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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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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几率太低,睢王于不会做这种事。离国那边,离王商年过六旬,但离王商不同于其它的君王,与辰王一样都是马上的君王,身体素质很好,离王商有望与辰王一样活到古稀之年。而经过六年的休养生息,离国的国力恢复了很多,已有余力对外征战,只是六年前被辰国名将谢玦给打得惨败,十五万大军被谢玦给斩首十万,离王商但凡长点脑子都不会继续开战,即使要找他也得先把镇守在东疆的谢玦给弄死,不然即使开战也是老样子。
  而提到离国时,云唐微微皱眉,离王商想要对付辰国的话,谢玦是个大障碍,换他是离王商肯定会从其它方面将谢玦给解决了。“你们若无事的话便去看看五国的使臣,对了,还有离国的那个质子,也盯着点。”
  小歌嘴角微撇,压榨童工。
  齐国使臣是齐王最喜爱的幼子公子彭生,公子彭生的生母是齐国第一美人,小歌好美色,云唐批准他们可以盯着列国使臣后,小歌第一个找的就是公子彭生,想看看这位齐国第一美人的儿子是怎样的绝色。
  对于小歌的花痴,御风颇为不悦。“他再美你也嫁不了他。”
  小歌反问:“你在大街上看到什么东西觉得挺好看的都会买回家?哪怕家中已有同样的。”
  御风不解小歌怎么突然问这么一句话,但还是摇头。“既已有了,我为何还要浪费钱再买一个?”虽然已经有了不少的积蓄,但御风勤俭惯了,除了给小歌买什么,通常一个乱花的铜锱都不会有。
  小歌道:“公子彭生再英俊,我也已答应了你。”
  御风的心情顿时阳光普照。
  小歌早就打听过了,公子彭生一进王城每日不是泡四季居就是一品居,前者是辰国最好吃的糕饼铺子,后者是美食美酒举世无双的天下第一酒楼,因此小歌看了看日头,是午时,便拉着御风直奔四季居,四季居只卖糕饼,公子彭生每日的午膳都只食糕饼,因此午时要找他,去四季居一找一个准。
  在前往四季居的路上,小歌颇为佩服公子彭生的嗅觉,四季居虽是辰国最好吃的糕饼铺子,却不是最有名的。四季居的第一任主人便是四百年前的倾国夫人慕雪。慕雪当年敢于逃出睢宫不是冲动,而是她相信自己即使没有眼睛也能养活自己与腹中子嗣,她有一手种花的好手艺,还懂得如何用花做出各种各样的美味糕饼,没有眼睛她也能做得很好。虽然慕雪的计划最后被云苍给搅黄了,但她最终还是开了一家糕饼铺子,一方面是兴趣,另一方面是打发时间。
  虽然四季居糕饼味道极好,但慕雪夫人不是为了赚钱而开的,因此不如何张扬,只有那些熟客或特别喜爱美食的人才找得到四方居。也不知四季居是谁选的址,忒偏了,在古城区不说,还要穿过五六条小巷子,一般人即使知道也没那个兴致钻巷子。
  一到四季居小歌就趴御风的背上往里看,这几年御风吃得好,虽然不怎么长肉,但身形却跟抽条似的,噌噌的往上涨,个头已能与十岁的总角少年相比,他长高了,小歌趴他背上,视野自然更好,一眼便看到了在院中饮酒吃糕饼的公子彭生。
  四季居内是一片大花园,种满百花,不同于大户人家用盆栽花拼凑出的花园,四季居的花园没有一个花盆,花都是直接种在地里,也因此花的种类不多,都是时令花。花海的中心是水榭,水榭以绣花的大屏风隔出许多雅座,公子彭生便是临水的一个雅座上。
  第一眼小歌有些失望,虽然隔着一层竹帘看得不上很清楚,但可以估摸出公子彭生的体型颇有些富态。“有些富态啊。”
  御风纠正道:“猪。”
  小歌默了一默,直白一点的话,公子彭生的体型确实快赶上猪了。“还是有点距离的。”
  御风非常斯文有礼的笑问:“还看美人乎?”
