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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酋一个刑侦队长的亲身见证-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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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庆兰说:“大哥好做,小嫂子难当呵。”她的脸色布满阴霾。    
      吴庆兰,从不讳言她和程军的感情,她也不惧世俗的流言。因为阴差阳错,她和程军有缘无分,到今天,能做他的小妾也就认了。可是感情是一回事,实实在在的生活又是一回事。她吴庆兰也是百万富婆,也是拳头上跑起马的人。凭什么要去看别人的冷脸?她很烦恼,也无处发泄,她原本充实的心灵变得越来越空虚落寞。    
      她经常跟吴晓飞出来跑东跑西,觉得这个人倒挺干练,也很机警,而且还善解人意。她对吴晓飞的好感是与日俱增,出自内心的。    
      吴晓飞看到吴庆兰抑郁的情绪,好像是宽慰她似的,自然地将一只手放到她的肩上:“大姐,人生难哪,朋友千千万万,知己能几人?”    
      吴晓飞一句话,将吴庆兰难过的心绪拉近了许多。    
      吴庆兰千里迢迢返回她的故乡,这里已少有亲人。她惟一的精神支柱就是程军,就是和程军那不变的恋情。可岁月沧桑,不变的恋情,抵御不了春夏秋冬千变万化的人生现实。程军已有了孟梅,孟梅像一座难以攀越的山峰耸立于她和程军的感情路上。她感到十分压抑。    
      吴晓飞适时关心的语言和他的人,就如在她那充满压抑、布满阴云的心灵上空裂开了一道云隙,常有温暖的阳光射进。特别是吴晓飞那高耸的前额下那一对有些发蓝的、淡淡的却又深邃的眼睛,常常使吴庆兰的心头滚过一丝慌乱。在长山市,在程公馆,在程军团伙,吴庆兰觉得吴晓飞是惟一可以作为朋友的人。    
      “晓飞,等有机会,大姐出钱和你到南方去做生意挣点大钱,也好早一点出人头地。”吴庆兰发自内心地说道。    
      听到这句话,吴晓飞心中像灌了蜜般舒服。他千方百计接近吴庆兰,要的就是这句话,等的就是这一天。    
      吴晓飞回头喊马龙:“马龙,你照管好这里的场子,我和大嫂去去就来。”    
      在卡车上监督发奖的马龙挥挥手说:“你去吧,这里有我。”    
      吴晓飞一只手推着吴庆兰的肩头,半拥着她推出三角广场。吴晓飞知道这小城的一端有个阿里郎酒楼,不但菜肴风味别致,而且在它的二楼雅座里,可以隔岸观赏鸭绿江边的异国情调。他领着吴庆兰登上这座酒楼,在靠窗的一侧,找了一个火车座。几盘精致的小菜,一瓶临江小烧,自然地拉近了两人本已很近的情感。吴庆兰豪饮,半斤白干下肚,脸上飞起了红晕。两个黑宝石般的瞳仁,仿佛浸在了水里。    
      吴晓飞也是个“高阳酒徒”,喝干了瓶中酒,又高叫一声:“来酒!”    
      异国他乡、酒酣耳热、孤男寡女,哪有贞节可守?且在程军一伙眼里哪有道德可言?眼看着,吴晓飞的手已将吴庆兰温热柔嫩的小手紧紧攥住。    
      突然,马龙的一个手下气喘吁吁跑到楼上:“吴哥,出事了,有人要砸我们的场子!”     
    


第二章 北线工程风尘里的女人

      董倩是个歌女,是个普通的歌女,也是个普通的女人。    
      在歌厅里,在白杨歌厅那昏黄而黯淡的灯火下,她结识了吴晓飞。结识了这个风流倜傥、举止潇洒的吴哥之后,她感觉靠上了真正的男人。因此,在天龙宾馆里,她用尽了她在风尘中学到的一切手段,侍候得吴晓飞五体通泰。    
         
