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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失眠-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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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转移话题,我指着他那条翠绿色的中裤,一脸鄙夷的说:“基佬裤。”
  我这么一说,阿秋就不高兴了,白了我一眼,说:“蔻蔻,这你就不识货了吧,这可是名牌!”他见我不信,就急了,恨不得把那条裤子扒了,秀给我看他裤子上那个标签。我扑哧一笑,朝他摆了摆手,然后径直走到我的床上,踢掉脚上的拖鞋,翻上了床,倚着背后的墙,坐着不说话。阿秋把电视的音量调低了,亦是翻上他的床,靠着他身后的白墙,和我面对面坐着,不说话。
  丽江的夜不是寂静的,不远处酒吧里的佳歌美曲穿透了单薄的墙壁,刺激着我的耳朵。这个酒店的隔音不是特别好,隔壁房里的女人今日似乎兴致很高,娇喘声又嗲又甜,配着男人的喘息声,让人脸红。我和阿秋尴尬的笑了笑,阿秋甚至还恶作剧的敲了敲他身后那面墙,警告他们声音小一些,不要打扰别人休息。这些日子我一个人游走在外面,在酒店这样的事当然是见怪不怪的了。
  “要眼药水吗?”阿秋打破了房间的沉寂,问着我。我摸了摸那双布满了血丝,干涩疲惫的眼,但依旧是要强的摇了摇头。
  “红的跟兔子一样了,你这么走出去,人家还以为哥对你干了什么呢!”
  阿秋说完,就打开了自己的登山包,掏出了一瓶眼药水,一包烟和一只打火机。阿秋随手把眼药水往我身边一丢,把房间的窗户打开,开始抽烟。清凉的眼药水滋润了我那双充血的眼,滴完眼药水,渴求尼古丁的我在床上抓我的打火机。好不容易找到了打火机,才发现它已经没油了。
  “借我打火机!”我朝着阿秋唤,命令他快点把打火机丢过来。坐在我对面床的阿秋扁了扁
  嘴,把他那把最心爱的Zippo打火机丢给了我。点燃了香烟,我就像个犯了毒瘾的病患,深吸一口香烟,来抚慰腹中的饥饿。阿秋和我坐在床上吞云吐雾,我俩手里各有一个烟缸。我想,如果在古时候,我们可能就是一对老友,坐在高山下,流水旁,手里执着的不是烟,而是棋子,桌边还温着一炉清酒,聊家常,谈人生。
  “平常跟老虎一样迅猛凶暴的你,居然会哭。”
  阿秋一本正经的看着我,烟雾中的他有些朦胧有些迷离,甚至有些仙气。后来,阿秋和我说,那天他极度缺乏安全感,伴着隔壁那女的妖娆矫作的叫声,他生怕把持不住,以至于像个憋屈的小媳妇,缩在床上不敢近我身。
  “今天,我最爱的男人,跟别的女人结婚了。”我简单的概括道。
  说起这来,这句话简简单单,听着不痛不痒,可阿秋不知道,一字一句对我来说,都是割肉削骨,疼的厉害。听我这么说,阿秋没有说话,埋头抽烟。
  “我的事特别狗血,比平日里电视上播的家庭伦理剧还狗血。”说完,我冷笑一声,将香烟搁在了烟缸上,让它燃尽,而我自己则朝着天花板吐了几个圆形的眼圈。
  “家庭伦理剧还是从生活里取材,再狗血的事哥都碰到过。”
  彼时的阿秋就像个抠脚老汉,抽着烟,翘着二郎腿,就少一瓶二锅头了。
  “我真的很爱他,可是,你们男人啊,就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别的女人的香床罗枕总比自己女人的好。今儿,他就和那个三儿结婚了,我呢,落得孤身一人。”
  “三儿?你居然能碰上三儿!你不挺好的么,那男人还不知足。”阿秋表示有些惊讶。
  诚然,在所有人眼里,我是个好女朋友,将来也是个精明,顾家,能干的好妻子,可是,刘先生最后还是选择了年轻可爱的粥粥。当然,也不是长着花瓶脸,身材良好的粥粥不好。
  “斯嘉丽约翰逊和盖尔加朵,你上哪一个?”
