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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一闪神,她无意中抬了那么一眼,画成幺蛾般的眉梢在光影中隐没——颇为妖媚的一瞥,却不是故意的,但依旧被他看到了——□来得就是这么简单又迅猛,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也许就可以毁灭一切。
卧室里没有点灯,只有外厅的烛光透过布帘漫射而来,屋里很灰暗,这很好,看不清彼此的窘态——她总觉得男女那种气喘吁吁的样子很难看。
这次有些不一样,他吻了她的脖子,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做,害她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睁大眼睛,想从他的脸上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正巧,他也正看着她。
“我明天走。”他如是说,说话的瞬间,身体重重地压向他,一声粗重的呼吸吹拂到她的脸颊上。
白卿紧紧握住桌角,不想让自己那光裸的背撞到墙上,只听几声清浅的响动,那是她脚踝上的银链在作祟,她本想保持一点理智,来思考他为什么会突然告诉她明天走,可他不喜欢她在这种时候不专心。
要毁灭,他就要两个人一起。
外屋的烛火一直燃着,直到烧到最底端,烛心一歪,倒进蜡油里,烛光悄然熄灭,屋里立时一片黑暗,而此时,内室里的一对男女才缓缓分开,女的蜷坐在桌案上,捂着唇,她差点又吐了,因为又冷又饿,体力透支。
火折是他擦亮的,光线太刺眼,白卿微微背过身。
满室的红在烛光下更显得艳丽。
她扯了一旁的衣衫盖到自己光裸的腿上,之后才看向他,他正光着上身,背上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珠,男人真是奇怪,为了那点事累得满身大汗,却还乐此不疲。
他放下火折时,她正好伸腿想爬下桌子,他很自然地抱了她送回到床上……
“是很久才回来吗?”他这突然的贴心不得不让她想歪,也许是要离家一年半载,怕她独守空房过意不去?
“对,要很久。”他随手从地上捡起内衫穿起来。
“多久?一辈子吗?”问完觉得后面那句“一辈子”真多余。
“可能两三年,也可能一辈子。”又捡起了外衫。
这么久……
“那……要我离开王府吗?”他走了,她呆在这儿恐怕行不通吧。
“随你自己,你不是在找人嘛,等找到了,不想在这儿待,可以回乌家那边的院子。”那院子反正早就给了她。
白卿默默不语,因为他那两个字“找人”,他什么时候发现的?或者说他怎么发现的?她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呢。
当然,她不会把这个疑问问出来,他这个人,怎么会乖乖回答别人的话,只是——
“想不想知道我在找什么人?”
看她一眼,随即低头捡起地上的玉带,“那不是你自己的事吗?”
很好,他不愿插手,也就是说即使知道了,也不会帮忙。
“那——要我等吗?”
他正在系腰带,听到这话,不禁抬头多看她一眼,“你会等?”
好吧,此刻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某些方面做得确实很出色,比如让她的男人觉得她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或者说贪慕虚荣的女人。
“如果你明媒正娶,我会等。”只可惜他做不到。
李伯仲到目前为止第一次如此哼笑,因为这女人的大言不惭,他确实会娶妻生子,但显然不可能是她。
“那如果我有了孩子呢?”今晚她难得有这么多话跟他讲,因为两人的情绪似乎都不错。
他停下动作,看了一眼她的细腰,“孩子得留下。”
果然是这样,难怪姐姐当年连争都没争过,有权有势的男人说这句话时,总是很有气魄。
套上厚厚的长衫,起身替他整理衣角,带着几分笑意,“放心吧,我不生孩子的,我生的孩子一定会跟我一样不争气,生出来净拖累人。”
他俯视着她的脖颈,那里有他吸吮出来的唇印,被烛光一照,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他说不上对她的感觉,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会有把她留在身边的打算,尤其在床底间嘤咛细语时,坏的时候又让人不舒服,特别在她躲在角落里看人时,像在看戏。
“不问你能得到多少东西?”
白卿自他的胸前仰头,嘴角微翘,“我若是要,你肯定给的很少,或者干脆不给,我若不要,兴许你给的更多。”白日里那个李修竞不就是弄巧成拙,得了反效果吗?