      她甚至幻想有一天能嫁给他,因此,她从不拒绝吴晓飞的一切要求。哪怕是吴晓飞把她当做礼物,送给任何人。董倩能认识程军,纯粹是吴晓飞的一厢情愿。他想将董倩送给程军的同时,让程军领他一个大大的人情。    
      他在天龙宾馆里和董倩云雨之后,煞有介事地告诉董倩:“我给你介绍一位大哥,他一句话就能改变你的现状。”    
      “什么大哥?能比你还厉害?”在董倩眼里,吴晓飞能抬手之间甩出888元,能在天龙宾馆喊一嗓子就开一个房间,这就是神通够大的人物啦。    
      “我和他不能比,他是我的大哥,我是他的老弟。他可以呼风唤雨,我只能为他摇旗呐喊。”    
      实质上她也认识程老大,她是在特殊情况下,偶然的机会,认识的程老大。    
      白杨歌舞厅永远是笙歌漫舞,永远是七彩缤纷的灯火,永远是醉生梦死的情调,永远是欲仙欲痴的氛围。    
      可有一天,这情调、这氛围荡然无存。其原因,就是程老大出现在这个歌舞厅。    
      他醉了,他很少喝醉。但那一天他的确喝醉了。他狐狸般的狡猾,狼般的凶残全没了,只剩下狮子般的狂妄。    
      他是闯进歌舞厅的,带着王星海和苟连君还有犬组的部分人马。一色的平头,一色的黑衫,一色的气势汹汹。    
      闯进歌舞厅的程军,一屁股坐在雅座上。王星海、苟连君一左一右坐在他的身边,而其余的人环绕而立。其阵势使所有的客人屏住了呼吸。只有乐队还在头不抬眼不睁不间断地向空间散发着悠扬的乐曲。    
      “住!”一声怒喝从程军的喉咙里发出。王星海立刻冲上前去,一拳将架子鼓捣了个窟窿。一刹那间,戛然而止的乐曲使剩余的空间顿时凝固起来,变得十分压抑。有人承受不了这压抑,已经开始向门外溜走。一切不幸就要开始的时刻,老板出现了。经验丰富的白杨歌厅的老板,他脸上挤满笑容,急步走到程军面前,微微鞠躬的同时,开口说道:“老大来了,小弟该死,没有看到,真是对不起,对不起!”随即,他挥手向后喊道:“咖啡,咖啡,给程哥上咖啡。”    
      老板的谦恭,使程军被酒精烧得乱蹦的心脏得到了缓解。他将小姐端来的咖啡一胳膊扫到了地上,手指着把门的保安说:“明天,我不希望在这里再看到他!”    
      老板点头回答:“好说,好说,明天就换。”    
      听到这样的回答,程军二话不说,站起来扬长而去。王星海、苟连君和犬组的人马也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走出歌舞厅。歌厅老板立马追出老远,将两条三五烟塞到苟连君手里,口中连说:“再来,再来。”    
      这一切,董倩都看在眼里。她看到平时对她们飞扬拔扈的老板,今天变得如此恭谨,而程军又如此骄横。她心中对程军是又畏惧又羡慕。    
      第二天,那个保安员被辞掉了。一个忠于职守的保安员,被一群流氓砸掉了饭碗。    
      董倩在社会底层混,倒是朝思暮想有这么一个靠山。有程老大撑腰,她在白杨歌厅就会坐头把交椅。哪一个歌女敢比她走红,她马上就可以让她滚蛋。即使老板也得对她另眼相看。    
      吴晓飞从董倩眼中看出了她的欲望,他心中暗骂,到底是个人皆可骑的婊子!    
      可连吴晓飞也没想到的是,程军对董倩根本就不屑一顾。在蓝月亮酒吧,吴晓飞携着董倩,附在程军的耳边说:“大哥,这女人功夫了得,你应该试试。”    
      程军品着咖啡,欣赏着电视上放得几乎半裸的女人,好像没有听到吴晓飞的话。    
      吴晓飞对董倩使了个眼色,董倩用牙签插了一个拨开皮的橘子瓣,风情万种地送到程军嘴边说:“大哥,尝尝这个。”    
      程军眼珠没动却张开了嘴巴,吃掉了那块蜜橘。董倩就势手一划,放到了程军大腿内侧。她正要有所动作,程军却冷冷地拨开董倩那充满性感的手说:“大哥不喜欢这个,以后你就跟吴晓飞混。有事情大哥自然会罩你的。你替大哥办事大哥也不会亏待你的。”说这话的时候,程军脸沉似水,眼珠仍然没向董倩瞟过一次。    
      董倩脸热了,号称“九头鸟”的董倩,风月场里滚了多年。哪个男人不看着她那一身白肉发颤?哪个男人不倾倒于她那令人骨软筋麻的手段?可程军,一个流氓头子,竟然不要她这个面团一样的女人?多年来,董倩头一次感到尴尬了。    
      吴晓飞却急了,他几乎是喊道:“大哥,我带小倩来就是陪你过夜的。”    
      “胡闹!”程军回头正色言道:“她是你的朋友,我怎么能用?”    
      事后,程军却单独对吴晓飞说:“这样的女人,是我们要利用的人,怎么能和她们保持那么密切的关系?以后我们怎么使用她们?我们的话还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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