书生活第7节 在哈佛听课之一

    我在第四章“初抵哈佛”中曾经提到,我为自己开了三个“生活课程”,第一就是尽量旁听专业以外的课,特别是名教授,为本科生开的大班课。因为我深觉在台大四年对中西文化的知识都不足,既然身已在美国,何不趁此机会重读四年,彻底来过?所以我必须尽量旁听基本功课。哈佛当年和耶鲁、芝加哥、普林斯顿等名校一样,以名教授开的大班课著称。对我而言,这是一个极难得的机会,可以不花一分钱——而且得了全部奖学金——听遍各大家的宏论。况且,旁听本科生的大班课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可以坐在后排偷看“蕾克列芙女校”(Radcliffe,哈佛的女校名称,现已完全合并,名存实亡)的女生——我们都叫她们Cliffies——的俪影,甚至可以在课后借机搭讪,为我的第三类生活课程——约会美国女学生——作准备。    
    既然主修的是历史,所以我旁听的当然以历史方面的课为多,但也兼及社会科学和文学,每学期都要旁听五六门左右,加上本来进修的四门,每个学期甫开始总把自己忙得不可开交,然而精神也特别振奋。特别是在九月底刚开学的时候,哈佛园内人来人往,到处是学生,女生花枝招展,男生西装加领带,特别是住在哈佛园的一年班学生,都故作小大人状,和现在的大学生衣着随便大不相同,我混在其中,也觉得自己年轻了好几岁。    
    哈佛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至今依然,就是在开课的第一个礼拜让学生任意“购物”(早在后期资本主义商品市场到来之前就用了这个字:shopping),学生可以迟到早退,乱成一团;教授也势必使出混身解数,以吸引学生。我后来在授大班课时故意用一招坚壁清野的办法,大声宣布我的这门课特别难,要求很多,但学生不为所动,自有主张,该来的还是来了。除了吸引学生之外,教授必须印发大量的“商品”——课程表和书单——以便学生“选购”。过了头一两个礼拜以后,课堂的人数才会稳定下来;大部份是修课的本科生,还有少数像我这样的旁听生,坐在后面不显眼的地方鱼目混珠,其实教授早就一眼看出来了。    
    我旁听过的大班课无以计数,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然而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多年积累的知识至今还是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甚至较我的专业——中国近代思想史——更深厚。后来我逐渐从历史改行到文学,所使用的学习方法仍然是旁听,再加上“旁读”——阅读大量非本科的书籍——然后不耻下问,向文学界的大师们请教。所以我至今反对学问的过度专业化,特别在人文学科方面,其实是可以触类旁通的,我至今乐此而不疲,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杂家”。况且中国自古就有文史哲不分家的说法,我的业师史华慈教授更是此中的典范。    
    当年哈佛在文史哲方面名教授如云,社会科学方面更多。也许是我的个性使然,在旁听社会科学的课时,总觉得不过瘾。当年最有名的社会学大师柏森斯(Talcott Parsons)的课,我是慕名而硬着头皮去听的(课上另外一个旁听生是梅广,他是我的同房密友,专修的是语言学),他讲来十分枯躁,总是把个美国大学作为社会理性的最佳范例。他是韦伯(Max Weber)的信徒,因而导致我死肯韦伯,一知半解。另一位经济学家高布莱滋(J。 K。 Golbraith)更是如此,我听了几堂就不听了,可能因此也对经济学失去兴趣。还有一位当今在国际媒体走红的“大师”亨廷顿(以《文明的冲突》一书著称于世),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