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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登场”;“拉住耳朵,指给大家道,‘看哪,这是蛆虫!’连磋商的工夫,掩饰的法子也不给人留一点”《南腔北调集·“论语一年”》。。毫无疑问,鲁迅杂感形象所取得的就是这样的艺术效果。不仅如此,由于这种形象有很高的概括性和典型性,这就使得那些稍有杂感形象的某些特点的人们,都会感受到它的批判锋芒,因而具有普遍的反省意义。鲁迅曾说,“叭儿狗”这个形象“原也泛无实指,都是自觉其有叭儿性的人们自来承认的”《伪自由书·前记》。。又说:“洋场恶少”这个形象“并不指定着谁和谁;但也因为所指的是一群,所以被触着的当然也不会少,即使不是整个,也是那里的一枝一节,即使并不永远属于那一队,但有时是属于那一队的”《准风月谈·“感旧”以后(上)》。。由此可见,杂感形象确实是直接触动着人们的感觉神经的,它特有的这种尖锐性,是其他类型的文学形象所不能比拟的。也因为如此,它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一种锐利的战斗的武器。鲁迅把杂感称为“匕首”、“投枪”,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这个特点的概括。
一般说来,鲁迅杂感所勾画的主要(不是全部)是讽刺形象。讽刺的本质是“将那无价值的撕给人看”《华盖集·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但它决不是自然主义的丑恶展览。从客观现象到写成杂感形象,经过了作者的深刻的认识、理解和批判,包含着作者的审美的判断,包含着作者对丑恶事物的否定和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融合着作者的政治情感。鲁迅在谈到毕亚兹莱的讽刺画时说:在他的作品,“罪恶首受美而变形又复被美所暴露”《集外集拾遗·〈比亚兹莱画选〉小引》。。这就异常深刻地揭示了讽刺形象的美学特征。而且作者还透过对丑恶现象的解剖,揭示生活中的本质的东西,显示出某种真理性;而真理总是崇高的、动人的。所有这些,就使得在否定的形象中透露着肯定的、崇高的东西,在假恶丑的形象里体现出真善美的理想,在滑稽可笑中表现出严肃性和庄重性。杂感形象在这里体现了它的巨大的美学价值。
杂感作品之所以有力,自然还得力于其中的剖析性的议论(这一点后面还要谈到),但主要地还是得力于它所勾画的杂感形象。实际上,鲁迅的不少杂感几乎没有发什么议论,如《唐朝的盯梢》,只是引了古人的一首词,加以现代色彩的翻译,画下了盯梢者的可耻可恶的形象;《中国的科学资料》只有三句话,概括出一种可笑的社会相。但它们却有很强的讽刺力量。杂感的艺术生命力,它的美学价值,主要地取决于它的形象性。至于以理论论述见长的文章(包括短文),则又当别论,它们另有所属,不应列入杂感作品范围,它们不属于文学。
《鲁迅其书》第三部分论鲁迅杂感的文学本质(4)
三、鲁迅杂感议论的文学性能
鲁迅杂感无论是勾画形象还是剖析生活、表述思想,都是通过议论来实现的。“纵意而谈”是杂感的特点。因而它在形式上接近于政论文或一般理论短文,而且很容易与这些文体相混同。有些研究者把杂感的写作特点概括为以严密的论证(理论论证或逻辑论证)为主,以具体事例为附,并且认为杂感的例证是经过作者的想象和艺术加工的,因而具有文学形象的因素。我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这样的概括并没有把杂感作品和一般理论文章区别开来。我们知道,所有理论文章都是以理论(逻辑)论证为主,而且都要运用具体事例作为论据来证明论点的正确性。上述概括只能说明一般理论文章的特点,而不能说明杂感作品的特征。而且严肃的理论论证是不能以经过艺术加工或想象的事物作为论据的。企图强调杂感是以理论(逻辑)论证为主的文体,就很难说明杂感的文学本质。别林斯基说过,文学“不是论证真理,而是显示真理”别林斯基:《智慧的痛苦》。。作为文学散文之一的杂感,也应当在这一点上区别于非文学的理论文体,虽然它的“显示”采用了独特的方式。