  小歌斩钉截铁的道:“看。”特别跑了这么一趟,不管怎么样都得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了解一下,总不能白跑。
  御风背着小歌走了过去,公子彭生在雅座上一手糕饼一手酒壶,吃吃喝喝很是高兴。近了后小歌打量了下公子彭生,北方的人身形都比南方的要高,因此列国中齐人的身形最为高大,公子彭生虽十五六岁,身形却比很多人都都要高大,但别人很难注意到,身形太宽了,一身的肥肉,看着他,小歌忽然觉得谢襄根本不需要减肥,更公子彭生比起来谢襄简直苗条得不能再苗条。反倒是公子彭生,若是减了肥,必定是个美人。
  “公子是美食家?”小歌从御风背上跳了下来,不请自来的在公子彭生对面的垫子上坐了下来。
  公子彭生微怔,看了看小歌的眼睛。“云姑娘也好口腹之欲?”这四季居的位置若非好口腹之欲的人根本找不来,他也是吃了不少酒楼食肆都不满意后发现这里的。
  小歌拿起酒壶闻了闻。“吃桂花糕的话,应配一年的一品居桂花酒,酒与糕饼相互增味。”小歌一边说一边从御风身上拿了一壶桂花酒,这是她专门准备的,四季居卖糕饼不允许客人点餐,而是花园里开什么花就做什么糕饼,她便专门准备了这桂花酒。
  公子彭生半信半疑的接过酒壶抿了一口,果然增益了糕饼的清香与美味,眸子顿时晶亮。
  两个好吃的人凑的一起能如何?御风可以告诉你,两人能滔滔不绝的讨论吃食两个时辰不带歇气的,大到华美的酒楼,下到小巷中的小吃,信手捏来。御风对吃一向不讲究,委实听不懂两人的对话,便拿起酒饮了起来。辰国冬季苦寒,以烈酒御寒,三岁小孩都能饮一两爵酒。而齐国比辰国更北,也更寒冷,因此公子彭生饮酒用的不是寻常贵族宴饮时用的青铜酒爵,而是容量更大的青铜酒樽,御风酒量再好,一樽烈酒入腹也不免昏沉。
  小歌注意到御风在饮酒后,劈手夺了酒樽。“饮酒伤胃。”好不容易调理了这么久才将肠胃给调理得好一些,几樽酒下去,这几年的心血肯定白费了。
  御风道:“少许无事。”
  小歌将酒樽在御风眼前晃了晃。“少许?”这酒樽应该是公子彭生自备的,少说能容纳一斤美酒,虽然平日里也会让御风饮酒,但那都是云唐酿的药酒,也有控制量,每日最多两三爵。
  御风低下了头。“我不饮了。”
  小歌往御风面前放了一碟易克化的糕饼。“吃这个。”
  御风接过糕点慢慢吃了起来。
  公子彭生瞅了两个孩子熟稔的样子,一个给,另一个吃,有着青梅竹马的单纯与信任,若是他,别人给的吃食,肯定会迟疑一二,先闻闻有没有毒再决定要不要吃,但那个叫御风的男孩却想都没想就往嘴里塞了。
  一直到傍晚小歌才与公子彭生依依不舍的分开,照两人的意思是夕食与宵夜也要一起用的,但御风实在受不了了,一个劲的提醒该回家了,不然谢琳该担心了,谢琳这幅幌子很有效,小歌终于与公子彭生分手了。
  回家的路上,小歌趴在御风背上道:“公子彭生,真可惜。”
  御风问:“有何可惜的?”
  小歌叹道:“投错了胎,那样一个率性爽朗、人品可爱之人,生在王族真是可惜了。”
  御风反问:“哪个王族的心扒开不是黑的?”这几年见多了辰国王族内部的自相残杀,御风对王族的良知已完全不抱期望,云唐那个无情无义的都比王族有情,至少云唐有底线。
  “彭生的心扒开是灰色的。”
  御风默了下,有区别吗?
  “灰色是黑与白的混合,有黑暗,但也有光明。”小歌倒不觉得公子彭生有什么问题,这个乱世,白心肝的人死得最快。
  “每日再去见其余使臣?”
  “我想。。。。。。不必了。”
  御风不解,感觉到小歌搂着自己脖颈的手微微颤抖,不由大惊,小歌面对邪灵都面不改色,如何会出现这般。顺着小歌的目光望去,街头有一辆华美的马车驶过,从马车上的标识可以看出,那是睢国使臣的马车。睢国使臣是王孙辛,睢王于的长孙,但王孙辛这个人就没几个人真正放心上,若他不是睢王长孙的话,只怕王城如今会聚的王侯贵胄没一个会看他一眼,使团真正做主的是一个名唤卫嘉的白衣幕僚。
  卫嘉的来历成谜,只知他是睢国太子无诸的心腹幕僚,这次睢王于派王孙辛来辰国,太子无诸怕自己儿子惹事,特别派了卫嘉跟随,以防不测,王孙辛若是在辰国王城被人给坑了,睢国不仅丢脸,还可能损失利益。
  御风不解:“怎么了?”
  小歌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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