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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 魂 草-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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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疗程后可以醒眠。也就是说再用另一种药物,使他醒来。我们的理论是:他醒来后的感觉是如同睡了一觉一样,创伤在休眠中治愈,不会给患者带来任何痛苦和留下什么后遗症。 然而,在曲福治疗的第一个疗程结束后,院领导通知我去广州参加学术交流会。我向领导作了曲福治疗情况报告,可是领导非得让我去,说是直接代表国家卫生医疗科研部门去参加这次会议的。我的另外两位课题研究合作者也在邀请之列。我向杨庭辉主任作了详细的交代后踏上了南国的征程。谁知刚到广东就接到甘欣打来的电话,说是,曲福病危。这是一条人命啊!什么也不说,拚命往回赶!适逢春运高峰,火车票买不到,飞机票亦预订一空。怎么办?只好坐长途汽车回来。回到家已是曲福死去的第二天。我在电话中反复叮嘱甘欣:即便被诊断死亡,也千万不要急着火化,得等我回来!当地的风俗是死人不得停尸三天。令人遗憾的是我回来后一切都晚了! 

  你说我赶到了火葬场,没错。当我赶到时曲福已被推进了焚尸炉…… 

  你问《死亡诊断书》是谁签的字?那么我告诉你,代理主治医师杨庭辉、放射科监护仪护

  理监控医生李昕、医院副院长骨科专家尤琪。我所知道的就这些。喔,《死亡诊断书》不是在甘欣的手中就是在殡仪馆的档案室。 

  杨庭辉:曲福的主治医生是高杏林主任医生,不是我。当时曲福的伤势很重,脑颅破裂,颅内积血,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作为内科主任医生,我参加了会诊。高医生他们的研究课题是通过卫生部批准的。他们研究的药物是中科院科研项目,属于国家机密。因此,整个治

  疗过程用药范围、临床表现我不便过问,是他和他的合作人的实验研究范畴。在高医生去

  广州前他对我们作过详细交代,有关治疗过程我无权更改。院方指定我为代理主治医生,我只能按步就班。要知道病例实验治疗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尤其是患者,成功和失败各占一半。喏,患者的病历,监护仪的各种记录材料,值班记录都在这里,您可以查阅。 

  您问值班医生?喔,有十几位,昼夜三班轮流值。不仅是我,包括尤琪院长在内,都免不了。每个班次都有详细记录。当心电图仪屏幕上第一次&;#63155;现患者脉搏接近基线发出警告时我们及时用电话向高医生作了请示。心脏起搏器也是他同意使用的,但收效甚微。在心电图仪显示患者脉搏完全处于基线后脑血流等于零,患者瞳孔放大,脑死亡。我们停止抢救。当时

  我们几位值班医生都在场,尤琪院长也在。对,我们分别在《死亡诊断书》上签了名。 

  至于医疗事故我认为不存在。第一,患者送来时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即使抢救过来也会成为植物人;第二,高医生他们的临床实验是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患者家属同意后并签了名。实验失败了也是法律允许的;第三,高医生和他的合作伙伴都是享誉国内外的专家,治疗过程不会出现什么差错;第四,凭我从医多年的临床经验断定,患者伤势太重,难以回来。俗话说;死马当作活马医吧!给患者家属一点心理上的安慰。因此,医疗事故绝对不存在。   周义杨:我是殡仪馆遣体化妆师兼殡葬师,今年四十四岁。你问曲福那天火化情况,这里有档案,你等一下,我去给你拿来…… 

