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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暮接过,坐到床头随意地咬了一大口。
左家勋望着她,用纸巾擦擦手,笑眯眯的扫了那只放衣服的包一眼,口气很不经意似的,“暮暮,我怀疑你是成心要向我示爱的。”
迟暮瞪大眼睛,“什么?”
左家勋的脸凑过来,笑得异样,“包里放的这白裙子,还有皮鞋,其实……你就是想告诉我,但凡我送你的东西,你一直都保存着,是不是?”
“美的你!”迟暮红了脸,起身将咬了两口的苹果用力塞进他手中,“我看姑姑去了!”
匆匆走进夏樱的病房,迟暮发现她已经吃好了,忙收拾餐具。
夏樱问道:“暮暮,家勋还在隔壁吧?”
迟暮嗯了一声。
夏樱说:“让他回去吧,别因为这个给人落下话柄。”
“是,我这就跟他说去。”
果然是嫡亲的姑侄,想法一致。
迟暮拿着餐盒重新回到隔壁的房间。
进门时发现左家勋边翻看报纸边啃着苹果,那只苹果……明明是她刚刚啃过的,因为另一只,还在床头搁着。
苹果这东西,不比别的水果,最易氧化,一旦接触了空气就十分难看,但他似乎一点也不介意,一口一口地吃着,很香甜似的。
迟暮心里有些异样。
见她又来了,左家勋站起身,看着手中的果核笑道:“刚刚不小心把你的苹果给吃掉了,怎么办?要不要重新再给你洗只?”
迟暮摇头,低声道:“姑姑让你回家去呢,你在这里,她会觉得压力大,真的。”
“哦,我懂了,”左家勋将啃剩的果核扔进垃圾桶,从床头又拿过一只纸袋递给迟暮,她疑惑地打开,发现里面是一套肉色的丝质内/衣裤,一件白色的衬衣,衣领用银线绣的祥云花纹,甚至还有一双肉色的丝袜。
呵,他什么都想到了。
此时此刻,说不感动是假的。
“先把东西放下,”左家勋从她手里将包抽走,顺势轻轻将她揽进怀中,他的头低俯下来,迟暮一个躲闪不及,他的吻就落了下来,刚要挣扎,发现他吻的是自己的脸颊和额头,还有眼皮,很轻……这不是亲热的前奏,而是父性的吻,有种掏心掏肺的体贴和温柔,迟暮自然感应到了,她的眼角有些潮,主动伸手抱住他的腰身,“家勋哥,明天……你早上过来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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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左家勋后,迟暮还独自去了前排的病房一趟,周臻中已经从急症室搬到了普通病房,隔窗可以看到丁薇和周臻中的母亲两人在聊着什么,周母脸上带着笑意,周臻中的面朝里,看不见表情。
能笑,说明已经问题不大了,迟暮放了心,一声不响离开了。
这个晚上,迟暮躺在陪护床上和姑姑谈笑着,姑侄俩个好久没有这样共睡一室了。迟暮缠着姑姑讲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夏樱说她小时候胆小,半夜或者早上醒过来,总要爬到大人的床上继续睡觉,非要挤在人身边,越挤越紧,曾经两次把一贯爱独睡的夏樱挤到床下去。
迟暮笑,她根本想不起自己小时候了。
那小小的人儿,一定是渴望安全感才如此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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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左家勋早早就过来了,还带来了热腾腾的早饭。
医生查房过后,显示夏樱一切指标正常,可以出院。
左家勋先将夏樱送回家,接着又送迟暮去学校,这一切,他做得就跟普通人家的新女婿一样的体贴窝心。
迟暮下了课,左家勋告诉她学校的一切都谈妥了,她还可以在这里上两周课。
左家勋说:“正好你抓紧这两周的时间替我们左氏做一下宣传,挖掘出一些优秀的学生,就当为你自己将来管理公司选精兵良将,人才不一定非得从国外回来的才是优秀的,那种滥竽充数的其实不少。”
迟暮笑道:“金陵谁不知道左氏,哪里还要我多做宣传?就算是周臻中那样的人才,原本也是想到你麾下服务的。”
☆、情深意动(1)
左家勋笑,“还不是因为你他才跑了?你要怎么补偿我?”
