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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使我大为诧异。雷米的继父是位著名的医师,在维也纳、巴黎和伦敦都开过业。我说:“你想说的是你打算花一百块招待你的继父?他的钱比你这辈子挣到的全部钱都多!你会背上债的,老兄!”
“无所谓,”雷米安静地说,但是声音里有股挫败的味道。“我只要求你们帮我最后一个忙——请你们无论如何要装出一切正常的样子,给他留一个好印象。我爱我的继父,我尊敬他。他这次来还带着他年轻的妻子。我们必须对他礼貌周全。”有时候,雷米确实是世界上最有绅士风度的人。李·安深受感动,期待同他继父见面的那一天;她认为尽管儿子不怎么样,继父那边倒可能大有收获。
星期六晚上近了。正在警察局因为我逮捕的人不够数而打算开除我之前,我辞去了工作,这将是我在旧金山过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晚上。雷米和李·安先去旅馆看他的继父;我身边有了准备旅行的钱,在楼下的酒吧里喝得有了醉意。我上楼去同他们会合时,已经很晚很晚了。开门的是他继父,一位戴夹鼻眼镜的很有气派的高个子。“啊,”我一见到他就说。“邦库尔先生,您好吗?Je suis haut!”我嚷道,我本意用法语说:“我在喝酒,喝高了!”但是法语说出来根本是荒唐话。医师一脸茫然。雷米被我搞得很紧张,涨红着脸看着我。
我们去一家高级餐馆,北海滩的艾尔弗雷德餐馆,五个人的饭菜包括酒水,害得可怜的雷米足足花了五十块。接着发生了最糟糕的事情。坐在艾尔弗雷德餐馆酒吧里的不正是我的老朋友罗兰·梅杰吗!他刚从丹佛来,在旧金山的一家报馆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喝得醉醺醺的,没有刮脸,胡子拉碴。我正把一个高脚酒杯放到唇边时,他跑了过来,在我背上猛拍一下。他在邦库尔医师身边一屁股坐下,越过医师的汤盘同我说话。雷米的脸红得像甜菜头。
“把你的朋友介绍一下好吗,萨尔?”他很勉强地笑着说。
“旧金山《阿尔戈斯①报》的罗兰·梅杰,”我一本正经地说。李·安恶狠狠地盯着我。
①Argus,希腊神话中的百眼巨人,有警惕的守卫者之意,这里是报纸名称。
梅杰凑到邦库尔先生的耳边开始夸夸其谈。“您喜欢教中学的法语课吗?”他粗鲁地说。
“对不起,我不是教中学法语的。”
《在路上》 第三部分《在路上》 第十节(6)
“哦,我还以为您是教中学法语的呢。”他故意装出粗鲁的样子说。我想起在丹佛的那晚他不让我们举行聚会的情形;但是我原谅了他。
我原谅了所有的人,我放弃了一切,我喝醉了。我开始对医师的年轻妻子谈月光和玫瑰。我喝得太多了,每隔两分钟就要去一次盥洗室,去的时候要从邦库尔医师的膝头跨过去。一切都要崩溃了。我在旧金山逗留的日子就要结束。雷米再也不会同我说话了。这简直太可怕了,因为我真的爱雷米,而我是世界上极少数的了解他是多么真诚的、了不起的人之一。他要过好多年后才能淡忘这事。当初我从帕特森写信给他,提及自己横穿美国的六号线旅行路程,与那时相比,现在的情况简直糟透了。我已经到了美国的尽头——没有去处了——除了往回走之外,无路可走了。我决定这次旅行至少要绕一个圈子:我当场决定去好莱坞,然后经过得克萨斯,回去看看我在牛轭湖那边的伙伴们;其余的事情见鬼去吧。
梅杰从艾尔弗雷德餐馆给撵了出来。反正晚餐已经结束,我便去同他待在一起;也就是说,雷米建议我同梅杰一起去喝酒。我们在铁壶酒吧找了一张桌子,梅杰大声说:“山姆,我不喜欢酒吧里的那个家伙。”
“呃,杰克?”我说。
“山姆,”他说,“我觉得我应该过去揍他。”
“不,杰克,”我继续模仿海明威的简洁口气说。“我们待在这里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最后我们两人在街角上东倒西歪。
