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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的事,他不知从哪里拿了一把椅子,抄起来,狠狠往地上砸,椅子顿时四分五裂。一边的我吓得跳了起来。这一砸效果很好,一声巨响打断了暴力行为,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这里。
然后我下意识地转过身子,看到的是刚刚赶到的目瞪口呆的教导主任、保安和于一颖。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我和于一颖偷出校园本来是要被罚的,但由于后面的“重大立功”行为,戏剧性地被通报表扬。我问于一颖那些人怎么样了,她说,“好像都被记两个大过,带头的几个要退学,那个砸椅子的也被处分了。”我当时立马就紧张了,觉得都是自己的错,恨不得马上冲到一中去帮他作证。
于一颖阻止了我的行为,轻描淡写地说,他们好像是一伙的,只是他没动手而已。至此,我对顾易森有了第一印象:坏。但是“腹黑”这个词还不为我知,而且我觉得“坏”也非常恰当。
我和顾易森在一起后问他这件事,发现他压根就不记得了,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了,让我很想掐他脖子,结果顾易森看着我炸毛的样子慢条斯理地说:“哦,我一直以为第一次见你是在那场篮球场上。”我终于闭嘴,那是我第二次见他,却是为了别的男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进了一中,于一颖再次成为焦点,当时有很多小团体,于一颖的最大,她作为头头发扬优秀的传统,也就是集体花痴。我们偷偷搜集热门人物林宇、言驰等等的八卦,有他们出场的每场篮球赛都要去看,中饭也去他们所在的食堂……于一颖喜欢小白脸林宇,主要觉得他成绩够好,智商够高,她的性格就是敢爱敢恨的,因而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在球赛结束后写情书告白。林宇那个弱不禁风的样子显然是不会参加篮球赛,但是他是篮球队经理。我很积极地要求陪她一起,主要是看言驰。
我是大众审美,非常庸俗,喜欢的理由是他长得超级帅,所以成绩差,爱打架惹事,女朋友多如牛毛就忽略不计了。但是喜欢言驰的女生太多了,我被淹没在人群中;又没有于一颖的那种勇气,就只好一直像只温吞爬行的蜗牛,只想着慢慢向他靠近点。
记忆中那是一场非常精彩的球赛,反正我是看得激动万分,当时我旁边的那个圆圆脸女生还当场哭了出来。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她的脸,因为印象实在太深,因为她很特别——在这么多喜欢林宇言驰或是其他风云人物的女生中,她叫的是顾易森的名字。其实顾易森的球打得非常好,言驰从小打篮球,算是较为专业的运动员,然而顾易森这种“编外人员”,竟也有着和他相似的水平,让人着实吃惊。他长得没有林宇言驰那么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是那种让人一见就觉得非常有味道的,只是似乎太过张狂,除了他们那伙人说话时他偶尔插一句,基本上不会理睬其他人。
于一颖和我都讨厌这样故作清高的个性,加上上次那件事让我对他第一印象扣分,后来基本就不会把眼神放到这样的人身上。那天的后来,言驰他们队大比分获胜,所有场外的女生都大声欢呼,有簇拥上去的趋势。我不是长得最好看的那个,最热情的那个,但却是最有毅力的那个。一直等到人群散开,而于一颖和林宇同时消失,我还呆在运动场。
正当我发愣地看着言驰仰头喝水的不清晰的侧脸,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南南,你在这里干嘛?都这么晚了!”我心下一惊,转头果然看到了手里拿着两颗篮球的岳方城,也就是我亲爱的表哥。长得很像一颗篮球的他此刻显得特别的喜感,但是我现在没空去嘲笑他,这人从小就很鸡婆,特别爱搬弄是非,然后去家长面前告状,要是被他知道了我的小心思,肯定没我好果子吃。我一慌,反问他:“你又怎么在这里?”