迟暮毫不客气地给了他的手一下,“明明就是因为你!要不是你,他才不会去那个什么银行应聘,也就不会出事……”
左家勋忙假意告饶,“好好好,是我,都是我不好,我补偿,看在你的面上,他的医药费我全包了,直到他完全康复。”
迟暮满意地扬眉,“这还差不多。”
两人坐在校园内的长椅上边闲看四周的景致边谈笑着。
远处偶尔有同学经过。
“咦?那不是你们系新来的美女老师吗?身边那位又是谁啊?”
“是啊,是她!身边那个男人不认识,个子好高,看着挺有气势的。”
“笑了!她笑了!完了完了,我看钱教授要悲剧了!”
“还用说吗!”
“我看未必吧?钱教授实力也不差的。”
……
大学校园,亦是盛产流言之地。
左家勋敏锐地注意到了周围投射过来的各种异样眼光,他看了下时间,站起身,一手替迟暮拿过书,一手牵住她,“我们走吧,反正下午你没课,中午就到逸园吃饭吧,李婶一直都在等你过去。”
众目睽睽之下,迟暮没有甩开他的手,而是反手拉过他那宽大干燥的手掌,神态自若地与他并肩而行,也不刻意避开人群。
说是并肩,其实也不对,根本就并不到一起,因为他身高在185左右,而她,才162。
像是约好了,两人所到之处,人群纷纷散到两侧,自然而然形成一条道,倒像是夹道欢迎似的。
“不觉得紧张害怕?”左家勋边走边垂下眼眸含笑望向她。
“为什么要紧张害怕?”迟暮笑着反问,两只美眼射出自信而调皮的光芒。
左家勋笑道:“人前大大方方的女孩子,我喜欢,可见我的眼光不错。”
如果,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她也有这么大方主动就好了,咳咳咳……
迟暮横他一眼,“夸我就夸我,没见过你这种还捎带夸自己的,自恋。”
“那我不自恋,让你恋我就好了。”
“继续自恋……”
“不怕被人议论?”
“怕什么?至多说我是傍大款。”
“这好啊,你贪财我好/色,咱们俩个还真是天生的一对。”
要是从前,谁敢相信冷面冷心的左家勋竟也能说出这种话来?十足的厚脸皮兼耍赖皮。
迟暮仰面含笑看身边的男人,他此刻脸上的表情是随性的慵懒的,却又带着一种掩饰不住的威武和贵气。
之所以敢牵着他的手在校园里走一趟,其实不为别人,为的是要明白地告诉自己:这个男人现在是自己的了,真真实实的。别再轻易放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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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后,左家勋的车径自朝逸园方向而去。
左家勋现在就跟武林高手似的,练就了单手开车的绝技,另一手自然是握住了迟暮的手。
迟暮劝他开车时要专注点,他却说只有这样他的心才可以平定下来。
正是热恋阶段,反正甜言蜜语不嫌多,迟暮也就不想再去点他。
车到了逸园,老李和李婶早就笑呵呵地站在院门口迎接他们了。
这两人是夫妻,女人是当初夏家的佣人,迟暮习惯叫她李婶,而男人则是以前夏家公司的门卫,迟暮跟着别人后面,也喊他老李。
前天迟暮是夜里过来的,根本就没有细看逸园的花园,而且是还没来及进大厅就被周臻中给搅了,现在她才算是真正看到了逸园的花园,看到了里面的两大丛的花,一丛是红玫瑰,一丛是雏菊,玫瑰已是尾声,而雏菊正盛开着,她顿时欣喜地奔下车去。
红玫瑰是她母亲当年最爱的,当然了,她也是很喜欢的,雏菊,则是她的最爱。
事实上她喜欢的花草有很多,但当年父母问她园子里喜欢种些什么花时,她回答说是雏菊,只是因为怕母亲过于操劳,雏菊好养的缘故。
不过渐渐的就真的喜欢上了,丢不掉的感觉。
习惯了。
习惯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就像她爱上左家勋一样。
李婶接过左家勋从车后备箱里拎出的各种包装袋,“左先生,十一点半开饭好吗?”
左家勋笑望着在园子里四处闲逛的迟暮,“等她饿了再说吧。”
李婶点头笑,“那我先把这些放进更衣室去。”
左家勋应了声。
迟暮走到园子后面,发现这里还是像从前一样是大片竹林,四周被细致地用比较大的鹅卵石围住了,一是为了遏制竹林过度扩张,二是为了健身。当年她父亲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