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时至今日,顾望悠才知道,从云端跌进泥里,除了这种细小快乐,更多的是烟熏火燎,无能为力让人痛彻心扉。
第 12 章
会议结束之后照例安排了酒会。与会的大都是常年漂泊海外的旅人,听到熟悉的乡音,看见熟悉的肤色,都显得格外激动。水晶酒杯一只只的垒成金字塔的形状,在灯光下晶光闪亮。金色的香槟酒潺潺流下,翻着细小的白色泡沫,带出酒精特有的香甜味道。
宋卿书喝了不少,酒精充斥在血管里微微有些热意。这群人里,他是极少数归国发展的,有不少人都替他惋惜,他只是轻描淡写的笑笑,开玩笑似的说:“人各有志,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我愿以身许国。”
一句话逗得众人都哄笑起来,不停的取笑他:“哟哟,不愧是T大毕业的才子,拿两弹功勋的话压咱们呢!”
有人知道个中渊源便说:“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宋家那是满门忠烈,这句话正是宋公子的祖父说的。”
人群中发出恍然大悟的啧啧声。
宋卿书闻言只是一如既往的微笑,连唇角的弧度都没有一点改变。
李斯意着一件宝蓝小礼服,鱼尾状的裙摆勾勒出线条优美的雪白玉腿,她站在人群外围,举杯远远望着宋卿书。李斯意心里有种微不可查的隐秘快乐,她想,只有她知道,宋卿书绝不只说说而已。
李斯意记得,在美国的时候,宋卿书一直在做社区志愿活动,另加在拉斯维加斯马不停蹄的捞人;汶川地震,他几乎是第一时间赶到了重灾区,和一线官兵并肩作战;宋卿书报名了无国界医生,回国前大半时间都耗在了荒芜的非洲大陆上。
遇到宋卿书之后,李斯意终于明白,富和贵终究是两回事儿。沈天凌那样的花天酒地,为所欲为,对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并不是贵族,撑死只能算作冥顽不灵的封建主。
罗素说,有三种精神支持着他,那就是对知识的渴求、对爱情的渴望和对人类苦难不能遏制的同情心。李斯意觉得,宋卿书在骨子里是一个理想主义者,除了对爱情是一贯的无可无不可的态度,其它两样精神元素都让他占全了。
对顾望悠,李斯意不以为杵。真正让李斯意好奇的是,宋卿书的初恋究竟是倾国倾城到了什么地步,才能让宋卿书至今都因噎废食。
捱到酒会结束,李斯意也被灌得差不多,头晕脑胀的,非常不舒服。
除了医生,八卦也是无国界的。异国他乡,一群人起哄起来依旧是不依不饶。犹以她的老板欧哲为甚。
他勾着宋卿书的肩膀不住的笑:“卿书啊,冷落佳人这招早过时了啊,花堪折时直须折,看着咱们斯意蹉跎青春,你就真这么忍心?90后有句话说得可对极了,再不相爱就老了,我可怜的斯意啊,居然也做这种借酒浇愁的傻事儿。”
宋卿书摇着头笑了笑:“这么多年没见,阁下除了无赖还长进了什么?不愧是资本家,对自己人都这么心狠手辣,刚才带头灌李斯意的是欧哲欧公子吧?”
欧哲讪讪的笑了笑:“我这是磨砺她,锻炼她,塑造她!”
宋卿书慢吞吞的吐出四个字:“你就扯吧。”
话虽如此,宋卿书依旧风度翩翩的携李斯意出来。
大雪纷飞的墨尔本街头,灯光如豆,纯白的雪花落在他纯黑的大衣上,光泽疏落,说不出的好看。
宋卿书口气温和的问:“没怎么吃吧?宾士街的咖啡馆不错,不知李小姐能否赏光。”
李斯意的脸被酒蒸得温温的,脑袋也被酒蒸得晕晕的。她心里生起一丝一缕柔软得不可思议的情绪,一种名叫“痴心妄想”的情绪。被那么多人围着,宋卿书依旧能注意到被欧哲灌酒的可怜巴巴的自己,是不是说明,他其实也是在乎她的呢?
她揪着宋卿书的衣袖,一字一顿的问:“宋卿书,你是不是对所有人都这么好?”
宋卿书笑了笑:“也不是。我和欧哲不是挺不对盘的么?”
她讨厌他这种玩笑的口气,讨厌极了!李斯意不死心的问“宋卿书,在心里到底认为我怎么样?”
宋卿书呵的笑了一声:“你是完美的工作伙伴,做事干练,效率也很高——我很欣赏你。”他在她的头顶浅笑,笑容湛然,两粒眼珠黑葡萄般的黢黑,黑得像要夺去人的呼吸。
做事干练效率高?李斯意不禁苦笑,说得多好,好得就像上司对下属的评语:该同志工作认真,勤奋刻苦,将来一定大有可为?
