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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么仅仅的一句,真就让秦振邦在那里找到了她。
按下老旧铁门旁的门铃,沙哑的铃声响起,这道门铃从没换过,不知是年代的久远,还是老式电铃就是这种风格,倒也非常符合这里的气质。
“谁呀?”有位老翁过来看门,微驼的背抬起头,穿过铁栏山看见了门外的秦振邦,稍稍愣了下,秦振邦本以为自己需要自我介绍,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老翁竟还认出来了。
“唉哟,这不是秦少爷吗?赶紧,赶紧进来。”
开了门锁,解了插销,老翁给秦振邦开了边上的小门。规矩是人过小门,车过大门,方便,按着现代人的说法是节能减排,因为大门需要用电,也算是挺先进了。
老翁是旧时代过来的人,他还是喜欢管他们叫少爷,管叶炯榆叫孙小姐,因为他管赵枚启叫小姐,管周宇婧叫小小姐,叶炯榆也就成了孙小姐。
“龙伯,多年不见了,您竟然还认得我?”
“哎呀,您这是怎么说的,你们这群孩子我谁都认得,谁都认得。”
“这么多年不见,您老身体可好?”
“好,好,劳烦您惦记着了。”
“龙伯,问你个事儿。”
“啊!”
“熙夕有没有来过?”
“你说孙小姐?没有啊!”
想来也是,若然龙伯见过叶炯榆来过,周家那边早收到汇报了,又怎会他们如此奔波的寻不着踪影。
虽然如此,秦振邦心里还是觉得叶炯榆就在这里,就躲在这偌大的庄园里的某个角落里,他甚至看到她蜷缩的模样,想着都令他揪心。
“龙伯,熙夕真没来过?”
“这……我是没见着。不过孙小姐有后门的钥匙,若然她开了后面的门进来,我们也是不能知道的。”
小岛的人风淳朴,治安很好,盗抢之事很少有,岛上的人说是因为这岛上的贼盗了东西也难逃,也就作罢了。所以这岛上很多大宅子都不用担心防盗的问题。
这么一来,叶炯榆怕真有可能从后门进来,而神不知鬼不觉。只是,她又会在哪呢?
依着叶炯榆如今的心情,秦振邦猜到了一个地方,那里隐蔽,那里与世隔绝,并有她如今心情最需要的调节剂,美酒。
秦振邦果然没有猜错,叶炯榆真就倒在了小岛的地下酒庄里,神不知鬼不觉的进来,藏身于这阴暗的酒窖里,为的不过是让众人找不到她,可是,她忽略了他,他总能找到她。
以前如此,现在亦如此。
47、寻到
这座庄园底下有个不小的底下酒窖,在那个年代有私家红酒窖的庄园在国内并不多,就是现在也不在多数,而这里的酒窖缘起于赵枚启的父亲,这座庄园的第二代主人赵炳辉。赵炳辉留学法国回来,迷恋那个浪漫国度的红酒,遂将这庄园的地下室改建成了今天的酒窖,还在里面藏了许多陈年红酒。当然,那个年代的酒早所剩无几了,而这里更多的是后人紧接着的收藏,但却也是难寻的珍品。
这满窖的珍品今天算是遭了浩劫,叶炯榆坐在地上,背靠着后面高大的酒架,她靠着的那片酒架早被搬空了,地上滚满了横七竖八倒着的空红酒瓶,一片凌乱,也算不清到底空了多少瓶。而她却意犹未尽,手里还握着个瓶子仰头猛灌。
酒窖大门被打开的时候,叶炯榆喝得正开,丝毫没有被来人影响。
如今,她的世界已不会再坏了。
“唉哟,我的孙小姐,您还真在这呀?”
龙伯看见叶炯榆惊叫出声来,作势就要走下楼梯去扶起她,秦振邦伸手拦了下来。
“龙伯,麻烦您上去给家里打个电话,就说人已经找到了,一切安好,让家里放心。”
秦振邦的话让龙伯顿了下,但只是微微的一下,如此的老臣子是多么识事儿的人,已经很清楚自己要做些什么。
龙伯转身离开,偌大的酒窖里只剩下两个人,在小岛的地底下,真正是隔绝了尘世的喧嚣,安静得连两人呼吸都能听得清晰。
秦振邦瞒着不急不缓的步子踏着石梯下来,并不是很着急的去扶起她,也并未打算阻止她。尽管他不赞成借酒消愁,却也不反对,想喝,就由着她吧!
