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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一个人-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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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歌卿的心脏搭桥手术极为成功,半个月的修养下来,恢复得颇好。这日下午,便拉着女儿与她聊天:“璇璇,你觉得这个宁熙到底怎么样?”
  蒋正璇一味装傻:“妈妈,真的没怎么样,不过就是以前的一个同事而已啊。”
  陆歌卿横了她一眼。含笑的视线从那束新鲜欲滴的鲜花上移到了女儿白嫩的脸上:“哦……可妈妈怎么觉得他好像没这样的认知?”
  蒋母陆歌卿住的是二十八层六号房,是这一层的特殊病房,所以平日里特别清净。宁熙捧着花束熟门熟路地穿过走廊,轻轻地推开门,便听见套房里间传来蒋正璇娇嗔的声音:“妈——”蒋正璇的尾音在空气里拖拽得长长的,好听得紧。
  陆歌卿缓声:“璇璇,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好好谈一场恋爱的,然后结婚生子,安稳幸福地过日子。”
  宁熙不由得在门口止住了脚步,凝神静听。
  蒋正璇似极无奈:“妈,我跟他真没什么,我也不知道他发什么疯,天天往你的病房送花。”
  好像她口中的那个他就是自己!他那么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在洛海城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人,她怎么可能会没一点儿好感呢?
  只听陆歌卿道:“我看这个宁熙不错,看得出是一个很有教养的孩子,跟你年纪也相当。而且他显然知道你的身份了,没有淡下来,还能这般殷勤周到,确实是个诚心诚意的孩子,看来也是真的欣赏你喜欢你的。”
  在外头的宁熙用手指无声无息地打了一个“bingo”的手势,欣喜若狂:不错嘛。至少蒋伯母对他印象不错。既然无法正面迎敌抗战,那他就索性来个曲线救国,走丈母娘路线。
  蒋正璇嗔道:“妈,他只是我以前的上司,真的就是这样子而已!我可以发誓哦。”
  听到此,宁熙顿觉心灵受伤了。他追她追得这么明显,她难道半点儿也感觉不出来?莫非真的对他没有任何感觉,所以一直装聋作哑?
  蒋正璇低头修剪着花枝,偶尔抬头微笑,身后有夕阳,透过百叶帘子,静悄悄地招进来。陆歌卿默然了半晌,方又道:“其实英章这孩子还是不错的,你看他特地从五福赶来看我。这一星期,都第二次了。你们两个男女未嫁的,若是你还像从前一样喜欢他,想嫁给他,那你就嫁吧。”
  叶英章是谁?蒋正璇曾经很喜欢他,很想嫁给他。怎么好端端地就冒出来这么一个情敌?宁熙蹙眉暗思,看来他还得继续深入了解,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蒋正璇不由得顿足:“妈,你老是胡思乱想些什么呢?你难道这么想我嫁出去啊?再说了,就算我想嫁,人家叶大哥难道就会想娶我了?”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一切都成为了过去,叶大哥这回接连两次来看望母亲,不过是因为这个星期在洛海出差而已。
  陆歌卿却不搭话,目光静静地打量着女儿,洞悉一切:“告诉妈,是不是因为重之这孩子?”
  重之?不会是聂重之吧?宁熙惊了惊!聂重之这个名字宁熙是如雷贯耳的。聂重之从白手起家道破产,一直是洛海城的一个传奇。
  宁熙忽然忆起宁城那个隐在树荫下的男子,他触电般地恍然。对了,对了,那个人,那个人就是聂重之!怪不得当日他就觉得眼熟,只因一直以来他只看过他的照片、视频,没有真正见过他本人而已。
  屋内的蒋正璇却许久不说话。好半晌,陆歌卿方开口道:“你在宁城陪了重之这么久,妈妈怎么会不明白呢。你是不是对他觉得内疚?再加上他现在弄成了那样子……”
  蒋正璇一直不说话。
  陆歌卿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道:“璇璇,妈妈不是什么老古板,无论你做什么决定,妈妈我都支持你。但是……璇璇,妈妈希望你明白一点,爱跟内疚是不同的。你不能因为对一个人内疚,可怜一个人,而跟他在一起。”
  蒋正璇一直低侧着脸,瞧不清楚什么表情。陆歌卿长长地叹了口气:“并不是妈妈不喜欢重之。正因为我从小看着他长大,太喜欢他了,所以希望你考虑清楚。如果你是真的爱他,就好好对他,好好疼他。可如果你只是因为当年那个孩子而觉得对他有所内疚,因为看到他破产潦倒而可怜他、同情他的话……”说到此处,陆歌卿止了口,没再说下去。
  陆歌卿顿了片刻,郑重万分:“重之这孩子我比谁都了解。他从小就傲气得很,如果他发现你在可怜他,那会比杀了他还难受。你好好想清楚,现在的他已经承受不了第二次大的打击了!”
