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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方苓点头赞同。
林初戈像是想起了什么,皱着眉说了句:“这品牌的广告词怎么写得跟性冷淡的男人似的。”
“……你们够了!”谢慕苏忍住反驳那一连串成语的冲动,她连拉带拽将双生花拖进了一家著名男装品牌的店里。
三人正东逛逛西逛逛,一道熟悉的背影陡然跌进眼底。
女人恰好转过身,目光遥遥望过来,也看到了她,与同伴耳语了几句,缓缓向她走来。
“谢慕苏。”苏静摸着新烫的卷发,喊了声。
谢慕苏敛去笑容,淡淡地叫道:“妈。”
站在她身后的林、方二人对视了眼,也跟着叫了声“阿姨”。方苓耳语道:“慕苏,我和初戈先去另一边逛逛了,你和阿姨慢慢聊会吧。”
她点点头,其实她和苏静也没什么好聊的,她想。
原本面色波澜不惊的苏静视线划过林初戈的脸后,倏地一沉。她的神情晦暗难明:“这是你朋友?你们认识多久了?”
质问的语气令她不耐,她没心思同母亲闲谈,谢慕苏迅速说道:“大学就认识了,妈,我们还有事儿,先到别的地方去了。您慢逛。”
不得不承认,一见到母亲白腻中透着青苍的脸,她的好心情便全数殆尽。
苏静张了张嘴,又将嘴边的话憋回肚子,冷冷地望着她们的背影,良久,才回到友人的跟前。
而谢慕苏这边也了无兴趣,在杰尼亚挑了条领带,便相互道别,各自回了家。
到了公寓,宁双牧已经做好了三菜一汤,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报纸。听见动静,抬眼看向她:“怎么了?”
他们虽然没有同居,但宁双牧总会在公寓或坐一会儿,或吃过晚饭再走。
她白着一张脸,模样并不好看:“和初戈她们逛街时,遇见我妈了。”
似乎以为他不了解内情,她补充道:“我和她的关系并不好。”
他上前抱住她,将她搂进怀中,温声抚慰道:“不好就不好,不想见的话就不见,有些事虽然过去了,但仍旧留着疤痕,这不是时间就能抚平的。养育之恩固然大过天,可并不代表你一定要逆来顺受,亲情、血脉不是她伤害你的理由,不要用这些枷锁来束缚你自己。”
她吸了吸鼻子,抱住他的腰身:“其实,她也有对我好的时候。小时候我营养不良,人又矮又黑又瘦,幸好长相勉强过得去,私下同学都叫我‘黑里俏’。有次被她听到了,她自尊心很要强,气不过,给我订了牛奶,还买了一堆补品。代价是没日没夜的在工厂做女工,那时弟弟刚出生,继父又没有铁饭碗,时常下岗,有段时间家里的经济来源全靠她一个人。”
他静静地听着她絮絮叨叨。
她继续说:“只是牛奶订了一阵子便没再订了,也许是她对我好的次数太少了,也许是我天生心胸狭隘爱记仇,成年后,每见到她一次,心里就会涌现出往事一次,对她的恨意也越发深,越发浓。我知道她心里也不舒坦,她原本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就因为嫁给了我爸,人生变得天翻地覆,可我爸却两眼一闭,死得干干净净,她连骂他泄愤的机会都没有。我能理解她,但无法谅解她。”
她仰头看向他,红着眼圈问:“我这么阴暗,你会不会讨厌我?”
他失笑:“为什么会这么想?”
她揉了揉眼睛,突然转移话题:“你和宁伯父的关系也不好?”
“嗯,是不太好。”他和她一道在沙发坐下,“我母亲是难产过世的,而那时,身为丈夫的他却在百里开外的花场中,怀里搂着另一个女人,得知母亲的死讯时,他还未从软玉温香中清醒过来。”
她眨着眼睛问:“那个时候你也刚出生吧,谁告诉你的?”
他轻声说:“年少时,祖父祖母偶尔会透露一些,更多的时候,母亲的朋友——一位大家闺秀的婶婶会提起往事,年长的保姆阿姨也经常告诫我不要像我爸那样。”
“那初戈的母亲又是怎么一回事?”她问。
“据说是,在我一岁半左右,父亲辗转从一位旧友那儿认识了林小姐的母亲。”
“然后呢?”
