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拐个马文才-第9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接过馒头,把五个铜板递过去,摇头一笑,“不碍事。本来这就是好事,天下安宁,大家心里……都高兴。”
  那男人点点头,接过钱,“呵呵,姑娘,一路顺风。”
  提着馒头慢慢悠悠的出了城,此时是清晨,官道上已经有不少人了。
  行色匆匆,或三五结队,或独自赶路。正如那孩子说的,人们都回家了。
  回家了。
  那我的家在哪里?
  我抬头看着天,七年战乱,多少人成了尸骨,血怕是把这片土地都染红了。然而这晴天如洗碧,干干净净的,一如从未变过般澄彻。
  但是总是有些东西变了的,从前开始,我的家就在洛阳。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一派繁华喧嚣在铅华尽洗之后,尘归尘,土归土。昔才特地绕到贾府旧址,七年不见,朱红的大门斑驳了,封条上布满灰尘,从前漆金的贾府牌匾早已不知所踪。
  七年里,洛阳三起三落,被攻占过,被夺回来过,被烧过,被抢过,然而天下今定,却成了王都。
  然而一切战火仿佛从未与我有关,我就在那个小院里,安安静静的守了七年。
  只因为司马祈的一句,若你死了,便永远都不会知道他葬在哪了,你为人子女,可忍心?
  死了便是死了,本应该看开。
  但是我虽心死,贾常玉却像心头的一根刺,已经埋进心脏,稍稍一拨,边发炎红肿得钻心彻骨的痛。
  司马祈说,等仗打完了,就给我自由。
  为了这点最后的想望,我守着那一方天地,看着月升月落,听着喊杀声,看着烽火鸣,一晃便七年了。
  七年里,小院没有一个人来伺候,只早晚三餐都由固定的人把饭菜送到门口。
  我闲来无事,便练起字来。
  以前浮躁,觉得毛笔又软又不听使唤,总是不愿意好好的去学,写了几个便觉得烦闷,于是便扔下笔去调皮捣蛋去了。
  然而那时,却很耐得下性子去写。
  竹简子很方便,写了便洗掉,擦一擦便能重新写了。一个砚,一卷竹简,陪着我度过了不知几日,直到有一天竹简子已经被一趟趟的墨迹弄得斑驳了,怎么洗都洗不掉日积月累的印迹了,我便出了那院子。
  对着豁然开朗的天空,我在贾常玉坟前大醉了一场。
  醒来却又回到了王府。
  然而这时候的王府只剩下寥寥几个仆人,是啊,新王登基,人都调到宫里去帮忙了。
  于是,我提着放在床头那个早就准备好的小包袱,不用看也知道里面一定有足够的盘缠,可能足够到我能到另一方水土去买上一间好宅子,还有三五仆人,过上滋润的日子。
  不拿白不拿,死水般的七年把我熬清醒了。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贾常玉不想我死,所以我便绝对不会去死。
  爹,女儿听话了。一定好好照顾自己。
  ………
  渭水清清,盛产虾鱼,养活了方圆十几里的人,是正正宗宗的鱼米之乡。
  一路前行,不知怎的就来到了渭水边,看到了渭水之上那景象,丈夫打渔晒网,妻子织布养桑,老人家在午后会搬个小藤椅在院子里看着喇叭花晒太阳,三两小童露着光秃秃的小屁股蹲在墙角玩斗蟋蟀。
  我就这样留了下来,平淡也是一种幸福。
  但是众生芸芸能不能看透这富贵不中留,得看命。
  几日后,隔壁空置的房子也住了人家。一位公子,两个仆人,仆人是对年轻夫妇。妻子活泼可爱,丈夫体贴的总是用宠溺的眼光看着她。
  小妻子很喜欢往我这边跑,总是腻歪着不肯走,要帮我的忙,却总是帮倒忙。织布机的丝线被绕得杂乱,喂蚕的桑叶被拿去大太阳底下晒成叶干儿。丈夫总是满脸抱歉的给我送很多吃的,说是补偿自己妻子的冒失。
  ………
  “宋小姐,我来帮你提篮子吧!”
  手中篮子被一把夺走,我微微一笑,也不和那小娘子过多争执,她总是热心得过分。这篮子只是放了些要带去市集卖的丝帕,一点重量都没有。她既然热心,我便也不好驳她美意了。
  今天十五,大市集开摊,甚为热闹,人来人往的,什么小东西都有人买卖。
  寻了个比较僻静的地方坐了下来,我把篮子放在地上,然后就直接坐到了地上。
  那小娘子本来想给我一条大丝帕垫上,却没来得及铺到地上便见我坐了下来,故咬了咬牙,跺脚着急的样子看得我噗嗤一笑。
  见我笑了,她愣了愣,立刻眯着眼睛满脸的高兴,“宋小姐,你要多笑笑。我、我好久都没……”
  “哎呀!这丝帕手工虽平平,然后这图案倒是有趣!”
