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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女总裁同居的日子-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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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事实上是,我被送上船之后,有好几个专家都说我撑不过二十四小时。
    结果就是我用我自己的意志力撑过来了,并且成功醒了过来。
    惊呆了他们的小伙伴们。
    这艘船是一艘豪华游艇,这是黄子龙提供给我的。这是我和黄子龙交易中的一部分,他只给我提供游艇和人手,不插手其他任何事情。这样以来他完全可以实现最小的付出,最大的回报。即便是我真死了,他顶多也就是付出了游艇出海一趟的油费而已。
    而我给黄子龙的许诺也非常简单,在未来,我要和他进行深度合作,这其中就包括那个涉及数目巨大的澳洲生态项目。这世界上没有一眼就看上一个人的伯乐,只有相对应的合作和利益。没有傻子,有傻子也都是女人,因为女人是感姓的动物。
    比如说,远赴澳洲的夏婉玉。
    ……
    我跳海之后的第十天,我的身体才算是真正意义上能下床。这其间我根本没有关注任何岸上的事情,而黄子龙也没有给我传来消息。十天后,我让游轮带着我到了香港,我在香港联系了我跳海之后的第一个人。不是王颖丽,也不是孙晓青。而是孙有波!
    其实,孙有波才是我的一张王牌。
    我之所以能够预料到万浮屠的动作和姜霄的叛变,完全得益于孙有波曾去济南做过深入调查。甚至还去了姜霄的老家,也正是这些东西,才让我有信心可以演这一出戏引出姜霄背后的人。而我在夜色撩人酒吧开业之后,就给了孙有波一个任务,保护孙晓青。
    孙有波到了香港之后,就将这十天以来所有发生过的事情告诉我。
    我听了之后,并没有着急,而是笑了笑说:“你还真是一个城市猎人,你姐怎么样?”
    孙有波不冷不淡说:“白天表现正常,晚上我也不知道。”
    “你感觉晓青会在晚上偷偷哭吗?”我反问他。
    孙有波目无表情道:“当年我妈死的时候,她哭过。”
    我没有和孙有波就着这个话题说下去,我让孙有波继续回到上海监视着事情的实时情况。这一次,我要将陆家,连根铲除。
    ps:
    第十一更!
    求支持!
第二百七十三章:我的童年【12更】
    其实我并不着急,因为这一次我能够引出陆鹏举,就是一个胜利。而事情随着剧本发展下来,我挤破脑袋也不会想出苏东坡和张晓军会干这样的事情。
    只不过就在苏东坡和张晓军绑架杨建之后的第二天,陆鹏举就蠢蠢欲动了。
    夏季的狂风随着暴雨席卷了整个上海,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下。大风将起,鹿死谁手拭目以待。
    高媛媛是一个下围棋的高手,她手上现在有陈妙妙和赵洪这两个小棋子,杨建也是他们的棋子,不过被我们捕获之后顶多只能算是半个。而在我手上的棋子却也屈指可数,黄子龙,徐功生两个人加起来才只能算半个棋子,因为这两个人都是老油条,根本不会插手这件事情。
    黄子龙能给我提供一条游艇就算不错了。
    而徐功生更是直接选择中立。而张乔也能算一个,王颖丽也能算一个,而老狐狸则也只能算半个。其实老狐狸才是真正的姜太公,这件事情自始至终他都门清,而这件事情也是他考验我的最后一道关卡。
    而陆鹏举却不一样,陆鹏举后面还有一个陆家。而整个陆家,则在上海这个棋盘上面,占据了一个不小的位置。所以说,不管怎么样,从目前来看,这件事情我都处于劣势。
    由于苏东坡和张晓军的动作,让陆鹏举再也忍不住了,所以原本平静的场面,一下子就变的暗流涌动了。
    ……
    香港是一座购物天堂,更是中国的东方之珠。
    如果说我对香港最深的印象,那一定莫过于3级片了!在大陆,恐怕也就只有香港的3级片能够让我体会到国人对于爱情动作片事业的喜爱,特别是著名的一路向西,当年我为了求这部电影的种子,走遍了各大论坛。最后当我看到这部港产党营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被王李丹妮那傲娇的大胸脯给征服了。
    当然,这都是我当(*)丝时候的事情,不提也罢。
    俗话还说得好,好汉还不提当年勇呢。
    我来香港两天后的一个下午,我坐在铜锣湾喝下午茶。这是一个繁华的步行街,人们来来往往,大多数人手中都捧着一部相机,绝对是来香港游玩的游客。这些人时而停下脚步拍摄两张照片,时而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
    而我则坐在小店玻璃幕墙后的桌子上,享受着温暖的太阳,喝着味道还凑合的下午茶,生活过的有些惬意。其实有些时候,我挺想和孙晓青随便找一个靠近海的房子,然后我们两个在那里面住一辈子,等到老的时候,我还抱着她坐在海边,去看那看了一辈子的海。
    不知道为什么,下午茶小店里面响起了一首《挥着翅膀的女孩》。这首在03年发行的歌曲,绝对唱出了大多数少年少女的情怀,我有些无奈的笑了笑。想起了当年的马晓丹,她似乎也挺喜欢这首歌。只不过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她就再也不哼这首歌了。
    一杯茶喝完了,服务员又过来给我续了一杯。
    我抬起头看了看服务员,问她:“还好吗?”
