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突然,姬凌云脑袋一震,大叫道:“这不是白蜡树吗?”后世,他家别墅中种满了这遮荫白蜡树。
第四部 闯天下
第三十七章 百兵之王
看着白蜡树,姬凌云脑中好象想到些什么,但是一时间却抓不住,不由眉头紧缩,一脸心事。
项鹰误会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大受打击忙道:“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凌云兄在力量上确实有些欠缺,但只要勤加练习,在沙场上一样可以威风八面。实在不成,用剑也不错。凌云兄的剑法刚柔并济,不必舍己长而用己短。”
“对了!就是刚柔并济。”姬凌云兴奋的大笑了起来,青铜长矛无法刚柔并济,但“百兵之王”的枪却可以。且枪又称“百兵之贼”正适合自己武艺中“诡诈”的风格。
战场上最实用的兵器就是百兵之王的枪和百兵之帅的刀,现在刀枪都没有现世,而它们构造简单打造起来并不困难。
尤其是枪更是简便,只要一个枪头就可,而白蜡树木材坚韧是最适合造枪的木材之一。最著名的就是明代的女将秦良玉统率的白杆兵。那些白杆兵一律使用白蜡树作柄的长枪,非常实用。
姬凌云大笑了几声叫来了姜良向他讨要白蜡树。
姜良啼笑皆非自己全家的家当都捐出来了,一颗寻常的遮阳树又算得了什么,当下就让下人将树砍断。
姬凌云让姜良去请临淄最好的木匠,然后就一脸宝贝的看着倒地的白蜡树。那白蜡树树干笔直,竟是难得的上品,不由咋咋称奇。
孰不知,古人注重颜面。
姜良是临淄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商,家中的一草一木又有哪一个不是上品的?这白蜡树自然也是百中无一的好货色。
项鹰奇道:“凌云兄,你这是为何?”
姬凌云大笑道:“以此树为杆,造一柄长枪。”
姜良纵是满腹经纶此刻也疑惑不解问道:“以木为柄,造一个头,这不是矛吗?怎么称枪了?”
项鹰再次误解了姬凌云的意思,认为他在投机取巧不悦道:“凌云兄,冲阵矛法,至刚至强。你不用青铜长矛,而改用木制长矛。固然可以减轻重量,但同时也限制了它的威力。硬木虽硬,但冲阵矛法后几招一但使出硬木非断不可。”
姬凌云暗自叫屈,在让他们说下去自己真的就成了投机取巧之徒了。他先不答话,从白蜡树的分枝上砍下一截,草草的做了一个简单的枪杆。
然后在看向项鹰道:“解释万言,不如直接一试。你防我攻,一招击你要害。”
项鹰心中大气,暗道:“你我武艺相仿,但在矛法上你差我甚多,我到是要看看你如何一招胜我。”
项鹰屏气凝神,青铜长矛横在胸前,双目紧紧盯着姬凌云。
姬凌云暗自一笑,看着项鹰这架势他就知道自己胜券在握,他对枪一无所知又哪晓得枪的妙处。
姬凌云大喝一声,身子一传手中长棍直劈而下。
项鹰冷冷一笑,“就这点水平也敢托大?”双手平举,双脚结实的扎了个马步。
“当”的一声,项鹰成功的挡住了姬凌云这奋力一击,就在他认为要胜的时候,姬凌云双手抓住棍柄,用力向下一压,长棍竟然弯曲了起来滑过项鹰的青铜长矛,弯曲的长棍登时绷直结结实实击在了项鹰的胸口,将他击退了三步。
姬凌云收回了长棍道:“若这棍上安有青铜枪头你待如何?”
项鹰大张着嘴巴不可思议的揉着双眼道:“必死无疑!但这也太难以相信了,木棍都弯成那样,怎么可能不断?”