  我呢,把宛若天仙的粥粥比喻成金发碧眼,窈窕靓丽的斯嘉丽约翰逊,而把自己当成那身材平板的盖尔加朵。
  “当然斯嘉丽约翰逊啊,人家胸是胸,臀是臀。盖尔加朵虽然漂亮,但男人的话,一般都会选斯嘉丽约翰逊啊。男人嘛,你必须给他一种征服感和成就感。”说着,阿秋瞥了我那平板的身材一眼,笑着道:
  “该不会因为你那小学生身材,人家才不要你吧。”
  “滚!”我吼了一声,抄起床上的枕头往阿秋那边砸。
  “我擦,你悠着点。”被香烟呛到的阿秋咳嗽了两声,然后见我蜷着身体不说话,便安慰道:
  “别难过,这才多大的事。他不娶你,是他的损失。”
  “我对他那么好。”我说着,脑袋里回忆着以前我和刘先生的曾经,扬起手抹了把脸,吸了吸鼻子:
  “可是,为什么,到最后,他还是要走?”
  “哎呀,你别哭啊,天底下好男人多得是!再不济,就把他给抢回来呗,反正结了婚也可以离婚。”
  听到阿秋这么说,我摇了摇头,将身子躺平,然后把房间的灯都关了。顿时,房间
  里一片漆黑,香烟上的火星子告诉我阿秋依旧盘腿坐在原地,靠着墙抽烟。
  “离婚的话,是三个家庭的事了。不过,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你那主意不错,我考虑考虑。”我盖上了被子,枕着柔软的枕头,侧着头问着还在抽烟的阿秋。
  “傻货,别当真,我也是随便说说的。”阿秋掐灭了手上的烟头,起身喝了口水,然后躺到了床上,劝着我:
  “那种瞎了眼的男人不值得你这么做,听见没?”
  “听见了。”我应着,翻了个身,背对着阿秋。
  良久,我用手指扣着眼前的白墙,也不知道身后的阿秋睡了没,就轻声问着:
  “明天,我们去哪儿?”
  阿秋一开始没应我,我以为他睡着了,就不打算说话了。谁知,那家伙长叹了一口气,平时散漫的声音里多了一份忧愁,说着:“蔻蔻,去西藏之前,和我拐个弯,去兰州吧。”
  “兰州?”
  印象里,貌似阿秋对兰州这个地方情有独钟,比如他特别喜欢抽兰州这种烟。
  “嗯,算是故地重游。”
  “好,姐陪你走一遭便是。”说完这一句,阿秋那头便传来了嬉笑声。
  后来,我和阿秋再也没有说话,只是很平静的在丽江这个小酒店里渡过了一夜。后来,阿秋说,他后来那会还真没想着要把我扑倒,脑袋里一个净的想着怎么劝我不要干傻事。
  02
  第二天的清晨,我和阿秋办好了去兰州的手续,就早早的退了房,为黄河之都,兰州进发。一路上,我很想问阿秋为什么去兰州,可是,我始终问不出口。就像我之前说的,除非阿秋自己肯说,否则我问什么都是白搭。离飞机起飞还有一个小时,阿秋和我坐在候机室,低着头玩手机。玩了一会儿,我的脖子就开始酸痛了,于是我只能够站起来走动走动,活动筋骨。小小的机场里流动着各种人,有的是准备踏上旅途的离人,正同自己的亲朋好友诉说些什么。有的是回到丽江的归人,正同自己的亲朋好友拥抱,然后勾肩搭背的离开机场。
  我和阿秋,两条从祖国东南部的沿海滩涂往西南部的高原雪山走的人,两个因为心中没有灯塔,在一场分不清东南西北的风雪中迷失的可怜虫。我和阿秋聊天聊得很投机,阿秋读过我喜欢的诗集,喜欢我最喜欢的诗人,说实在的,阿秋很合适做我男朋友。只是,我不希望因为做了恋人,从而失去一个好朋友。
  “蔻蔻,别在哥面前瞎晃!”
  认真的打着手游的阿秋恼了,朝我喊了一句,声音里带着浓浓的鼻音。寒冷的冬天,阿秋是个喜欢卖骚的男人,整天穿个短体恤,绿色中裤在酒店乱晃,以至于他成功的染上了感冒。
  “以前我特别想去兰州,可是没有人陪我去。这回我第一次去兰州,我就特别高兴。”
  说着,我又乖乖的坐回了阿秋的旁边。我对兰州这个地方的期待和憧憬是因为我喜欢的乐队,99年在兰州成立的低苦艾,所有歌曲当中,最喜欢他们的《兰州兰州》。
  “看把你乐的。”阿秋放下了手里的手机,看着一脸雀跃的我,亦是笑了。
  阿秋是个典型的浪子,我和他一起旅行的期间,极少有人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是个乐于玩社交网络的人,所以,他握着手机的时候,不是在游戏,就是在看电子书。用他那个逗比的一句话说的好,那些东西不过是束缚他这匹野马的缰绳,一旦拥有,哪天准备只身而退的时候,反而多了顾及。所以,与其拥有,不如敬而远之。虽然,他这番话在我眼里,就是他为他在天地之间,孤身一人,茕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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