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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梧桐叶落时-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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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按:从学术角度来看上面引录的内容,章培恒的差错实在太多,而且错得十分荒唐。下面组织两篇文章对其进行批驳。第一篇是我写的《正解、误解和歪解》,着重驳他关于“致仕”的谬说和对“武林”来源的误解。    
    


第八部 波澜迭起,方兴未艾(2003年9月——12月末)第6节 正解、误解和歪解

    正解、误解和歪解 金文明    
     章培恒教授发表在10月19日《笔会》上的《恐非正解》一文,对“致仕”的用法引经据典,提出了自己的“正解”,同时以不点名的方式批评我“诬陷”了余秋雨先生,还“在媒体的炒作下,一夜之间名传遐迩”。    
    许多人读了这篇文章,都认为章培恒对我的指责,带有明显的情绪化色彩。我批评余秋雨用错了“致仕”,纯属学术问题,连余先生本人都没有说我“诬陷”,怎么会有劳章教授越俎代庖来给我上纲上线呢?至于“一夜之间名传遐迩”的嘲讽,就更有点近乎无聊了。讨论什么是词语的正解,用得着放这样的冷箭吗!    
    众所周知,“致仕”的正解是“辞官退休”。它始见于先秦典籍《公羊传·宣公元年》:“退而致仕。”汉何休注:“致仕,还禄位于君。”还禄位于君,就是辞官。此义沿用了两千多年,从来没有其他解释,可见已约定俗成。约定俗成的词义,具有公认性,怎么能由哪个人想变就变呢?余秋雨在1998年出版的《山居笔记》中,破天荒地把“致仕”当作“到达仕途”来使用,显然是一种误解。我对他的批评,就是要用正解去否定他的误解,防止谬种流传,贻误读者。章教授为余秋雨辩护说:“余秋雨先生将‘致仕’用作到达仕途之意,有何不可?”然而他自己却在《中国文学史·元代文学》一章中写道:萨都剌“晚年致仕,寓居杭州”(下册第107页)。这里的“致仕”不明明是辞官退休吗?既然你自己按照正确的词义去使用,为什么偏要为别人的误解辩护呢?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显然是违背常理的。无怪有位语言学家评论说:“不懂乱用,是谓误解,可以原谅,而明知其故,还要用歪理来强辩,这就是缺乏文德的歪解了。歪解的结果,必然导致别人以讹传讹,引起社会用语的混乱。作为一个知名的学者,怎么可以这样做呢!”    
    章教授的考证方法,基本上用的是“拆字重组法”:先把“致仕”分拆开来,再将“致”的“归还”义项换成“到达”,然后重新组装,便得出了“到达仕途”的新义。这种违背语言实践的拆字戏法,在学者眼里看来是不值一驳的,但缺乏传统文化和古汉语知识的人却会受骗上当。为了证明自己歪解的合理性,章教授还举出“宁馨”、“乱臣”两个例子来帮衬。关于“宁馨”一词的误用,《咬文嚼字》1995年第6期已经载文加以评析,读者自可参阅,我就不再赘述了。这里只谈“乱臣”。    
    章教授认为,“乱臣”的“乱”,一般“可释为通常意义上的‘乱’”(如“作乱”、“混乱”等,含贬意),但又有“治”义。他说:《尚书·泰誓》:“予(周武王)有乱臣十人。”孔颖达《正义》:“《释诂》云:‘乱,治也。’”这里的“乱臣”乃是把天下治理好的贤臣。然而,《孟子》却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那可是把“乱臣”作为违反臣道之人来看待了,与《泰誓》中的“乱臣”意义恰恰相反。……“乱臣”这两种用法都符合词义。    
    如果仅就以上所举的《泰誓》和《孟子》两例来看,章教授的说法当然没错。但在《恐非正解》中,他是想用“乱臣”的例子,来为余秋雨的误解“致仕”作辩护的,那就显得站不住脚了。因为他不懂得,古汉语词义的引申和转换,是受到语言运用和发展的实践制约的,不能违反约定俗成的原则。    
    据查考,“乱”字的“治”义,在古代文献中,使用的范围很小,时间也不长。先秦时代主要的儒家典籍“十三经”,用作“治”义的“乱”,只出现在《尚书》中,一共才18处。其他的“十二经”,就连一次都没有用过。由于同字反训在语言实践中极易引起误解,造成人们思想交流上的障碍,因此秦汉以后,除直接引用《尚书》原文外,“乱”字便不再用来表示“治”义了。这个结果,是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已经不可逆转。如果按照章教授的观点,“‘乱臣’的这两种用法全都符合词义”,可以不受时代的限制,那么,你就不妨去实践一下,把党中央提出的“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改成“以法乱国”、“以德乱国”,再搬出《释诂》云“乱,治也”的法宝来作证,看看全国人民将会对这种荒谬的歪解作出什么样的回应!    