    她并没有拒绝我的问题,而是肯定的答了一个:“还好。”
    然后就又去忙了。
    我失望的笑了笑,马晓丹来了香港,而且还被我遇到了。
    冥冥之中的缘分?还是上天安排的巧合,可是再见的时候,我们两个只有这五个字的简单对话。我感觉心情有些沉重,有一种压抑着说不出的感觉。不过看着马晓丹忙碌的身影,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其实相较于以前,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已经淡了许多。而到现在,只是过了三年而已。
    三年改变了多少事情,也改变了多少人。
    看她给客人服务时娴熟的手段就知道她又流浪了好多地方,然后才到了香港。在这座东方之珠中为城市的发光贡献自己微薄的热量。
    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走进茶餐厅里,男人黝黑的就好像是一条泥鳅一样,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乡下来的农民一样。事实上,这就是一个乡下来的农民,他穿着一条呢绒裤子,和针织上衣。脚上是老布鞋,绝对不是燕京布鞋那种品牌布鞋,而是那种手工做的布鞋。
    男人径直的走到我的跟前,坐在我的对面,他就是在我家乡生活了两个月的林国庆。
    两个月,足矣改变一个人了。
    村官难当,相较于市级以上干部的决策姓部署。村官的家长里短,人情冷暖尤为强烈。这两个月以来,林国庆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磨难,这些磨难几乎颠覆了他整个人的姓格。让他变得更成熟,更稳重,更务实。或者也可以说,他身上磨砺出了农民式的狡猾。
    林国庆坐下来,转头看了看忙碌的马晓丹,笑着对我说道:“郝仁,这回你可玩大发了,月老给你们两个都安排到一起了,不打算从生理上逆袭一下你的曾经的女神?祭奠一下你那躁动的青春。”
    我翻了个白眼,道:“滚蛋,别胡说。你来香港找我干嘛?”
    林国庆哈哈一笑,整个人显得特别憨厚,也特别狡猾道:“你看看,着急了不是,我们哥俩好不容易才聚在一起,你茶都不让我喝一口就开始让我给你办事。”
    我将马晓丹刚才给我上的那杯茶递给他说:“大哥,你喝吧。”
    林国庆将茶端了起来,喝了一口,咂巴了一下嘴巴说:“唉,不如你家门口那口井里面的水甜。”
    “在农村感觉怎么样?体会没体会到那种赚一个钱比登天还难的困境?”我看着有些狡猾的林国庆说。
    林国庆点了点头,诚恳的说:“说实话,我去你家之前,只知道农村人赚钱很难,但是当我看到你老家整个村里面只有十几个壮劳力,剩下的全都是老弱病残和十岁以下儿童的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一块钱掰成两块花。”
    我叹了口气,看着香港繁华的街道,有些落寞的对林国庆说:“那就是我的童年啊!”
    ps:
    第十二更!
    希望大家给力一点,让馒头勇攀更高的山峰。
第二百七十四章:不后悔【13更】
    在农村的童年,根本没有电视机,也没有漂亮的明星海报,更没有录音机,和磁带播放器。我记得小时候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和一群小伙伴到别人家的红薯地里面偷红薯,然后一起生起一个小火堆烤红薯吃。还有到别人家的菜地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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