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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毕业后一工作我以前的骄横性子就改了很多,但骨子里还是活泼的,不过说来也奇怪,一和顾易森一块,就很容易静下来,他身上有着沉静的力量。
程澜对顾易森的房子赞不绝口,她一般不会认为某物特别好,由此可见她是真的很喜欢这里了,我住了三年的地方,当时第一次走进来,是和他重逢满一个月的时候,那天很晚的时候突然下了大雨,顾易森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住我那里吧”,而我的心却从未跳得如此厉害。也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确定,我还是没有忘记他。他带给我的一切是独一无二的,我在大学交过几个男朋友,有还不错的人,各方面都和我很适合,但是最后还是吹了,现在想来,原因该是,他不是顾易森吧。
真是难以想象,不知不觉,我对他的依恋已经那么深了,可能还有爱。
晚上我和齐晟一起做饭,程澜和顾易森两个没办法帮什么忙,就在客厅看电视坐着等吃的。我一直自以为手艺不错,但是见识到了齐晟的,才知道是小巫见大巫。之前露营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法发挥嘛,有他在,我就没有什么用武之地,除了打打下手。二十分钟后我就灰溜溜出了厨房,坐到程澜和顾易森中间,愤恨地看了程澜一眼,“你好有口福……”然后再搂过顾易森的脖子,用额头撞了下他的肩膀,“你就只会吃……”
顾易森脸皮一向厚,但我没想到厚到这个程度……“不然要你干吗?”
我看到程澜偷偷别过脸去。我觉得我笨得挖了个坑在跳。
程澜和齐晟都不是喜欢闲聊的人,气氛也一直平平淡淡的,他们吃完饭坐了会就走了。我洗好碗帮顾易森换纱布,换到一半忽然想起来忘记问齐晟那个鸦片鱼怎么做,懊恼地抱怨了一句。顾易森没有说话,只是在换好纱布,我准备去卫生间时把我拦腰抱到了他腿上。他很高,所以我即使坐着也无法享受绝对睥睨他的滋味。
“你干嘛呀……”我问他,低下头看着放在我的腰间的他的手。
他还是没有声响,只是把头深埋在我的发间颈窝,痒痒的感觉,能隐约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过了许久,才听到他闷闷的声音:“我去学做饭好不好?”
我第一反应是一愣,第二反应就是“扑哧”笑了出来,轻轻捏着他的耳朵把他的头抬起来,他的嘴唇有些微微的泛红,“你不会是当真了吧?就算你不会做饭,我也不会不要你的呀。我心甘情愿做煮饭婆好不好?”我用哄孩子的口吻哄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顾易森撒娇的次数变多了,可能“撒娇”这个词用的不精准,不过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他重新将脸贴近我心口,他搂得有些紧,我有些难受,开始调整坐姿,在他腿上蹭来蹭去,顾易森终于舍得将脸抬起来,恢复了冷面的样子,斜眼看我,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岳加南,你再动试试看。”我的脸在瞬间红了,乖乖地坐定抱着他。
顾易森说沈雨爱下个礼拜出院,她一直住在酒店,可能凡事都不太方便。我问他你是不是有什么打算。我说那句话的时候神色如常,即使心里确实是起涟漪,他也无从发现的吧。顾易森笑出了声,眉眼里满是笑意,“你又想到哪里去了?我还不至于要把她接到家里来,我想帮她找一套租房,你觉得怎么样?”
我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连连点头,想太多,确实不利于友好共处。我和程澜晚上聊QQ,和她说这个事,她说我一直都太敏感了,可能确实吧,因而我主动承担下帮沈雨爱找房子的重任。我有一个大学同学有亲戚做中介,我托着帮忙,找来找去找到的是我们一个小区的,他以为是我的朋友,说这样反而近,多好呀。我迟疑了三秒钟,答应下来了。
和顾易森说了,他皱了皱眉,表情怪怪的,但是也没有拒绝。一星期后我把沈雨爱带到房子里,里面的东西都整理好了,她很喜欢那个地方,刚一进门就不太平地转圈圈,她穿着白色连衣裙,个子高挑,每到让人窒息。听说她从小练舞,身材气质确实是没得说的。
我这个从来就不自卑的人,第一次感到有点难过。
顾易森还在上班,真辛苦,手还绑着绷带就已经上阵了,而且是这样的一个星期天。沈雨爱很兴奋地拉着我的手说太谢谢我了,更高兴自己可以和我们住的这么近。看着她那么真诚的样子,我更为自己之前的那些小心思感到羞愧,完全就是小人之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中午我和她去小区外的一家餐馆吃饭,医生说她现在最好不要吃太油腻、太硬的东西,吃些粥是最好的了,可是沈雨爱在这个时候就显示出了调皮的本质,点了奶油焗饭、炸土豆和芝士派。末了还不忘加一句“焗饭要加量芝士哦”。
我有点惊讶,“你也爱吃芝士哦?”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视芝士如命的,但是女生都怕发胖,所以周围很少有人会吃,还是这么种吃法。“跳舞的人不是都要节食什么的保持身材的吗?”