“自母亲过世后,他便没有再续弦,不是他情深意重,而是没有合适的人选。他很看重门当户对,一般人家的姑娘瞧不上,而同他一样是世家出身的年轻大小姐,自然眼高于顶,断不会嫁给中年丧妻的男人。认识林小姐的母亲时,他已经三十多岁了,而林阿姨那时才二十岁不到。”
她盯着他看,他的声音动听悦耳极了,她听得如痴如醉:“宁伯父追求了林阿姨?”
他应声道:“嗯,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很快林阿姨怀孕了,她并不是大门大户的人,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父亲不想娶她,便由着各种借口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
原本听得津津有味的谢慕苏暗自以为是一出郎才女貌的苦命鸳鸯戏码,却不想是负心汉始乱终弃的桥段。当下怔忡道:“……好差劲。”
宁双牧淡淡地说:“我也看不惯他的行事作风。”
他瞥了她一眼:“林初戈从没告诉过你她母亲的事吗?”
谢慕苏摇摇头:“我们在一起很少谈起家庭的事,毕竟不开心的事,谁也不愿说,谁也不愿意听,听了反而给自己添堵。”
他欲言又止,看了她半晌,才道:“吃饭吧,菜都凉了。”
谢慕苏将精致的袋子递给他,说:“本来下午想去给你买生日礼物,遇见了我妈就没了兴致,随便挑了条领带,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当然,生日礼物还是会重新选的。”
他浅笑着接过,拆开包装,是一条墨色佩斯利花纹的领带。
“我很喜欢。”他俯身,低头看着她,“慕苏,我想吻你。”
直到她的脸上泛起不自然的潮红,他才放开气喘吁吁的她。
他去厨房热菜,留下她一个人在客厅发愣。之前也有过深吻,孤男寡女,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情调,合适的时间。他们都是快三十岁的人了,若真发生点什么,她也会顺水推舟。可他却绅士得不像话,接吻时从不借机吃她豆腐,吻完后,也是一脸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该干什么干什么,比如现在。
若不是他的呼吸不太平稳,她甚至会以为几分钟之前的吻是她臆想出来的。
实诚地说,他过度的绅士使得她的自尊心有些受挫。她低头打量着自己的身材,她虽然不是波涛汹涌的身材,但也不是一马平川啊……她就这般没有女性魅力吗?
宁双牧出了厨房,便看到她一脸沮丧,他问:“怎么了?”
“没什么。”她自然不会透露那点小心思,转移话题道,“或者你告诉我你喜欢什么吧?我实在不知道送你什么好。”
“你送什么我都喜欢。”他眉目含笑。
又是这种万金油答案,她想,心里却像抹了蜜一样甜。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8 章
许久未见的莉莉忽然造访谢慕苏的公寓,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张红色请柬,说:“谢慕苏,我要结婚了。”
正在喝牛奶的谢慕苏呛得直喘不过气儿,好容易平复后,她接过请柬,说:“什么时候?”
莉莉努了努嘴:“自己看。”
大红色请柬上写道:吴枫先生和孙莉莉小姐将于八月十五日下午六时在君悦酒店举办婚宴。
莉莉冲她挤挤眼:“可以带男朋友一起去哟!”
“你是想收两份礼金吧?”谢慕苏将请柬放在书桌上。
“爱去不去!我没空跟你耍嘴皮子。”说完,莉莉便离开了公寓。
下午,宁双牧来公寓时,一眼瞧见鲜艳的红。他拿起请柬看了看,自言自语般说道:“结婚啊……”
谢慕苏给他倒了杯水,他就着她的手喝了几口,冷不丁地说:“慕苏,我们也结婚吧。”
“……太快了点吧。”按照大众的流程,交往到同居到见父母之后,才是结婚吧。他们还没有同居就直接结婚,连过渡期也没有,结婚的话势必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问题在等着他们。
不过,同居,和他在一间屋子里生活,一起起床,刷牙,吃早饭,上班吻……光是想想,就觉得很幸福。
宁双牧原本在心中后悔自己的莽撞发言,一抬头见她小脸通红,心中起了逗弄之意。
“慕苏,你在想什么?”他的呼吸近在咫尺,刻意压低了声音,说话间的气流拂过她的耳垂,她的身体颤了颤,往后退了几步,一不小心跌坐在沙发上。
她方寸大乱的样子取悦了他,他大笑了几声,也矮身坐了下来。
“你就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