  这是《死亡诊断书》,是医院开的。这是《死亡证明书》,民政局开的。你要我谈谈曲福的火化过程?好吧,我说说。记得那天是元月二十号,尸体接到殡仪馆是上午八点多钟。与其他尸体不同的是曲福的尸体始终柔软,不僵不直。这种现象以往也有,那是特殊情况下的药物作用。但曲福好象刚死去似的,不像已死了三四天的样子。我也摸了摸他的胸口,号了号他的脉—他的确死了。假死的现象是有的。前年东郊的一位老农,死后三天拉来火化。因为家里穷,家人没有把他送上医院做诊断,以为没有了脉象,停止了呼吸就是死了,家属只是到派出所注销了户口,又到民政局领取了《死亡证明书》。幸好那天是我值班,就是我把他放进了玻璃罩的时候发现了他眼角淌下一滴眼泪,当时我没敢声张,等到告别仪式举行后,尸体运到焚尸室时(不准非工作人员进入)我摸了摸他的胸口—这下可把我的魂都吓飞了,他的胸口在跳!我告诉了场长,场长报了案。后来那老农醒了过来,现在还活着。公安员进行了调查后认为那确实是误会。因为那老人的儿子,女儿,媳妇的确是孝顺子孙,认为死了就死了,还上医院干什么?法律又没有规定,死了的人非得上医院经医生同意?后来就没定家人谋杀罪,不了了之。但我认为民政部门是有责任的,至少不负责任。现在那家人对我可好呢!拿我当恩人待,经常喊我去喝酒。曲福的尸休有医院的证明和民政部门的手续。那天生意特好!;四个焚尸炉同时开火,一###了三十三个。与曲福一同火化的,喔并不是放在一个炉子里,而是两座或四座炉堂同时开火。同时火化的一个是病死在路旁的无名叫化子,一个是车祸,骑摩托车摔死的。还有一个是从建筑工地上摔死的农民工。那天我徒弟不在,他丈母娘生病,也快来我这里报到了。嗯,有三个化了妆。对,一炉净挣三百六十元!我是说化妆费呀!有的家属不懂,硬是送烟送酒,要求少捅几钩。其实,现在都是柴油火化,干净、省事、省时。那里像他们想像的那样,在火上烤山羊似的?对、对!不扯远。曲福是我亲手火化的,绝对没错!绝对没假!没收他家香烟。至于搜身,那是有的。是例行公事么!那些暴死的人身上有

  钱,有物,被搜来后全部上交,不得留下,有纪律呢!曲福的身子也搜了,换寿衣时顺便搜



  的。他的手中攥一束还魂草,是族公放的。按家属的吩咐,我们没动。现在的人已忘了这个风俗,少数人还记着。曲福就是这样,他的妻子甘欣亲自从山上采来,交给了族公。新鲜呢!冬天也不黄。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按罗印。梅甜:我与曲福同事七年,那时我刚刚从学校毕业分配到建设局财务处。他是副主任,我是主办会计。他为人忠诚,讲究原则,挺党的。当时是一把手批条子,我们是干现成事的,

  领导叫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后来因为财务上的事,亦是局领导研究过的事,他认为不合理拒绝签字。我记得是建国小区建设方面的事。后来柳局长干正局长,把他调到规划处。我离开了财务处,到了局办。我只是办事员而已,领导之间的事我从不过问。总之,我认为曲福是个好人,他遭难了,我们挺惋惜的。柳局长在会议上多次号召我们要向他学习。哎,是不是案子破啦?没有?哦,我不该问。别的事我不知道。 

  族公:我叫曲中求,年龄六十六,按辈份算是曲福的叔爷爷。我们这一辈只有我健在。在我们曲家有个传统规矩,遇有红白喜事或者其它什么大事需经族公定夺。我们曲福是个好孩子,是个宁折不弯的人。在部队是团级干部,转业到建设局工作时间不长,觉得不怎么开心。尤其是去年,我们村被划入开发区。拆迁房子,我们同意。政府号召,不执行行么?这是我们祖祖辈辈居往的地方,舍不得呀!俗话说故土难移么!令人想不到的是房子扒了,却没有

  了安身之处,那一点点拆迁费做房基都不够。后来曲福找出好多文件,发现了一些问题,就向上级反映了。失去家园的不是我们一家呀!是整个村子。投资商来圈地建工厂,我们不让。人家拿出文件和材料,证明已按照上面规定定额给了赔偿。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到我们的手中。其实带头闹事的并不是曲福,多着呢!可市里领导非常恼火,让局里停了他的职。俗话说胳膊拗不过大腿呀!我怕孩子会吃苦头,就动员大家认了。曲福可受不了这个气,继续

  向上反映。有些事我不懂,他到底反映的是啥问题呢?我们的土地、房子让人家占了。占就占了吧!我们认了还不行么?结果还是有人向他下了毒手。歹毒呀!究竟有多深的仇恨?置孩子于死地…… 

  事情过去这么多天了,对你们迟迟没有破案我们感到遗憾。我是读过几天书的人,孩子遭难后我们没有为难政府。既然副市长、局长出面找我们谈话,表示一定查出凶手,严惩不贷,并且照顾好家属,我们也就不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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