沈雨爱嘟了嘟嘴,笑开,“我现在已经不跳舞了。我以前最讨厌芝士了,闻到芝士的味道就不舒服,后来受人影响尝了一次,觉得还不错,后来就吃得比较频繁,一直到现在,可能是因为它代表着一段时间的回忆吧,虽然都过去了。”她说着声音低了些,有些难过的样子。
我觉得可能这让她想起什么伤心事了,赶忙扯开话题。
一顿饭下来,我开始觉得沈雨爱这人还不错,和我很多方面都挺像的,吃饭从底下挖着吃,吃土豆不蘸番茄酱而是奶油……我把她送回家,叮嘱了护工几句,就离开了。
我明天是要出差的,向柏余突发奇想,让每个部门的部长级干部都一同陪他参加一家大型网络公司举办的一个会,地点在北京。我严重晕机,和向柏余说能不能不去,他说你说呢,然后我就乖乖认命了。那个什么会要开三天,我逛了一下午的超市采购必须品,回到家已经晚了,我以为顾易森会晚回来,随便买了份炒饭打算凑活着吃,没想到他已经回来了。
我乖乖地承认错误,指了指炒饭,大方地表示可以把食物让给他。顾易森抬了抬眉,拎着我的后领到他旁边,然后就变成了两个脑袋凑在一起凶残地瓜分一碗面。顾易森有严重洁癖,所以我有点受宠若惊,一时激动吃完后用油油的嘴亲了他一口。幸亏他没有白我,只是非常优雅地用纸巾擦了擦嘴巴,说了一个字——“油”。
我只得把头低到桌子上。唔,果然是嫌弃我的……
说好是第二天在公司西门那边的停车场上车,我气喘吁吁地到达时迟了五分钟,可是还是不见一个人。我怀疑是不是我搞错了,正要拿出手机的时候,听到响亮的喇叭声。向柏余坐在他那辆黑色的宾利里,脸上带着笑意,冲我挥了挥手:“上车。”
我一惊,竟下意识退了一步。“其……其他人呢?”
“他们先走了,在机场等我们,你和我一起走。”他很自然地解释,我想我也就晚了五分钟,不会这样也等不了了吧?但我自知理亏,不敢和他争辩什么,乖乖地钻进了他那辆夸张的车,我喜欢坐在副驾驶,可是顾易森从不会让我坐,我因此还和他小闹过,最终还是拗不过他。麻烦的男人……
向柏余看上去心情不错,一路上甚至是吹着口哨,遇上堵车的时候,也哼着英文歌。这一点和顾易森不同,顾易森不常开车,如果开车停下来等红灯,他会用手指敲着方向盘,神情认真地看着前方,和他谨言慎行的形象倒是很符合。
真奇怪,才分开那么久,就又想到他了,接着想到今天早上迟到的原因,我的脸有点发烫。向柏余忽然转过头,看我,“很热吗?脸这么红?”
怎么会热,这是秋天,我不好解释原因,只好点头。向柏余打开车窗,问我好点了吗。凉风吹来,我觉得脸上的温度终于降了点,舒了口气。
去机场不是很近,路上向柏余和我聊以前的事,问我在哪里上的大学,我说J大,你是那种神府出来的海归,会知道我们这种学校吗。他笑说没那么神,而且J大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学。他又问我为什么选J大,因为J大的计算机专业吗。我说本来想往N市走,可是那个时候发生了一点事……
向柏余会心一笑,说是因为你男朋友吗。
我不知道这个人怎么那么爱管闲事,像个女人一样爱八卦,我模糊地“嗯”了一句,不再理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