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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31我最难忘的事和人-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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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的事,我想这位老朋友一定穷疯了。
  有一次,有外国友人向我要台湾箝制言论自由的法令,为了使译名准确的出自法律行家之手,我到施启扬家,请他代译成英文。他犹豫了一阵,慢慢的翻译如下:
  出版法 The Publication Law
  社会教育法 The Social Education Law
  戒严法 The Martial Law
  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 Rules Governing the Control over the Newspapers; Magazines and Books during the Martial Time
  内政部台(47)内警字第22479号函 Letter Of the Ministry Of Interior to Police Organizations 'NO.Tai(47)Nei—Chin—Tze 22479'
  为了使他安心,我机警的当场照他的译稿抄了一份,不带他的笔迹出门。不料到了门口,他忽然冒出了一句活,他说:“李敖兄啊,也该为政府留点余地啊!”我听了,大吃一惊。我所认识的施启扬怎么说出这种话!我心里想,这位老兄大概跟国民党搭线搭得有眉目了。我很不高兴,义形于色,说:“启扬啊,这样的政府,它给我这种人留了什么余地呢?”从此以后,我就没再见过施启扬了,如今转眼二十年了。
  一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每年一次的台中一中同学会在台北举行,这次是在桃太郎餐厅,我没有去,事前写信给老同学林益宣请假。全信如下:
  益宣兄:
  今天收到你寄来的台中一中同学会聚餐请帖,抱歉这次我不能来了。
  从彭明敏偷渡后,我即被跟踪,直到今天,已十个多月。每天二十四小时,专车一辆,四人小组,侦视不停。我如来参加同学会,一定带给老同学们的不方便,于心何忍?
  老同学中,谢聪敏也被跟踪,是三人小组。不过跟他的是警察,跟我的一开始是警察,后来改为警备总司令部的特工。
  老同学中,“飞上枝头做凤凰”——在世俗眼中,飞黄腾达者——亦有之,施启扬是也,已官拜国民党中央五组副主任。启扬是好好的念书人,何苦如此?一定是书念得太多,念糊涂了,这话并非背后骂他,当他面,我也这么说过。
  佛洛斯特(Robert Frost)说他选了更少人走的路,所以结果就大不相同:(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二十年前同聚一堂的老同学,如今竟“幽明异路”(这四个字没用错)如此,思念起来,好不可叹!
  请代我向各位致意,如这封信给各位传观一下也无不可。
  祝你好!
  李 敖
  一九七○年十二月六日
  这封信写后三个半月,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我就被捕了,这是我第一次政治犯入狱,前后坐了五年八个月的牢,在坐牢最后一年时,被送到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开始被“实验”,也就是“洗脑”。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国民党把我和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四人开了专班。前后请来的国民党来“上课”的,有陶涤亚、毛树清、项乃光、周道济、王洸、屠炳春、林钟雄、任卓宣、柴松林等等,其中竟然还有施敏雄!施敏雄是施启扬的弟弟,本来跟在我和他大哥旁边,又吃饭又跑腿的,如今居然装做不认识,前来给李敖、谢聪敏、魏廷朝“上课”了,我感到一阵厌恶,我冷眼相向,一言不发。深觉施家兄弟,为谋干进,竟不入流如此也!
  我出狱前,施启扬已由中央五组副主任调为中央青工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我出狱第二个月,就升任教育部常务次长,后来又升为政务次长,再调为法务部政务次长。
  一九八一年八月十日,我第二次政治犯入狱半年,这案子表面上是萧孟能告我,骨子里却是王升等政治力量介入整我(此案几年后已平反,萧孟能已因诬告被法院判刑,现正通缉中)。在入狱前六天,八月四日,我写了一封信给施启扬,内容如下:
  启扬兄:
  昨天中午收到台北地检处七十年执字第5000号传票,要我在八月十号下午三点报到服刑,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写这封信给你。
  关于我又遭到冤狱的情况,我有“给黄少谷先生的一封公开信”发表,这里不详谈了,我要谈的是:在我这六个月的刑期中,你所掌管的监狱,究竟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待我?监狱内部的情况,为你所深知,为我所略知,你是我三十二年的老同学,你我立场不同,但是交情应在,我以项羽最后“吾为若德”对老朋友马童的心情对你,告诉你:——我不愿在你任内写公开信给你,或写“台湾古拉格群岛”(the Gulag Archipelag)发表。我希望你依情理法注意我这六个月的牢居生活,我想这样对大家都好。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二年。”我现在重读你写给我的四封信、重读你在大学时期的大作、重读你给章铨、廷朝、静波三位的信。……回想我们当年的交情,真有不胜今昔之感!呜呼启扬,知我心哉?