早晨,雷米和李·安还在睡,我带着些许悲哀看着那一大堆要洗的衣服, 我们两人本来是打算在棚屋后面用本迪克斯洗衣机洗的(待在那些黑人妇女中间,听斯诺先生没完没了地大笑,始终是件愉快的事情),我决定离开。我走到外面门廊上。“不,该死的,”我自言自语说,“我作过保证,在没有爬过那座山之前决不离开。”那座山在峡谷神秘地通向太平洋的一侧。
因此我又待了一天。那天是星期日。来了热浪;不过天气很好,下午三点钟太阳变成了红色。我开始爬山,四点钟登上山顶。环视周围,那些可爱的加利福尼亚三角叶杨和桉树仿佛在沉思冥想。山顶附近没有树木,只有岩石和草。海岸岩顶上有牛在吃草。除了几座山麓丘陵之外便是太平洋了,蔚蓝、浩瀚,一堵高墙似的白浪从传说中旧金山雾气产生的土豆地逐渐逼近。再过一小时,雾气就会通过金门①,把那浪漫的城市笼罩在白色中,一个青年人握着女朋友的手,口袋里装着一瓶托考伊白葡萄酒,在漫长的白色人行道上缓缓上坡。这就是旧金山;漂亮的女人站在白色的门道里,等待她们的男人;还有科伊特塔、内河码头、市场街和十一座热闹的小山丘。
①Golden Gate,加利福尼亚州西面圣弗兰西斯科湾的湾口,西通太平洋,南北岸分别为旧金山市及其卫星城和郊区,有大桥联结。
我转得头晕目眩;认为自己会像在梦中那样从悬崖边上摔下去。哦,我爱的姑娘在哪里?我思量着四下寻找,正如我已经在下面那个小小的世界上到处寻找过一样。我面前是原始浑厚的美洲大陆;极目望去,远方是升腾尘云和棕色蒸汽的阴沉疯狂的纽约。东部有些棕色和神圣的意味;而加利福尼亚则是白色和没有头脑的——至少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在路上》 第三部分《在路上》 第十一节(1)
早晨,雷米和李·安还在睡觉,我悄悄收拾好行李,像当初进来时那样从窗口爬了出去,带着我的帆布袋离开了米尔市。我始终没有在那艘废弃的货船上过夜——后来听说那艘船的名字是“弗里比海军上将”号——雷米和我从此失去了联系。
到了奥克兰,我在一家门口摆着大篷车车轮的酒馆里同流浪汉们喝了一杯啤酒,于是我又继续上路。我步行穿过奥克兰,走到通向弗雷斯诺的公路上。我先后搭了两个人的车才到奥克兰以南四百英里的贝克斯菲尔德。第一辆是经过改装的加速车,开车的是个魁梧的、金黄头发的、疯疯癫癫的小伙子。“你看见那只脚趾没有?”他一面说,一面加大油门,车速提高到每小时八十迈,把行驶在我们前面的汽车一辆辆地抛到后面。“你看。”他的脚趾用绷带包扎着。“今天早晨刚截掉。那些婊子养的要我待在医院里。我收拾好旅行包走人。一个脚趾有什么了不起?”是啊,我自言自语说,现在得留神,我紧紧扶着座位。从来没有见过像那样开车的冒失鬼。一眨眼就到了特雷西。特雷西是铁路线旁的小镇;司闸员们在铁路旁边的小餐馆吃些倒胃口的东西。火车吼叫着穿过山谷。落日留下长长的影子,一片血红。山谷一带的地名很奇怪——有的叫Manteca①,有的叫Madera②。天色很快就暗下来了,葡萄色的黄昏,紫色的黄昏,笼罩在柑橘林和狭长的瓜田上;太阳是榨过汁的葡萄紫,夹杂着勃艮第红,田地是爱情和西班牙神秘剧的颜色。我把头伸出窗外,深深地吸着芬芳的空气。那是最美好的时刻。那个开快车的疯子是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司闸员,住在弗雷斯诺;他的父亲也是司闸员。他在奥克兰调车场转辙时出了事故,截掉了一个脚趾,我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把我带到热闹的弗雷斯诺镇里,让我在镇南下了车。我在铁路旁边的一家食品杂货店里匆匆喝了瓶可口可乐,这时,一个愁眉苦脸的亚美尼亚年轻人挨着漆成红色的棚车走来,也正在这时候,一辆机车拉响了汽笛,我暗忖道,是啊,是啊,这就是萨洛扬的城镇。
①西班牙文,黄油。
②西班牙文,木材。
我得去南方;我上了路。一个驾驶崭新的皮卡的男人让我搭上车。他来自得克萨斯的拉伯克,是做挂车生意的。“你想买一部挂车吗?”他问我。“随便什么时候,想买尽管找我。”他告诉我他在拉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