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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住那条猪尾巴往下拽呢!没办法,张久明只好买下那条被自己女儿咬过的猪尾巴,还没想好回家应该拌什么菜吃,谁知竟被张香塞进自己的小书包里一起带到了学校!因为在学校不许吃零食,所以张香小同学并没有选择在通常的课间时段违反校规,而是选择在上课时大快朵颐,老师回过头去在黑板上板书时,张香就弯下脑袋冲着桌堂里的那条猪尾巴咬上一口,等老师回过头来时立刻吞进肚子又乖乖坐好,就这样斗争了几节课之后,终于解决了那条粗壮的猪尾巴!就像这样,张香的学前班岁月就随着前后出现的猪耳朵、猪舌头、猪鼻子、猪蹄子等各式匪夷所思的佐餐小食中度过了,又瘦又小的张香在吃上一直这么有创意,以至于从来没有老师怀疑过会是她一直在课堂上偷吃。林森当然也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的遵纪守法的乖宝宝,他总是抢坐靠窗的位置,数窗口杞柳的树叶,每当有大太阳的日子就拿着奶奶的放大镜聚集阳光追着烧毛毛虫的屁股,看毛毛虫奋力奔跑的样子,不然就在课本上涂鸦,当然这在经历几次林爸欣赏到他在课本上的大作之后的棒子炖肉下就改在作业簿上涂画了,再就是玩各种刀枪剑戟的武士桌堂大战等来打发时间。后来在课堂上实在没不会的东西可学了,张香和林森就隔着中间千山万海的同学们两人互丢小纸团、粉笔头、花生米以至于后来的水枪混战,经常殃及坐在他俩中间无辜的小同学们,可是小孩子之间哪有什么殃及之事,不久就大家一起加入了战斗,经常是以黑板中间线为界的左边右边互斗,欢乐无穷多。
另一个让张香这么愿意上学的原因就是学校里有好几个秋千,她从小就对可以晃来晃去的东西很迷恋,小时候不管任何人哄张香睡觉,有一招百试百灵,那就是把张香放在并拢伸直的双腿上左右摇晃,不一会就看见小香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所以从第一次见到秋千起,张香就非常喜欢坐,每次都一直荡不肯走。自从来到学校,每天一有时间张香就在秋千上晃来晃去。林森很喜欢陪着张香去荡秋千,常常陪着她一起荡得老高,直到多年以后林森也总是陪着张香荡秋千,林森常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因为荡个秋千就那么高兴的!从第一次看见张香荡秋千时的开心笑容起,林森就一直陪着她荡秋千,希望她能永远像坐在秋千上那样地笑!所以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很多年后,在张香和林森搬离胡同住进新式小区的居民楼里,也常常能看见社区的小篮球场边的秋千上有两个小身影一直晃来荡去,尽管身影年年加长,但是这个习惯却一直没有改变!
张林两家人从之前住在同一个胡同里的对门,到搬上楼房后住的301和402的上下楼,一直没有远过。林家的爸妈对小香儿比对林森还好,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先可着张香,林森却也从不因此讨厌张香,因为小香儿都是趁林森一个不注意就把自己手里的好东西一把塞进林森的嘴巴里摁住,直到他咽下去吃掉。张香和林森因为都是对对方比对自己还要好的人,所以从小就很亲近,从不记事时起就在一起玩,既是邻居又是好朋友,妈妈们又在同一个医院工作,所以两人的相互陪伴在家人和自己眼中都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这对于别的小伙伴来说却是比较新鲜的。虽然偶尔张香也会和其他小姑娘一起踢踢毽子、跳跳皮筋之类的,但是张香更喜欢和林森以及其他的男孩一起玩些刺激的游戏,比如爬树、抓鸟、跳马、打沙包等等,因为张香是女孩子,跟着林森和其他男孩一起玩的时候偶尔就会让林森被取笑,这通常引致的后果就是张香粉嫩的小拳头撞上那些取笑林森的孩子的脸上,最后的场景就是林森和他们扭打在一起,而当不敌的他们回家哭着找自己妈妈告状之后就会导致无敌林森被林爸教训其行为不端,接着挨家法、罚站、背诗之类的。后来,张香就央求着妈妈把自己的头发剪的和林森一样的短,而且从那之后整整十五年张香都没有让自己的头发长到脖子,也没有再留过长发。要不是后来高考冲刺,张香忙都半年多没时间去理发店,如今的张香恐怕还是当年的“小子头”呢!而林森对张香,比起对妹妹、对哥们儿倒更像是对另一个自己似的存在感,好像两个人的整个人生都是紧密相连的一样。
在学前班里学写自己名字的时候,张香听着林森在旁边“横-竖-撇-捺-”地嘟囔,才发现林森的名字里全是木,所有的笔画就是一横一竖一撇一捺,然后就开始哈哈地笑,林森转头好奇地问,“什么这么好笑啊?”