渐渐的,他似乎明白了很多,她不是他记忆中那样坚强,她心里压抑着许多事情,扛着许多故事,日子久了,如此畅怀的宣泄也就难能可贵了。她的压抑他深有体会,只是他的运气还比她差那么一点点,他连这种偶尔放纵的机会也不被允许拥有。
“你倒真是暴敛天物了,这么好的佳肴给你这么牛饮?”
秦振邦走着走着弯腰捡起脚边的一个空瓶,转过来一看,竟然是1962年的Latour,以前就听说赵炳辉最喜欢这个酒庄的红酒,所以在他去世以后,在他每年的生日那天,他的孩子们都会从世界不同的地方寻来最好的Latour,收藏于这个他最喜爱的酒窖里,祭奠他,年代久了,这里的酒也就越来多了,也越来越成为国宝级了。
如今,这些国宝被他这曾外孙女如此喝法,也不知道赵炳辉在天有灵不会不会心疼?
叶炯榆仰头再喝一口,将手中的那瓶喝空,随手放下。鲜红的酒液因着她喝得太急并没有完全落入腹中,漏网的几滴从她唇边滑下。
“你曾外公怕是要被你从棺材里气得跳起来了。”
秦振邦走过去,蹲下来,伸出大拇指轻轻的将那滴酒擦掉。
叶炯榆也没躲开秦振邦亲昵的动作,任由他将酒擦去,半点不自然竟也没有,倒像是对这个动作习以为常了,理所应当的接受下来。
“哼,这些所谓的媲美黄金的酒也不过如是,我喝了那么多竟半点反应没有。徒有虚名。”
秦振邦也没有马上接话,扫开立在叶炯榆身旁的空酒瓶,曲腿坐下,靠在背后的酒架上,其实并不舒服,背格得有点疼,难为她在这竟能坐这么久。
“这不是酒的问题,要怪就怪你的酒量太好了。”
红酒对叶炯榆来说的确杀伤力不大,从来她就没有被红酒醉倒过,但话说回来,她也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
“只是,红酒的后劲儿很大,你倒是小心着点。”
此刻,叶炯榆的思维尚算清醒,但并不代表这些昂贵的液体真就对她没有半点反应,只怕是她喝得太猛,尚未来得及作用罢了。
“真扫兴!”
叶炯榆嘟囔着,伸手撑着地板想要站起来,可是半点使不上劲儿来,索性作罢,重新安分的坐回地板上。
“看着,也不搭把手,真没风度!”
“说我吗?”
“这里还有别人吗?”
秦振邦鲜少见这样热衷于抬杠的叶炯榆,愣愣的起了兴趣。
“那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呢?”
“给我开几瓶酒过来。”
“还喝?您确定你带了钱吗?”
叶炯榆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秦振邦开了个很冷的玩笑,尽管冷,她却也失笑出声,可这笑意里摆脱不了那份苦涩。
“你这笑话真冷!”
“别喝了,上去吧!这些小儿科对你能起什么作用?就别在这暴敛天物了。你曾外祖父在天有灵真要心疼死了。”
叶炯榆抬眼看去,发现近在咫尺的秦振邦竟有点模糊,只是那么一点点。
清醒着的秦振邦却看出了叶炯榆眼神中渐渐扩散的迷茫,这是必然的结果。
叶炯榆的酒量是真好,但就算是千杯不醉,喝了万杯怕也是经不起。
如果说一个人喝了十瓶以上的红酒真的没有半点反应,那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这人真就是酒坛子里泡大的酒鬼,二是这酒绝对的假酒。显然两个可能性在这都不能成立。
秦振邦才坐下的身体,又从地上站起来,朝着叶炯榆伸出手。
手在空中凉着,叶炯榆坐在地上,仰望着朝她伸手的男人,眼睛模糊的渐渐看不清他是谁,呆呆的望着那只宽大厚实的手掌,回忆如潮水般涌上来。
小时候,很小很小的她也是这么仰望着自己的父亲,父亲宽大厚实的手掌也是这么伸向她,带着慈爱的笑容,温柔的叫着她的小名。
“熙夕,走,跟爸爸看电影。”
“熙夕,走,跟爸爸去钓鱼。”
“熙夕,走,跟爸爸去摘草莓。”
……………………
那时候的父亲,不论是对着母亲,还是对着她,眼中都是满溢的爱意。
回忆的诱惑中,叶炯榆伸出手,略带欣喜的搭上那只厚实温暖的手掌。
“爸,妈妈说今天你要带我们去摘草莓。”
意料之外的话语,着实让秦振邦愣住了,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