    下面再来谈谈《恐非正解》中一个比较隐蔽的文史差错。按其性质,属于误解而不算歪解。    
    章教授在谈到杭州的别名武林时写道:    
    把“武林”作为地名(指今杭州)则始于唐初。其地本称虎林,因唐朝皇帝的祖先中有以“虎”为名的,为了避讳,就把“虎林”改成为武林了。据《旧唐书》记载,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叫李虎,在唐朝建立以后被追尊为景皇帝,庙号太祖。因此,唐初几部官修的史书和民间的著作,遇到“虎”字必须避讳,但避改的情况并不一致,大多将“虎”改为“武”字。例如:晋尚书令王彪之字叔虎,南齐雍州刺史曹虎,北齐侍中张 虎,唐代修撰的《晋书》、《南史》和《北史》,均将“虎”字避改作“武”。    
    也有改用其他近义的字或缺字的。例如:陈新州刺史区白虎,《陈书》避改作“区白兽”;北魏廷尉监张虎,《北史》避改作“张彪”。北魏著作佐郎许赤虎,同样一部《北史》,在《魏本纪三》中避改作“许赤武”,而在《刘休宾传》中则避改作“许赤彪”。隋庐州总管韩擒虎,《隋书·五行志上》说他“本名擒兽”,“虎”字被避改作“兽”,但到了《隋书》和《北史》本传中,却称他为“韩擒”和“韩禽”,连“虎”字也干脆略去了。    
    章教授说“武林”之名是由“虎林”避改而来的,属于上述避讳法中的一种。他的说法来自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乙集“武林”:武林本曰虎林,唐避帝讳,故曰武林,如以“元虎”为“元武”之类。章教授可能野史笔记看得较多,但却疏于考证。对于上述简短的记载,他一看就相信,一信就照搬,结果上了叶绍翁的大当。其实,武林本为山名,它与虎林是两座不同的山。其名称早在汉代就已见诸文献了。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会稽郡”下写道:县二十六:……钱唐,西部都尉治。武林山,武林水所出,东入海。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渐江水》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钱唐故县〕县有武林山,武林水所出也。阚 云:山出钱水,东入海。钱唐作为县名,始置于秦,治所在今浙江杭州市灵隐山麓。清代学者全祖望说:“武林山即灵隐山。”赵一清说:“武林水即钱水,今杭人所谓西湖者是也。”可见“武林”之名是跟杭州的山水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将“武林”作为杭州的别称,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既然从汉代起,直到南北朝时期,早已有了“武林”的名称,怎么还要等到唐代初年通过将“虎林”避讳改字以后才出世呢?了解了上述史料,章教授所谓的“正解”,就难免要使人感到滑稽了。    
    其实,对于《四朝闻见录》的谬说,古代的学者早已作了否定和辩驳。明末清初著名史地学家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浙江仁和县(治今杭州市)”下写道:灵隐山。府西十二里。本名武林山。相传汉时钱塘县盖治于山麓。晋咸和中改今名。这里,顾祖禹只说灵隐山“本名武林山”,只字未提“武林”以前尝有“虎林”之称,足证他对叶绍翁的无稽之谈是否定和排斥的。后来,嵇曾筠等在《浙江通志》中更对此作了直接的驳斥。其卷九“虎林山”注引《虎林山记》云:    
    钱氏有国(指五代时之吴越国)时,山在城外,异虎出焉,故名虎林……叶绍翁《四朝闻见录》谓虎林即灵隐山,因避唐讳改为武林者,非。《汉志》明载武林山为武林水所出,安有避唐讳之说?虎林、武林原有二山,未可混为一也。    
    《读史方舆纪要》和《浙江通志》不是什么僻书,复旦大学图书馆肯定都有,章教授不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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