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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蒙古人,刚嫁到盛京时,很多满人吃食,我都吃不惯,尤其是哈什玛,看了就想吐。可是,你祖父偏偏喜欢吃这个,隔三差五的就要吃上一顿,每次,我都躲得老远。我爱骑射,一次在院里射靶子,你祖父把我拉得老远,说要和我比谁射的准。离得那么远,根本看不到,只能凭感觉,我拼了命的也没射过他。他后来哈哈大笑说,他赢是因为他有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的秘诀。我缠着他一下午,他才对我说,他说吃哈什玛的人,眼睛就会特别的亮,看得特别的远,即便是岁数大了,眼睛也不会花,一样能骑马射箭。”
“我听了便信了,于是捏着鼻子、闭着眼睛去吃哈什玛,虽说味道不差,可心里却还是犯恶心。你祖父看到我和他一起吃哈什玛,别提有多高兴了。就这样,这四五十年,即便是在他殡天以后的日子,我也一直没有断了吃哈什玛,虽然我是那么的不喜欢吃。直到今年开春,我看书时忽然发现自己的眼睛看不真切了,找太医来,太医说这是人岁数大了,眼睛花了。我不服气,我说不应该啊,我吃了大半辈子的哈什玛呢!人家太医却直摇头说,那玩意儿和眼睛根本没什么关系!嗨,我这才明白,你祖父不过是想让我陪他吃哈什玛,想让我能早点儿融入满族人的生活,这才扯的谎。你说气人不气人,竟然算计了我大半辈子!”
看到祖母说到最后一句时,那委屈嗔怒的样子活像个撒泼的小姑娘,玄烨不禁扭过脸去,哈哈大笑。
“所以我不打算和他葬在一起,他算计了我大半辈子,我记仇!”再说这句话时,布泰看向前方,面色里带着怨尤,语气也是极为认真的。玄烨见状,连忙收住了笑。
祖父算计祖母的,仅仅是几只哈什玛吗?他不禁疑惑。
康熙八年八月甲申,以索额图为大学士,明珠为左都御史。正所谓“万里江山万里尘; 一朝天子一朝臣”,无论经历了多少的风霜雪雨、尘埃仆仆,新的时代还是会开始,自此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第二年正月丁巳,福临的忌日。这时皇后已经为玄烨顺利产下了皇二子承佑,搀着祖母布泰为父亲祭灵,玄烨指着一片开阔地说,“皇阿奶,你觉得那里怎么样?孙儿找人算过,那里风水极佳,而且,离皇阿玛也近。”
第十五章 三世姻缘错
这天,费扬古没有像往常一样,急着回家去抱他刚满百天的儿子,而是径直去了旧宅。十多年前,姐姐乌云珠刚封了皇贵妃,他和父亲来京城时,住的就是这个宅子。后来父母离世,他再来京城,顺治爷就赐了他现在住的将军府,旧宅也就闲置起来了。
旧宅的后院,门被推开,费扬古入内。初秋,天凝碧,水澄清,院里几丛桂树,未到开花的时节,浓茂异常,翠色欲滴。树旁放着一把梨花木椅,一袭白衣,林珩坐在椅上,看着桂树,神游外方。
费扬古走到他身旁,踯躅片刻,便开口,“林先生,这几日休息的可好?”林珩豁然转过头,盯着费扬古的脸,半晌,释然一笑,“原来是费将军从狱中将我救出。”“不是我,是皇恩浩荡,不愿严办。”林珩无奈摇头,“看来将军不愿让我承您的情。”费扬古思量片刻,便撩起袍子坐在旁边的石凳上,“就当我谢你吧,你找来的两个稳婆,救了他们母子的命。”林珩皱了皱眉,“不用谢,不用为了这个来谢我!”费扬古闻言一愣,看着林珩脸上的悲苦无奈,恻隐之心便生了出来,他自嘲一笑,“其实,是她想救你,可她又不好对我说,憋在心里,儿子是越来越胖,她却瘦了。”
林珩怔忡良久,随即叹了口气,“费将军,你的为人,真是……”他没有说下去,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她,值得的。”费扬古低声说,“那是自然。”“我给将军讲讲我的事吧。”林珩抬头看了看湛蓝的天,幽幽的说。
“家在徽州,累世为商,竟成一方豪富。我有一个表妹,姓朱名筱,她父亲是苏杭有名的丝绸商人,表妹八岁那年,姑姑和姑父携她由杭州回徽州省亲,没想到,路遇强盗,姑姑、姑父和下人、车夫全都被歹人杀害,表妹因为在一旁的山坡上小解才幸免于难。可是,她看见了家人被害的整个过程。因为过度惊吓,不言不语、不哭不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
“其实,那是我第一次见表妹,八岁的小姑娘,粉雕玉琢一般,却独独丢了魂魄,叫人好不心痛。我长她四岁,也懂些事了,可还有孩童的玩心,所以经常带着她,和她玩,陪她说话,其实心里,是真的怜惜她。半年后的那个冬天,为了哄她开心,我去捉湖中心的小雀,湖里的冰冻得并不实,我掉到了冰窟窿里,四下无人,入水前,我听一个女孩哑声喊着,救人呀,救人呀!”
