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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来繁衍生息。
人族是大地上的生灵之一,在所有族类中,人族算是最脆弱的,在猛兽的利爪下、异族的压迫下艰难求存。而在那蛮荒的时代,有一不知族类的女子四处游历,而不管多么凶悍的猛兽都不会伤害她,甚至愿为其坐骑,使其得以轻松自在的游历。
那女子游历到人族的一个部族时认识了一个人,受到了热情的招待,但那个人却是不怀好意,他用秘法窃取了女子的力量,使得女子陷入长眠,百年后女子苏醒,来找欺骗自己的那个人族算账,已经走到了那人的家门口。百年时光流逝,女子芳华依旧,那人却已白发苍苍,就在屋内等着她来报仇,但女子却忽然转身走了,那人没有被杀,却抱憾而终。
之后女子认识的一个朋友问她,为何不杀那人时,女子答曰:他窃取我的力量保护他自己的族群,我虽无法支持,却能理解,且那力量在他的手中比在我手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便暂借于人族。
暂借,还是有还的那一日,只是那力量,女子却永远没有要回来的可能了。龙族与羽人的海天之战,掀起滔天巨浪,洪水淹没大地,大地上的族群都遭了池鱼之殃,女子平息了那一场浩劫,救了大地上的生灵,却也消失在了那一场浩劫中。
按理,故事应该到此为止了,但这并没有结束,百年之后有人族在渔猎之时从水中捞出了一个长眠的男子,渊博的知识令其轻而易举的成为了人族的大首领,此人便是人族古老传说中的先贤胤昊。在这卷史书中,胤昊统领了人族三百年,令人族兴盛起来,却又将人族送上了祭坛,人族最血腥的历史由其缔造,数之不尽的人族被屠戮于陆地最西边的山中神宫中。没有人知道胤昊要做什么,可以肯定的是他最终失败了,被大荒的诸多种族联手封印在他亲手修建的神宫深处。
御风很清楚的看到小歌的脸色不对劲,有些担心的问:“小歌你怎么了?”就算野史胡说八道,小歌也不是卫道士,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小歌都抱以三分怀疑态度,因此不管史书多么的荒谬胡扯,小歌都不会有什么情绪。
小歌问:“这书简你是从何得来?”在这个时代,书简是极珍贵的东西,寻常人家中不会有藏书,而这种内容的书简,即使是贵族之家也不可能有,御风从哪得来的?
御风回道:“书坊里买的,一枚金铢买了一箱。”一枚金铢足够一户平民之家吃用五六年,却只够买一箱书简,足可见书简的珍贵。
小歌瞧着书简,琥珀色的眸子喜怒莫测。谢琳担任上卿后推行的新政中就有培育人才的,为此大兴官学,使得知识普及到了黔首阶层,不再被贵族所垄断。读书识字的人多了,需要的书自然也多了,因此在辰国出现了一个新兴行业——书坊,收罗古书,抄录后再卖给那些家中没有藏书的寒门子弟。但这样的书,那个书坊敢卖?不对,应该说,那个书坊会有这般古老的藏书?
“哪家书坊?”
“是博古通今书坊。”
小歌微笑道:“你明日可有事,无事的话陪我去逛逛书坊。”
辰国王城是中州,乃至九州第一的大城,繁华至极,每日都有无数士子涌入王城希望得到辰王的赏识,内因外因,加起来后王城的书坊行业极为发达。博今书坊所在街是王城有名的书坊街,准确的说,这一带整整三条街的铺子都是书坊,因而这一片街区得名墨香街。
走在墨香街,小歌的鼻翼萦绕着浓郁的墨香,笑道:“墨香街的书可真多。”如此浓郁的墨香,藏书怎么也得数以十万计。
御风没有小歌的灵敏嗅觉,但透过门扉也依稀可见那一排排的书架,以及书卷。“或许多,但不如云府的藏书楼种类丰富。”
小歌自豪的道:“那是自然,云府藏书楼的书可是上百代人的心血。”
御风奇道:“上百代人?云家到你这不是十三代吗?”