  小娘子的话被打断,有些不高兴,抬头盯着那位年轻姑娘便道,“是不是要买啊?!10两银子一条……”
  “一两一条,姑娘你看可有合心的?”我笑了笑,抬头问那姑娘。
  那姑娘立刻笑开,伸出三根指头,道:“我家中姐妹多,恰好五个,我买五条你收三两。怎样?”
  我笑了笑,点点头,“好。”
  姑娘脸上乐开了花,然而旁边的小娘子一听便急了,“诶诶,这可是上等的……”
  我回头拍了拍小娘子的肩膀,“做生意图个开心而已,姑娘不必过于在意。”
  那小娘子巴巴的看了我一眼,把满口的话又咽了下去,“好。”
  小姑娘买了丝帕,眉开眼笑地走了,那小娘子却又忍不住瞧着人家背影开声,“宋小姐,你这是亏本生意啊。这些丝帕都是你自己一针一线绣的,而且都是上好的金丝线,这么一两银子太亏了。”
  我抹了把有点坐皱的裙角,看着那篮子里丝帕上那对肥肥的鸳鸯,“我祖上就是做丝绸生意起家的。”
  我一开口,那小娘子便立即噤声,聚精会神的看着我,眼神有几分紧张。
  “听说啊,我祖父的祖父就是这样挑这个小篓子,到市集上卖我祖母所绣的小丝帕。我祖母手艺精巧,丝帕又卖的便宜,总是被抢购一空。于是慢慢的,知道的人多了,丝帕便越发的珍贵起来了。我祖父就请了绣娘来帮忙,这样一个接着一个请,就有了个好大的秀坊。还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宋家绣房。当时可是名震江南一带的大绣房。”
  那小娘子呆了下,“宋家绣房?”
  我笑着点点头,“嗯,宋家绣房。我祖父的爹是个本事的,把家业又做大了,知道我祖父那一辈,宋家已经是富甲一方的大商人了。但是,士农工商,商人再有钱,也是最低等的。于是联姻就成了商人进入氏族入士的一个法子。我祖父取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儿的女儿,带着万顷家产就这么入赘了。为了所谓家族的地位,连姓氏都不要了。你说啊,是值得还是不值得?”
  “我……我不知道……”那小娘子见我问她,有些为难的看着我。
  我们挑的地方是个树荫底下,虽然是盛夏,但是太阳晒不到,树荫底下还有几丝风,倒还清凉舒坦。
  “按我说啊,还是不值得的。因为呢,我祖父虽然入赘,然而我爹却没有如他所愿入士当官,依旧是做他生意。因为我爹说啊,当官,不好。喝的是百姓的血,吃的是百姓的肉,官场呆久了,就不把人当人了。我爹活了短短那么三四十年,做了很多善事,善良得连蚂蚁也舍不得杀死一只,却走得那么早。如果这世间真的有神佛,那一定是我爹善事做够了,所以要度他上天做神仙去了。哈哈……”
  我自得其乐,然而一回头,便看到那小娘子红着一双眼扭头偷偷抹眼泪,伸手在篮子里拿了条丝帕递给她,“诶,姑娘。是眼睛进沙子了吗?”
  那小娘子点点头,连忙接过帕子往眼睛底下擦了擦,又揉了揉鼻子,支支吾吾的开口,“宋姑娘……你……你别伤心。过去的都过去了,要珍惜现在的,宋老爷在天之灵看到你活得开心,他便也欣慰了……”
  我点点头,道:“我现在活的很好,有吃的有穿的,想去哪就去哪。很好了,他一定也很开心。”
  “但是,宋小姐,你、你开心吗?”那小娘子小心翼翼的开口。
  我含笑,拍拍她的头,“开心。活着,就很开心了。”
  “哟,我怎么不知道这市集上还能有年轻女人摆摊呀?啧啧,还长得不错啊,年纪大是大了点,不过年纪大点,有经验,玩起来才爽啊!啊哈哈!”
  “少爷!没错,就是这样的!年纪大,玩的才爽!啊哈哈!不过,这里还有个看起来嫩点的!”
  我抬头,只见来人身穿时下世家公子都爱穿的绔袍,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