  蒋正璇良久才抬头,目光茫然:“我不知道,妈妈,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确实是可怜他的,也确实对他感到内疚……”她自己也分辨不出对他到底是什么感情,爱怜有之,心疼有之,其中的的确确也有内疚的成分在。
  宁熙听到这里,忽然觉得不想再听下去了。他转过身,整个人便惊住了。蒋正璇口中的主角聂重之,此刻就站在他身后门口处,他黯然垂下的手里亦是一捧怒放的鲜花。瞧他那阴霾惨白的脸色,显然他来了不只是一会儿。
  宁熙走向了那个“传奇”,轻轻地开口道:“聂先生,我们能谈谈吗?”
  从单氏医院的顶楼,可将洛海城冬日午后云雾缭绕的风光尽收眼底。跟很多的顶楼不同,单氏医院的顶楼有个空中花园,绿叶葱葱,而各种长椅就隐在那一团团的绿叶芬芳之中。
  两人站在簌簌的风中,宁熙大大方方地作了自我介绍:“聂先生,你好,我是池宁熙。”聂重之打量着他,一身黑色的双排扣上衣,灰色毛衣,深色牛仔裤加一双黑色靴子,简简单单的一身打扮,在他身上却是有款有型,英俊帅气。
  他难道闪出了当日宁熙送蒋正璇回家的画面,两人站在清清的路灯下,背后一排排的高大树木,一团一团的黑影,不由得让人想起电影中的漂亮画面。怪不得连一向眼光甚高的卿姨也觉得满意。
  宁熙站在他对面,开门见山地直入主题:“聂先生,我想追蒋正璇。我想和你公平竞争。”
  聂重之一直神色淡淡,闻言却苦涩一笑。顿了顿,他方道:“你要竞争的那个人从来就不是我。他是蒋正璇的初恋,叫叶英章,他才是璇璇一直想嫁的那个人。”她从未把他当成考虑对象,他未跑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
  耳边霎时就想起来蒋正璇方才的那一句“就算我想嫁,人家叶大哥就会娶我吗”,顿觉心如刀割。想不到都这么些年了,她还是这么想嫁给叶英章。
  宁熙微微一笑:“我也可以跟他公平竞争。我有我的优势,我相信我不会输给你们任何一个人的。”这样的气宇非凡,自信满满,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脚下。聂重之自惭形秽。
  聂重之目光深深地打量着他,好半晌,他转过了身背对着宁熙,缓缓地道:“璇璇她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包包和鞋子从来都买XX这个牌子,她喜欢听恩雅的歌,喜欢去有海的地方,喜欢所有的海鲜鱼类,喜欢喝煲汤,港式点心里头最喜欢吃榴莲酥,喜欢蛋炒饭里面要加点儿酱油……对了,她最喜欢吃海鲜馄饨,最好要用野生的大河虾,这样味道才最鲜美……她平时不喜欢吃韭菜、芹菜、香菜、大蒜、洋葱、胡萝卜。她喜欢吃各种布丁,各种蛋糕。咖啡的话,她喜欢多奶多糖,越甜越好。但如果她工作烦心的话,你就得少放点儿奶,少放点儿糖了……她平时手脚很冰凉,你记得给她每天泡一杯桂圆红枣茶……每天早上一盒酸奶,记得睡前要在她床头搁一杯白开水,她晚上醒来喜欢喝水……逛街的时候,你要让她走左手边。还有,她的鞋带老是系不好,你记得要多注意……”
  聂重之一口气说完。最后,整个屋顶静了下来,聂重之极缓极慢地道:“宁熙,希望这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成功的话,请你一定好好地对待她,请把她一辈子捧在手掌心上。她值得世界上最好的对待。”聂重之的每个字都那么轻,可却如锤子敲打着地面,铮铮有声。
  说罢,聂重之便径直离去了,再没回头看宁熙一眼。他若是转头,会看到一脸震惊、呆若木鸡的宁熙。
  那日,聂重之回到家,打开门,却是一室清冷。蒋正璇已经离开了,只匆匆留下了纸条:“我妈心脏病发,在单氏医院急救,我回洛海了。”
  没有她的屋子,空荡荡的只剩下四面墙壁!而一个人在那一片冷清之中,聂重之做出了决定,她在哪里,他便在哪里。她留在洛海陪她母亲,那么他便也留在洛海,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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