张香止不住地边笑边说,“原。。。来你是一堆。。。木头啊?难怪伍妈总说你是榆木脑袋不开窍呢!”
林森气鼓鼓地说道,“我有什么办法?难道怪我么?名字是我自己取的么?谁知道我爸怎么想的?估计是随便在姓上加了一棵就这么叫了呗!”
张香忍住狂笑,安慰地说道,“林爸不会是随便叫的啦,再说名字还是很好听嗒,而且笔画也不多,写法也简单,这样你不就不用担心名字会写错了麽!”
直到许多年后,随着时间流逝模样随之改变的林森才知道他的名字是取自《管子》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百年之计,莫如树人。”那时才明白父亲的内心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成才,而且还刚刚好取妈妈名字薛筱伍的数字和木数捏合在一起,才会为林森取这样一个饱含爱意又有深意的名字!能够在自然的变化中历经坎坷且值得珍藏的,再没有比“木”更能扎根于地,参顶于天的了。
第4章 初来乍到篇三节
经历了漫长的学前班生涯之后,张香和林森终于成功升入J市小学一年级,成为了真正意义上和实际上的小学生,然而,生活总是不断推行的,随着校服加身,又有了新的事情困扰着他们,头一个,就是红领巾。因为两人学前班念得太多了,在一年级入学考试中成绩太过优异,所以入学后不久就率先成为了第一批少先队员。虽然两个孩子对于红领巾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少先队员宣誓中的描述有些半知半解,但是对于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的说法林森始终有些纳闷,国旗明明有四个角,按理来说,应该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人的红领巾上有黄色五角星才对呀!怎么他的红领巾上没有星星,张香的红领巾上也没有星星,而且整个学校里也没有看见谁的红领巾上有星星呢!难道都是在国旗同一个角上剪下来的麽?那得浪费多少国旗呀!当然这个问题并没有机会真正困扰林森太久,因为学习如何系红领巾更加折磨他,再加上经常性忘带红领巾,所以被拦在校门口不许入校的情况几天就上演一次,以至于回回都得跑到学校边上的小卖店买一条新的红领巾方可入校。而且也不知道林森和红领巾到底是有什么渊源,明明是系好的红领巾,只要是在林森的脖子上,一会儿功夫不到就准保不见了,成天不是忘带就是丢没影了的红领巾成了林森小学生涯里最头疼的事情,常常因为这个事情被罚站、被扣分,经常性地写各类检讨和检查,林森日后之所以文笔优异估计和当时几天一份检讨书和检查稿还不许重样打下的坚实基础不无关系,看来付出是有回报的说法也不全是说说而已。因为林森的红领巾情节,除了让学校小卖店的红领巾生意一线飘红之外,还让林森家里新新旧旧的有不下五十多条红领巾,当然丢掉的那些可以不计入其数,完全是可以摆摊儿出售的架势了,于是聪明的伍妈在张香的一句“用大力胶把红领巾粘在林森脖子上算了!”的孩童玩笑话的启发下,把林森的五十多条红领巾分别缝在林森的春夏秋冬的多套校服以及几套运动服和白衬衫上,以至于余下的小学生涯里林森的心头大患算是基本上得以解决了。
小学里有一天,林森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的心情,上气不接下气地抱着一本巨大的厚书跑到张香面前,大喊地说,“你看你看,这书上说,香樟是一棵很奇妙的树噢,常绿乔木,全株有特殊香气,木质细密,纹理细腻,花纹精美,质地坚韧且轻柔,不易折断不变形,不易产生裂纹,且驱虫防霉,自古以来都是可以带给人们吉祥如意、长寿、辟邪的幸福树、和谐树呢!”
在林森如诵经似的解说里,张香被他念得没头没脑的,一脸茫然地问,“啊?说什么呢?什麽树?”
林森眼珠子来回骨碌地说,“你不是说我的名字是五棵木头麽?我就在我爸的书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