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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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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链顶端去吃猛兽,蛮族属于后者,但再厉害的蛮族猎手也应该没办法就靠一柄剑杀掉七只猛虎。
  小歌一边惊叹少年的武力一边去捡少年的剑,少年身上一共有两柄剑,别人佩剑都是将剑佩在腰间,少年却是将两柄剑背在背上,颇为奇特。在碰到黑剑后小歌便明白了少年为何将剑负在背上,她拿了后竟然没将剑拿起来,最后两只手一起上才将剑拿了起来。
  黑剑的剑身长约三尺半,很少有剑如此长,蛮族与华族建立的辰国一样,武器以青铜为主,但辰国使用青铜武器是因为辰国的青铜冶炼技术已达到顶峰,其余国家的青铜冶炼只能铸造出两尺长的刀剑,远不如辰国,后来虽该以铁铸造武器,但冶炼技术并不完善,仍旧不如辰国,辰国便一直使用青铜。但蛮族不同,蛮族是因为落后才使用青铜,因此蛮族的青铜冶炼比起华族极为粗糙,铸不出这般长的长剑。再加上这剑的分量,小歌估摸着这柄剑中掺了黑金和一些稀有金属,并且比例很重,不然一柄三尺半长的剑没道理有一百多斤的分量。这么沉的剑若是佩在腰间,能将腰给拉断。
  小歌将剑放到树枝上,这么重的剑她扛不回去,又让藤蔓将七具虎尸吊到了高处,最后将少年背了起来。“上天有好生之德,小子算你运气好。”运气不好她就不救了。
  澜越之地多山多水,小歌采药的地离蛮族的新王城黑木城并不远,不过二十余里,但中间隔着两个小山头,三条河流,若非这两年在蛮荒的丛林中采药,经常翻山越岭,攀爬悬崖寻药,身体锻炼得很好,她根本不能将少年带回医馆。少年瘦是瘦,但密度绝对在许多人之上,小歌一路上累得几欲吐血,好不容易将人给背到医馆门口,立刻冲着里面喊道:“苍澜,还不快出来帮忙。”
  一个穿着蛮族传统服饰的少年人从医馆中跑了出来。“小歌,你怎的又捡人回来了?”
  小歌将玄衣少年丢给苍澜。“人命重于千金,赶紧把人弄进去上药包扎。”
  苍澜奇道:“我来?”
  小歌反问:“苏苏去出诊了,医馆里除了我就是你,我还能指使谁?”
  “可我的医术。。。。。。”苍澜的脸色不太好,他才一岁,连草药都认不全,让他给病人看病,小歌心可真宽,就不怕他把人给弄出问题来?要知道两个月前他给一个病人看诊,险些出人命。
  小歌不以为然:“医术嘛,多实践实践就积累起来了。”
  小歌最后还是不得不亲自出手,因为玄衣少年的伤势在苍澜的治疗下加重了,处理外伤都能出事,小歌对苍澜无语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是按着白苏教的来做的。”苍澜觉得自己真得很冤枉,他给治病容易出问题是因为他学不会把脉,老是弄错病情,但外伤他用眼睛就可以判断,不可能还出问题。
  小歌检查了下,伤口的确裂开了,但感觉像是从里向外裂开的,若是苍澜的问题,伤口裂开地方的边缘应该是向内的,这更像是从血肉的内部崩开的。“算了,我来吧,你去将大虫与落的剑取回来。”
  苍澜很痛快的答应:“好。”比起给人看病,他更乐意做一些粗活。
  苍澜给玄衣少年处理伤口时将他的衣服给脱得差不多了,小歌打量了下,玄衣少年看着瘦削,但衣服脱了,全是肌肉,却不是她经常看到的那些蛮族人那种肌肉虬结的样子,少年的肌肉呈现的是一种紧致的结实,看着有点像丝绸,前提是忽略少年身上密密麻麻的的疤痕,小疤串大疤,大疤盖小疤,少有完好的皮肤。除了有一次给谢玦上药,小歌就没见过谁的身上有这么多疤痕。
  虽然诧异,但小歌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将玄衣少年的伤口都处理完毕,去除腐肉,消毒,上药,包扎。
  解决病人,小歌又下厨烹饪晚膳,烹到一半时苍澜便带着虎尸回来了,苍澜用藤蔓编织了一张网,然后猛虎的尸体打包背了回来,一路上脸不红气不喘,让小歌各种羡慕嫉妒恨,她不过是背个人,回来时都快断气了,苍澜也忒轻松了。
  将虎带回来后苍澜非常麻利的将虎给剥了皮,将肉与骨骼分离,前者腌制后留着过冬,后者可以入药。将虎给清理好后,正好赶上晚膳,玄衣少年已经醒来,用餐时不用人叫自己跑了出来与小歌坐一起用餐。
  小歌烹饪的晚膳是虎肉粥与两盆时令野菜,不管是那种分量都特别足,少年用陶制的升鼎盛了满满一鼎,用的时候发现苍澜并没有用,而是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两人用餐,被人给盯着用餐,少年发现自己的心理素质有点不如小歌,小歌该吃吃该喝喝,完全不受影响,而他则有点适应不了。“他似乎很饿。”
  小歌不以为意:“苍澜不可能饿,他只是想吃东西。”
  两者有区别?少年默然的看着小歌。“为何不让他用膳?”