从总体上说,杂感作品不是以论证为主来论述某种理论(包括观点、原则等),而是以人物事象为中心来剖析、揭示生活;它不是把生活现象作为理论的例证,而是把生活现象作为反映和剖析的对象;杂感的成果主要不是表现在理论论证方面的建树,而是在于生动而深刻地揭示对象的面目和本质。由于这种根本性质的区别,就使杂感议论在职能、语体和效果等方面,都不同于理论的论述,它本质上是一种文学的议论。
鲁迅说过,他的杂感是谈论“平日见闻的事理”《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这个“事理”是寓理之事和事中之理的统一。谈事,就是谈论生活中的种种人和事,这是构成杂感形象的基础。谈理,就是揭示蕴藏在这些人和事之中的道理。一般说来,在鲁迅杂感中这二者是融为一体的,但也有些作品在这二者中各有侧重,有的侧重于谈论人物事象,揭示其真实面目,有的侧重于通过各种现象来揭示和说明某种道理。但不管哪种情况,杂感议论都担负着这样两种职能,这就决定了它本身是一种以叙事状物、抒情写意为主的散文化的议论,而不是以思辨的逻辑论证为主的理论论述。
杂感议论的谈事职能的文学特征,表现在用富有形象性的语言,叙述或描绘事物的生动形态,构成杂感形象。在谈人的作品中,它主要是描述人们的心理、神态、言行特征等等,实际上是勾画人物类型形象的手段。《“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就是这种类型的作品。人们往往强调这篇文章的逻辑论证的严密性。其实,作者在这篇文章中,并不是而且实际上也没有做出什么重要的理论的分析和论证;这篇文章之所以尖锐有力,主要在于它借助梁实秋的言论,鲜明突出地勾勒出这一类人物的脸谱。所谓“走狗”、“丧家”、“乏”等,也不是理论命题,它们不过是对梁实秋等人的政治特征的形象化的概括。文章的议论是围绕着梁实秋的一段话展开的,鲁迅认为这段话正是梁实秋等人的面目的“活写真”,剖析这段话的目的,就是要使这个“活写真”突出、廓大,从而显示这类人物的本质。文中提炼的这类人的几个特点,即“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穷人都狂吠”的“走狗”的特点;“不知道主子是谁”,“无人豢养,饿得精瘦”,依然是这样的“驯良”和“狂吠”的“丧家”犬的特点;用下贱而“时髦”的诬陷手段,“以济其‘文艺批评’之穷”的“乏”的特点等,这些都是形象的概括和描述。自然,这些形象化的描述是从梁实秋的言论中推演出来的,同任何思想形式一样,都遵循着人类思维的一般逻辑。但重要的是,它不是经过逻辑的推论达到某种理论的抽象,而是合乎逻辑地勾勒出这类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类杂感议论一般采用凝炼、概括而又富有形象感的语言来概括人物的特点,具有强烈的色彩,因而它所造成的形象显得鲜明突出。杂感议论的这种造成形象的职能,是它的文学特质的表现之一,也是它与理论论述的重要区别。
在谈论社会世态的作品中,杂感议论的文学特点尤为明显。这类作品基本上是以夹叙夹议的方式谈论社会现象,抒写感受,显示“社会相”的。例如《论照相之类》、《我要骗人》等作品就属于这种情况。鲁迅在《我要骗人》这篇作品中,广泛地谈论他在上海的所遇所见所闻所感,从日本水兵被暗杀谈到市民的搬家逃难,从警察的殴打车夫谈到中外报纸的辱骂中国“愚民”,从天真的孩子募集水灾捐款谈到水利局老爷们的欺骗贪赃等等情形,以沉郁的笔调抒写了在这种环境中无法说真话的痛楚心境,描画出当时中国社会的动荡、黑暗、浑浊的图景。这些杂感议论更富有形象性和情感性,造成虚实结合的意境,具有文学散文的情趣,人们是不会把它同理论论述的语言混同起来的。
就是在那些带有论战性的杂感中,鲁迅也不是采用理论辩论的方式。他认为“辩论之文”采用“历举对手之语,从头至尾,逐一驳去”的办法,“只有小毒而无剧毒”,不易给论敌以“致命的重创”《两地书·十》。。他所采用的是揭露“丑态”,“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的方式。例如《估〈学衡〉》是与学衡派论战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