“虽然差点儿丢了性命,却换来了恢复正常的表妹,也是幸运之至了。从此,表妹便在我家长大,整天围着我,行之哥哥,行之哥哥的叫着。”林珩脸上一抹欣慰之色,看向远方,陷入了追忆之中,那回忆必是异常甜美的。费扬古将手放到石桌上,对于这个离他遥远的故事,颇觉不耐,“就是表兄表妹,青梅竹马、两情相悦的故事吧?后来,你们没结成亲?”林珩笑着摆摆手,“不,不是那样的,眼前的日子哪儿会像戏文里一样,比那复杂多了。”
“我和表妹关系非常好,可是这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男女私情,一丁点儿那个意思都没有,表妹很聪明,能给我在生意上出一些主意,我们是兄妹,是知己,也是友人。我很早便接手林家的产业,做成了几笔大买卖,少年扬名,正是春风得意,也风流荒唐的很。那一年,表妹十八岁,我和我的父母忙着给她找婆家,左挑右拣的,最后剩下三五个让她自己拿主意。可能是童年时的遭遇在她心中留下了一个疤,她忽然间变得惊惶无措、寝食难安,我问她,她就说,她怕,她怕和一个陌生人过一辈子,她怕离开林家、离开舅舅舅母和行之哥哥。”
“我说,那你也不能不嫁人啊!姑姑姑父在天有灵怎会安心?她皱着眉赌气一样的说,那,行之哥哥,你娶我吧。我听了,心中很是不忍,想都不想的说,好,我娶你!这个婚事,没有那么多情啊爱啊的,究其原因,她是逃避,我是义气。”
“婚后,我们没那么多的柔情蜜意,你侬我侬,但是我敢说,这世上就没有我们那么合得来,那么有默契的夫妻了。我主外,她主内;我生财有道,她理财得法;我烦心时喝大红袍,她就不会递过来雨前龙井,她那段时间得意云锦,我就绝不会捎来苏绣给她!没有那么浓烈的儿女情长,因为彼此的了解与熟识,我们的情分要比一般的男女深沉得多,也宽厚得多。也正因为与我成亲的是我自小便爱怜维护的表妹,所以我的风流荒唐,在婚后,也收敛了很多。”
听见林珩停顿,费扬古苦笑,置身事外似的说,“那不是很好吗?年少得意,娶的女人又恰巧是自己喜欢的,日子还过得和美,多好啊。”林珩盯着费扬古的脸看了半天,别有深意的接着说,“哪有那么容易?这世上的福气都是历练来的,好日子都是修来的。太容易得来的,不是不够好,就是不长久。”费扬古眼中精光一现。
“婚后第五年,就在我生意做得最顺手的时候,表妹有了身孕。我当时就觉得,老天爷对我太好了!而且我以为,会一直这么好下去,这好是天经地义的。她还差三个月临盆的时候,我知晓了一笔大买卖,想去山东,可没想到,一向大方识体的表妹竟对我露出了小儿女情态,私下里牵着我的衣袖,说想让我留下陪她。我估摸着,这事儿,两个月怎么也办完了,便软语相劝,还向她保证,我在孩子出世前,一定会回来!表妹心里不舍,可嘴上还是说,好,你不用挂心,办你的事去吧!”
“我就这么离开了家,心里却出奇的虚得很。怕吵醒她,我天不亮便悄然起身上路,连一句离别的话都来不及说。”说到这儿,林珩面容凄苦的叹了口气,强抑着激动的情绪,“人这一辈子啊,就是这样,谁都不知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我们所有的,不过是每一个当下,人的一生不是回忆里的过去,也不是憧憬中的将来,每一个当下接在一起,便成了一世一生。其实,我们只是活在每一个当下。可是这些,年轻时不懂,当时最不当回事儿的,便是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