她对他还是有一点点了解的。
李伯仲俯视着她的笑容,缓缓伸手握住了她的后腰,让两人的身体紧紧相贴。
白卿苦笑,将脸贴在了他的胸膛上,兴许这真是最后一次相拥了,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搞不好也可能是最后一个,她对碰触男人的身体有障碍,也许是童年的阴影作祟,姐姐的经历让她厌弃很多东西。她好不容易接受了他,可也许以后就再也没心力去适应另一个男人了。
这一夜,他依旧在午夜离开,她送他出了卧室,然后倚在冰凉的门板上目送他的背影融入夜色之中,他就那么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真是个狠心的人。
她不懂他的抱负,更不知道此刻他身上背负的是什么样的重担,因为他没告诉过她,而且就算告诉了她,她也不能替他分担,她能给他的,只是身体上那一点点的愉悦,所以他不会娶她这样的女人,因为他们根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他的世界里有征战,有几乎无所不能权势,还有门当户对的妻子,堂堂正正的儿子。
而她的世界里,只有亲人、屈指可数的朋友,以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单生活,她的能力仅仅刚够守住这些东西。
“凤宣,你不是说三爷还有两个女儿住在别苑嘛,她们多大了?”回过神,还是要继续她的生活。
“啊?”凤宣没反应过来,她还以为她正为了大公子的离去而伤心呢,怎么一转头问了这么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大概有十多岁了吧,奴婢也没见过几次。”
白卿默默点头,缓步走回内室,内室里依旧保持着不久前制造出来的狼藉,这可不好,跟谁过不去,都不能跟已经离开的男人过不去,女人太脆弱,总会对男人依赖出坏习惯,这习惯久了,就会变成所谓的爱恋。
“凤宣,明天一早,你出府去买些布料回来。”要把这些艳红全都换掉。
凤宣挑开帘子,伸进半颗脑袋来,看到地上的狼藉不禁一阵耳热,大公子真是喜欢这位卿夫人,瞧把屋里折腾的。
不过最让人耳热的还是白卿的光脚,纤细、白皙,还有银色的链子,透着一股子诱惑,难怪人都说女人不能露脚——改明儿她也到银匠那儿打条链子套在脚踝上。
八 偷情者与高贵主母 一
除夕这一天的傍晚,天空飘起了小雪,到掌灯时,已是纷纷扬扬。
东府里热热闹闹的,红灯笼挂得到处都是。
李家的老老少少都在厅里守岁。
白卿也在其中,当然,没几个人计较她来与不来。
今年李家的喜事特别多,先有李伯仲与皇家郡主的亲事,接着是两个孙媳又为李家添了两名男丁,所以这个新年过的格外热闹。
李家三爷单名一个“锺”字,是汉北的财神爷,掌管汉北的粮银大权,上次祭祖时,他正好亲自押送宫廷供奉进京,直到这几天才从京城里赶回来,所以除夕这一晚,他当然也就出现在了宴席上。
白卿坐在角落里,细细看着那个已年过四旬的男人,想从他身上找到些微的熟悉感,可惜回忆太过久远,她已经记不得那个男人的模样,她所能记得的只有那个男人腰上的玉带。
这位三爷的长相很斯文,人也很和蔼——符合她童年的记忆,为人似乎也挺擅于周旋,在众人团团而围之下,仍旧谈笑合宜,丝毫不见费力,这样的男人适合做大事,所以当年姐姐对他的离去毫无怨言,做大事的男人往往会让女人崇拜到去谦让自己的感情,因此,做大事的男人,身边总是来来去去好多女人。
至于娉儿——她也看到了,此刻就坐在离她不远的桌子上,眉目间有一些姐姐的模样,但更能让她肯定她身份的,是她唇下的那粒小小的红痣,当年她刚出生时,姐姐就指着婴孩唇下的那粒红痣对她说:瞧,这丫头以后不愁饿肚子了。
只是当年那个婴孩不再叫娉儿,她叫瑞华。
是个漂亮的女娃儿,举止间带着几分贵气——比她和姐姐强,只可惜眼睛里闪着自卑,坐在小姐妹中间,拿东西总是晚下手,不敢跟人抢。
白卿以为看到她时自己会冲上前,可她没有,她有些莫名的胆怯。
晚宴吃到一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