姬凌云道:“这就是白蜡树干的妙处,它材质坚韧,不但能挡利器,还可以弯而不断。我手上这个还是寻常的枝丫,若是树干中心的部位更是坚韧无比。”
“妙、妙、妙!”项鹰一连说了三个妙字,“矛身沉重,当借马力冲撞,势不可挡。却不可轻发,因其易发难收,一旦露出空门,易为敌乘。而且因为重而长,倘若力度不对,对手只需轻轻一点,矛即落地。可枪却不同,挡重兵器时,枪身一弯,敌力即卸,根本不须用多少力,且运转决快捷,刚柔并济。若非,我早已习惯了用这青铜长矛,项某非改用枪不可。”随即叹道:“凌云兄真乃当世奇人,竟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创出这等神兵。”
姬凌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春秋时代确实没有枪的记载,看来这枪之始祖要落在自己头上了。
一个时辰,史上第一把长枪终于制造完毕。
那是一杆细长的青色长枪,枪头锐利而充满煞气,本来白色的枪身为了配合青铜枪头的颜色而用染草染成了青色,看起来非常的华丽美观。
除了枪头外,其他一切姬凌云都非常满意。不过,他也未强求,毕竟好的铁匠百中无一。日后,有缘遇到欧治子或者风胡子在请他们造一个便是。
接下来,姬凌云就开始了舞起手中的长枪,而试枪的对象正是项鹰。
此刻,虽姬凌云还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但他却有信心能够根据长枪的特点创出一些基本的杀敌之术。然后从实战中去研究,向杨业、岳飞一样,逐步创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
项鹰也是一个武痴,并不打算放过这个机会,主动同姬凌云一起研究起来。
项鹰久战沙场十余年,一身经验十倍与他,提出了许多绝妙的想法,两人本来就密切的关系,在这一刻更上了一层楼。
第四部 闯天下
第三十八章 悟枪
就在姬凌云、项鹰研究枪法之时,消失了三个时辰的森熊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满身是土一身凄凄惨惨,蒲扇大的手中拎着一只快断气的老鼠,憨厚笑道:“大哥,你看我抓到它了。”
姬凌云、项鹰对望了一眼,感觉有些哭笑不得。
姬凌云很直接的指着快断气的老鼠说道:“小森,你这是跟老鼠比体力吗?这是抓到它的,还是累倒它的。”
森熊“嘿嘿”笑道:“这小东西太难抓了,好几次都被它拌倒。不过,它比不过我,越跑越慢,抓它并不费力。”
“果然……是被累倒的!”项鹰一脸震惊,不知是在为森熊的体力感到吃惊还是为了什么。
姬凌云见森熊一身是汗,但精力却依然充足道:“还有力气不,吃得消的话就练练暗器。找点稻草扎个桩子,用石头对着桩子丢。”
除了培养森熊的近战能力,远战当然也不能拉下,森熊力量强大,丢出的小戟,石头都可以至人于死地。
姬凌云正是打算利用森熊的力量,打造一个远近全能的沙场战神。
森熊猛的点了点头,大步训练去了。
项鹰叹道:“这森熊力大耐强是个天生的勇士。”
姬凌云也点头赞同。
秋高气爽,姬凌云手提惊鸿长枪,卓立练武场上,这十多天来,他几乎是枪不离身,根据枪法的特点,极力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冲阵矛法”等招式融入枪法之中。
静下心神,惊鸿枪电刺而出,随手一抖,便是万朵梅花,不熟悉枪性者必然眼光缭乱,不知从何处来挡。
不知觉中,以枪当剑使“伍门快剑”连环刺出顺手之极,但心中却生起一个疙瘩,总觉得有些不对。
骤然间脑际灵光一闪,已明白了问题所在。
剑为百兵之秀,练起来剑走龙蛇,潇洒飘逸,其步伐灵活,招法多变,动作迅猛。可枪却是百兵之贼,攻防速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使人防不胜防。
剑与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是当世属一属二的剑法,充分的发挥了剑的灵活迅猛,但这些特性并不适合于枪。若妄图把剑法融入枪法里,自然不是味道。
想到这里,姬凌云蓦然开朗,与其根据所学的几种武艺,生搬硬套,不如抛开一切,自成一路。
埋头苦想,在前世姬凌云非常崇拜赵云、马超、罗成、杨业、岳飞等名将,也许是巧合这些名将无不是用枪能手。因此,他本人对枪也有一种特殊的偏爱,经常找一些关于枪的资料。
暗道:枪法以拦、拿、扎为主。扎枪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入枪如猛虎入洞。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要法,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的说法。
练枪时,身法要求灵活多变,活动范围大;步法要轻灵、快速、稳健,也有‘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之说。腰腿、臂腕之力与枪要合为一体,并要劲透枪尖。枪术在十八般武艺中比较难学,不易掌握,俗说:“年拳,月棒,久练枪”
想到这里,姬凌云长啸一声,舞起无数枪影,随着他步法的移动枪花在空中翻腾不休。
自身仿佛处于战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