  问你好,也问新娘子钟桂好。(写到这里,我又想起新娘子结婚那一幕,俊才老师证的婚,恍然如昨。我的冤狱,已告诉俊才老师,他有电话给我,说注意此事,顺便告诉你。)
  李 敖
  一九八一年八月四日
  施启扬收信后,打电话给刘会云,详谈他跟我的多年交情,表示在他的权责范围内,一定对我照顾,请她转告我,事实上,他为了避嫌,我看不出他对我有何照顾,就一如魏廷朝后来坐牢,施启扬在立法院公开宣扬他同魏廷朝的交情,但实际上却对魏廷朝没有任何照顾一样。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早上,我在土城看守所篮球场运动的时候,狱吏跑来,说:“所长紧急通知,法务部次长到所里来了,想见见李先生。”我说:“可是,我不想见他啊!”传闻开来,上下人人称奇,都说李敖架子可真大。那次施启扬到土城看守所,是陪监察委员来的,顺便要见见我,结果吃了我大架子而归。事实上,施启扬真的有诚意要见人,可以直接从所长办公室走进押房来,但他不敢。我出狱后当天,一九八二年二月十日,就发表文章攻击监狱黑暗,引起轩然大波和监狱逃亡和暴动。第一是二月二十七日花莲看守所喧闹事件。由二十七名人犯闹起,看守所急电警察局请求协助。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才告平定。第二是三月八日新竹少年监狱暴动事件。一千四百七十六名人犯全体出动,监狱急调镇暴部队(三个中队)及新竹警方各分局人员弹压,才告平定,暴动长达二十四个小时,监狱设备几乎全毁。法务部大官人(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发表谈话,说作家李敖出狱写文章,引起社会大众注目,给了少年受刑人心理上的后盾,认为闹得越大,越能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与同情。所以,都是李敖惹出来的云云。同时,行政院长孙运璇在行政院院会里已对狱政表示疑虑,法务部长李元簇在院会里、立法院里、报章上、电视上,不断对我“点名批判”,官方为封杀我,尽量一面倒传播批判我的,而不不传播我的。但官方的一些议员,为了选票及其他,却忍不住这个好题目,立法院中游荣茂、李志鹏等国民党议员,提出质询,党外的当然也不放过。最好玩的是国民党立委温土
  源(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他在二月二十三日书面质询,反对对李敖做“迹近英雄式的报导”,“对青少年人来说,各报虽无奖励犯罪之意,亦恐有导引不当行为之可虑”。……在满城风雨中,施启扬初则沉默,继则加入法务部批判李敖阵营,说李敖所写,讯息多是间接得自传闻的。我立刻反驳他,我说这位法务部次长连监狱押房都不敢实际去看,他得到的讯息,又直接到哪儿呢?他比我还间接啊!
  虽然如此,我的揭发狱政黑暗,终于促使了李元簇的下台,阴错阳差的,施启扬反倒成了受益人——升任法务部长。
  施启扬的升任部长,基本原因,是他深知为官之道,为人全无锋芒与野心,又具有“崔苔菁”(吹牛,台湾人、青年人)的条件,且是外省人的女婿、德国的博士,自是国民党提拔的最佳样板。事实上。他的本质是十足的官僚,胆小怕事,但求做官,其他推托。他在法务部长任内,我写过几封信指责司法与狱政黑暗,不但寄给他,并且一一公开发表。他除了请老同学程国强回我一次电话外,一直龟缩不理。我在一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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