小歌默了下。“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即使是真的也不一定完整的。”
☆、古老邪灵
第十一章古老邪灵
博古通今书坊虽是墨香街无数书坊的一家,却是整个墨香街中历史最长的一家,是历史上的第一家书坊,由此可见博古通今书坊的主人非常有眼光,在别人都没想到的时候就开了书坊,捞了一大笔钱。除了历史悠久,博古通今书坊的藏书也是所有书坊中最丰富的,不管是怎样的古书,甚至孤本,博古通今书坊中都应有尽有,因而博古通今书坊是墨香街最好的书坊,闻名辰国,甚至列国。这样一座书坊,按理主人应该很出名,事实却是根本没人知道这座书坊的幕后主人是谁。
小歌成日里被云唐逼着学天文地理、星象医卜,对于旁的书,即使有兴趣也没多少精力,对于墨香街并不了解,但这次出门前特别跟谢琳打听了下,谢琳好杂书,天文地理、星象医卜、野史地志、风土人情。。。。。。兴趣非常广泛,也因此对墨香街很熟,然即使是谢琳也不知道博古通今书坊的主人是谁。
谢琳虽然是个药罐子,终日在家,十足的贤妻良母样,但小歌知道,谢琳只是在生她时伤了身子,才变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贤妻良母,谢琳的上卿之位是她靠自己的能力得来的,昔日的谢琳并未深宅妇人,自然,如今也不是,哪怕一步都不曾出门,天下事她也了如指掌。但她却查不出一家书坊的主人是谁,只能说明那家书坊非常的不简单。
由御风背着进了博古通今书坊,博古通今书坊的前堂占地极大,足有十余顷,一共三层,每一层都呈螺旋状排列着无数的花梨木书架,小歌留意了一下,都是顶级的花梨木,跟这书坊的主人比起来,她忽然觉得自己每日吃掉百金的药丸一点都不败家了。花梨木虽然不是特别名贵的木料,但这一层的书架加起来可不少,积少成多,也是一笔巨款。
小歌从御风的背上跳下来四处看了看,书简都卷了起来用葛布包着,其中一头吊着一片拇指大小的木牌,上面写着这卷书的名字,书架的每一格中都是同一册书,一旦空了,书坊中的仆人便会从后院的书库中取来新刻的书补上。
书架上钉了铜牌以显示这一排书架上是那一类的书,粗粗扫了一圈,天文地理、星象医卜,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这里都有。小歌微微扬眉,在这个时代会有着丰富藏书的都是煊赫数百年的权贵之家,寻常人家没有能力收藏书籍的。书坊这行业最初是那些没落的世家子弟兴起的,他们家中有藏书却又穷得只剩下那些书籍了,只能以此赚钱。可博古通今书坊的藏书,显然不是一家一姓能够搜罗到的。
“你是在哪看到大荒纪年的?”小歌问御风,御风买的那几卷史书只是一部叫大荒纪年的史书的一小部分,根据她的推测,大荒纪年总的应该有几百甚至几千卷的竹简,怎么也应该单独陈列,但她在一楼并没有看到。
御风指了指头上:“二楼。”博古通今书坊共三层,第一层是普通的书籍,第二层是较为珍贵或出色的书籍,第三层是极具收藏意义的古董孤本,大荒纪年被书坊主人看得比较重要,因此放在二楼。
小歌立刻上了二楼,还在楼梯上小歌的脸色便微微变了变,忽然对御风道:“我突然想吃豆腐丁叔的臭豆腐,你去给我买。”
“可。。。。。。”豆腐丁叔的摊子离墨香街足有五六条街。
小歌将御风推下了楼。“快去。”
御风狐疑的看着小歌。“有事?”
“回头跟你解释,不过我如今是真想吃臭豆腐了。”
御风闻言只好带着满腹的不解去买臭豆腐。
支走了御风,小歌这才缓步上了二楼,二楼的人也很多,一上来便是阅读处,书坊主人在每一层都隔出了一片区域放了数十个案几与无数蒲草垫子,让客人不想买或买不起书的客人可以在此阅读书籍,吸引了很多人。二楼的人很多,也多是出色的贵族子弟,但小歌第一眼注意到的却是一个脸色比她这个药罐子更加苍白,衣着纹饰古朴的紫衣年轻女子,女子或许不是她所见过的人中最美的,却是最令人移不开的,冷而带着浑然天成的魅惑,小歌微微怔了下,有种上古帛画中的神女从画中走出的奇异感觉。
见了小歌,紫衣女子微笑道:“刚才那孩子很滋补。”
小歌笑问:“美人很饿?”
紫衣女回道:“有点。”
小歌邀请道:“我请美人吃羊肉。”
紫衣女苍白绝美的脸忽然凑到了小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