李斯意的声音一下尖锐起来:“欣赏,只是欣赏对不对?亏我还以为你是不一样的!你还是看不起我!在拉斯维加斯,胸前抱个牌子随随便便就想被自己卖了——呵,这种女人,没有贞洁,没有廉耻,根本配不起你!”
宋卿书把衣袖从她手里一寸寸的抽出来,笑意也一点点收敛起来,嘴唇抿得紧紧的:“斯意,你可以对我的不满,但我不允许你妄自菲薄——浪子回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
宋卿书苦笑了一下:“至少我就没有做到。”
他又说:“你累了,还是先回宾馆吧。”
目送李斯意抽噎着乘着出租回去,宋卿书摸着鼻子摇了摇头,踩着路上厚厚的积雪往回走,无意间看见歪在雪地里的小小身影,居然是顾望悠。
顾望悠穿着雪白色的羊毛大衣,在雪地里抱成一团,像个圆滚滚的小球。她一如既往的不会照顾自己,大衣下摆扫在盈白的雪地上,随着她时有时无的浅浅抽噎,幅度极小的起伏着。
像有只手骤然握紧了他的心脏,宋卿书只觉得所有血都蜂拥着冲向头顶,耳朵嗡的一响。来不及多想,宋卿书连忙抱着顾望悠冲到街口拦车。
顾望悠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嘴唇上起了碎皮,苍白的颜色,和雪白如瓷的肤色快要融在一起,眼睛半开半闭,纯黑的眼珠像是在半空中漂浮,雾蒙蒙的在脸上湮开。
宋卿书感到前所未有的慌乱,顾望悠轻飘飘的躺在他怀里,就像一片雪,随时都会消融。
他不知道顾望悠在这里蹲了多久,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事这么伤心,他的心里除了兵荒马乱以外,缓慢蒸腾起勃勃怒气:她真是有本事,每次都可以把她自己弄得这么的惨绝人寰!
宋卿书立刻打车去了最近的医院。到了医院,他却被告知附近发生了一场车祸,人手不够,让他耐心等待。
宋卿书鲜有这么狼狈和无力的时候,他分开顾望悠纠结在前额的头发,看着她因为寒冷忍不住的哆嗦,只觉得有千万根线笼住心脏,缓慢而细致的收缩,抽痛。
这大概是宋卿书有生以来第一次运用自己的特权,以及漠视其他的生命。他匆忙的给邵俊荣打了电话,又吩咐欧哲安排了病房,才算把顾望悠安置好。
片刻,邵俊荣从病房里出来,脱下手套不无嘲笑的说:“宋卿书,我是神经内科医生,不是外科啊——怎么你一从医学院的grad school毕业,就把所学全抛给咱们教授啦?”
欧哲嬉皮笑脸的说:“诶诶,你不要取笑他,没看见人都急傻了吗?邵一刀,我看哪,真要劳你动手、看看脑子有没有问题的大概是他。”
宋卿书沉默,连反驳的兴致都没有,只是从墙上撑起来:“我去看看。”
欧哲挡住他的去路:“诶,等会儿。宋卿书啊,你书读多了怎么眼神都不济了。这个顾望悠,长相能力性格都比不上咱们斯意,更可恨的是心怀不轨,你聪明一世,怎么也终于让我瞧见你糊涂一回儿了呢?”
宋卿书抿唇,一记利落的左勾拳就把欧哲的眼镜打了下来。
顾望悠大概累惨了,正窝在床上昏睡,时不时低低的呓语,像只受惊的松鼠,用绵绵的尾巴把自己锁起来,杜绝所有外在的关心。
月光穿越乔木上的积雪投射过来,透过她满脸的泪痕折出煦煦的光芒。宋卿书极小心极小心的用拇指揩去顾望悠脸上犹存的泪痕,努力的在一片寂静中摸索顾望悠的呼吸声。
顾望悠以为的酒吧初逢,其实是他们第三次见面。他印象里的初见,比这要早上许多。
当时他七岁,她应该更小,一张可爱的包子脸上,镶嵌着黑水晶般的眼睛。她穿着粉红色的蓬蓬裙,羊角辫一只高一只低,像个小公主。她是她自己生日宴上,最郁郁寡欢的一个,躲在后花园里,吃力的抱着一只不知从哪儿来的兔子。
最最让他哭笑不得的是,她正埻着兔子胖墩墩的臀部,嘴里念念有词:“快爬,快爬……”他当时正躲在树后面,听到她的童声稚语便从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