“我一直帮球队管理杂务啊。”岳方城回答地很自然,还有些自得的意味,两秒后,他把球放在推车里,把我拉下观众席,“你过来,我向你介绍朋友。”
我是万万没有想到岳方城这种人见人不爱,花见花不开的人会是我的梦中情人的朋友的。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喜剧反转,反正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言驰已经微笑地站在我面前,旁边是篮球队其他的人,最后面是顾易森,双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看着自己的球鞋。
那天大家都很兴奋,而我则觉得自己要幸福地晕过去了,和他们一一打招呼,相互介绍,直到到顾易森的时候,我有点迟疑,说,“你好,我是岳加南。”然后他懒懒地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继续看自己的球鞋。
我有些受打击。
“那家伙有自闭症,南南妹妹别理他哈。”言驰露出了痞痞的笑容,口气轻佻,甚至过来搂我的肩膀,就在那个时候,我下意识地一躲,然后自己被自己吓了一跳。
那天的最后,我抱着眼圈红红的于一颖,低声说:“我可能,不喜欢他了。”
少女情怀来得快去得也快,都不用三天,我和于一颖就已经完完全全恢复过来了,我相信篮球队的人知道我喜欢言驰的事情,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第一我已经不喜欢他了,还有点莫名的讨厌,第二,岳方城这么白目完全没有察觉出什么不对劲。我想这件事就这么过去吧,但是远远没有,至少我跟顾易森远远没有。
那天放学后下着大雨,我步行回家,然后经过一条小弄堂时听到了打斗声,不是很大,但是仔细听还是会觉得挺耍液闷娴赝锩骖┝艘谎郏缓缶涂吹搅斯艘咨牧常叛5牧场N颐挥心侵置谰扔⑿鄣挠缕仪榭鍪枪艘咨τ谏戏纾」芩且砸坏兄凇N业牡谝环从Ψ浅?蒲В褪羌饨小H绻憔醯谜夂芩耍悄憔圆恢溃笨吹姐殂橄恃右桓鋈硕钔妨飨吕词钡男那椤N业谝环从褪腔耪牛轿业募饨校Чス艘咨哪侨喝伺乱幢鹑耍鸵缓宥⒘恕�
此时我终于能清晰地看到顾易森的状况,包括表情,伤口。我有些晕血,但是我怕他死在我面前,所以忍着呕吐和恶心的感觉慢慢靠近他,他大剌剌地躺在地上,急促地喘气。就在我蹲下来时,他忽然猛地睁眼,我再次吓了一跳。他没有说话,一直就这么看着我,瞳孔幽深,我觉得这样有点奇怪和尴尬,就问了句,“你受伤了啊?”问完后觉得这简直是废话,而顾易森的表情也告诉了我他对这句话的感受,他再次闭上眼睛。
可能是太怕他会死在这,我说了句“你等我一下”,然后快速地跑到路边的药房,买了消毒药水和纱布。到达那的时候,顾易森已经走到了巷口,准备离开,看见我,只抬了抬眼皮,若无其事地用衬衫袖口擦擦额头,血已经部分地凝固,但是在白色的衬衫上还是特别刺眼。
“喏,给你,我不会包扎,你自己来吧。”可能那个时候我的心里已经把他定位成一个和言驰一样的隐形打架专业户,以为他对这种伤能处理自如,我把袋子放到他手里,他的手没拿住,袋子掉到地上。他看都没看,就直接绕过我。然后我脑袋一热,鬼使神差地拉住了他的袖子——沾着红色的血的袖子。
正式打照面第三次,他第一次对我说话,用了三秒,说了三个字“别,管,我。”
他的语气不是恶狠狠的,尽管是一字一顿,但是我听来,却比那样更让我难受。顾易森本就瘦,长得又高,背影看起来格外落寞,我觉得如果他胖一点可能就会显得更好看些了。估计那样那个圆圆脸又会更痴迷他,想到她,我觉得有些不舒服。“你不应该这样,你成绩那么好,不要再和那些人混在一起了,自毁前程。”
我发誓,我当时绝对是因为看了《我为歌狂》,幻想自己是丛容,可以拯救堕落的叶枫……但是顾易森他不是叶枫,在后来的几个月,都没有和我有任何接触,看到我像陌生人一样,一点表情都没有。我依旧频繁地在学校的成绩优秀榜上看到他的名字,每次都是名列前茅,我不爱学习,跟着于一颖,多少也努力点,但是和顾易森的差距还是大得离谱。
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考完,面临分科,我不爱文科不爱理科,而且两科成绩差不多,因为于一颖选了理科,我便跟着她。分班结果出来不在一个班,我有点伤心,就是那么巧,从小到大我和于一颖都是在一个班,现在我们的教室一个在二楼一个在四楼,隔得那么远,让我觉得非常迷茫。
迷茫的第二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