  小歌道:“他用了吃食,痛快了,回头我就得头疼。”所以为了自己不头疼,她断了苍澜的饮食。
  听明白了小歌意思的少年问:“他不会饿死?”人不吃东西是会死的。
  小歌笃定的回答:“不会。”饿得死就不是苍澜了,她对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
  苍澜忧伤的看着案上的食物。
  小歌道:“别看了,用了你也吃不出什么味道。”
  苍澜默然,最终拿着一卷书简消磨时间去了,眼不见为净。
  用完膳后轮到小歌洗碗,她并不勤快,但她要不刷碗,回头白苏能拿她做药物实验。少年见了,挽起袖子帮忙,小歌错愕的发现对方竟然洗得比自己更干净,干脆坐到一边看少年洗了。“洗的真干净。”
  “军营中没有多有的人手,每个人都要自己照顾自己。”少年道,特别是作战时与军队走散了若没有生活自理与野外生存的能力,非难死自己不可。
  “那倒是。”小歌也在军营中呆过,知道军营中,哪怕是公子王孙都没人会照顾你,辰国的甲士是用来上战场的,不是用来做仆役的。她的生命虽总不得安,但有云卫在,生活上倒没受过太多的苦。
  少年忽然换了个话题:“我回去过月照海。”
  “那你回去时我肯定离开了。”小歌笃定的道,她是在前年的开春离开月照海的,而对方,她没记错的话,前年孟春时,青、辰两国结盟,各出二十万大军从两个方向攻打唐国,辰国那次出征的二十万大军一半是王城中的亲贵,另一半则是从南境驻军中抽调的以边民子弟为主的边军,这位那么会抓机会,没道理会让自己落选。而那场战事打了半年,那年的仲秋八月才结束。
  少年点头。“你这两年都在黑木城?”
  小歌笑点头。“这里山清水秀,很适合修身养性。”
  山清水秀,少年的表情有一瞬的古怪,澜越之地是多山多水,但山清水秀。。。。。。他两只眼睛不管哪只都没看出来,到处都是原始丛林,一条路能走得人活活累死,各种猛兽异兽泛滥成灾,对于蛮族能够在这样的地方活下来,并扎根,他对于生命力的顽强深表佩服。少年相信任何一个想要隐居的隐士都不会选这种地方隐居,那不是修身养性,那是自我折磨。“你几时回中州?我感觉告诉我,你不会一辈子留在蛮族。”
  小歌又点头,她的确没打算一辈子留在澜越之地。“我还没决定几时回中州。”
  少年道:“我等你。”
  小歌讥笑:“御风,你未免太自负。”她便是要回去,也不一定要捅他一起回去。
  少年淡淡道:“我会等。”
  小歌深深觉得自己跟对方的思维不在一条水平面。
  医师不在,小歌是半桶水,但太懒,而苍澜则是没人敢让他恐怖,因此医馆这几日都没什么生意,小歌将药柜里的药给填满后便不再出去采药,城邑之外毒虫猛兽委实多了点。有时她连医馆外都不太想去,黑木城成为蛮族的都城才两年,规模远不如已经成了青国殇都郡倒也罢了,但蛮族于殇都城建都已有五六百年,因此殇都城的各种设施都很不错,特别是放毒虫猛兽的设施,而黑木城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城邑,想要成为殇都城那样的大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她已被炎热环境中的蚊虫给教训得很足。
  如今已是仲春,若在中州,这个时候必定春寒料峭,但在澜越之地此时已是百花盛开,蚊虫也渐渐活跃起来,小歌很不想出门,但老呆在医馆里又太闷,苍澜一天到晚泡在书房里,鲜少出来,而御风,小歌不想找他打发时间,最终只能出门。
  既然要出门,小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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