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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香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条,“师父你看,我仔细的找了找班主的房间,在他的枕头底下找到了这纸条。”纸条上。写着一个“山”字。
林慕白陡然眯起美眸,接过纸条,指腹轻柔的在纸上摩挲,“纸质和早前的差不多,字迹也很相似,应该出自同一人的手笔。”
“还有!”暗香从袖中取出一个精致的胭脂盒,“师父,你说奇怪不奇怪,班主一个大男人,枕头底下放着这么个胭脂盒。那纸条,就是压在胭脂盒下面的。”
“胭脂?”容哲修揉着眉心,“这班主不会有病吧?”
暗香撇撇嘴,“谁知道呢,反正寻常男子,除非有心仪的女子,否则谁买胭脂收着。何况那班主一把年纪,也没见登台唱戏,要胭脂做什么?”
“许是缅怀。”容哲修伸手,林慕白便将胭脂盒递了过去。她还不信,这六岁的孩子能在这胭脂盒上闻出味来。哪知。容哲修眉头皱起,“这可是好东西,上等胭脂,应该是月宝斋的东西。市价不菲,少说也得近百两银子,一般人家可用不起这么好的。如意班就算再挣钱,那班主恐怕也舍不得花这么多银子,买这样的东西。”
暗香咋舌,“你说,就这么一小盒,要百两银子?师父,咱们怕是数十年不吃不喝也攒不了那么多。这如意班,那得多有钱呢?你说这班主,是不是因为太有钱,才会被人算计?”
容哲修嗤之以鼻,“只怕这钱财,来路不当吧!”
“你这话什么意思?”暗香愣住。
林慕白深吸一口气,“这香味,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有什么奇怪的?”暗香取过胭脂,又凑到鼻尖嗅了嗅,眉头微微拧起,“这香味好像有点——好像在哪闻到过。”语罢,她嗅了嗅容哲修和容盈,“师父是不沾胭脂水粉的,我也没有这样的爱好。可这味道真的好熟悉!”
“在高渐的房里,也有这样的味道。”林慕白随手便将暗香手中的胭脂盒合上,“方问山一定知道高渐的什么事,才会被人暗算。如今是生是死,就要看他的运气了。”
她算了算时间,距离林婉言毒发不到三天,她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消耗在揣摩与猜测之中。她要的是醉三的解药,可解药在哪呢?
事情似乎回到了最初的原点,解铃还须系铃人。
“暗香,准备一下,咱们去查查高渐的尸首。”林慕白眸光微冷。
暗香嘟哝,“又要验尸,师父,你是不是成习惯了?”
林慕白音色清冽,“多嘴。”
不过,容哲修倒是来了兴致。“在清河县你就是仵作,我听宫里的老人说,仵作就是能让死人说话的阴司判官。我倒要看看,你怎么让死人说话。”
呷一口清茶,秒一眼兴致勃勃的小鬼头,林慕白气定神闲,“借世子吉言。”
午后的阳光还算不错,照在人身上暖暖的。
可心里却冷冽刺骨,也让守着高渐尸体的一众夜家庄奴才,觉得脊背发凉。倍感阴森。谁都知道这高渐是被人杀死的,如今知府大人一句话,给弄成了自尽。用行外话来说,这高渐怕是冤魂不散,怨气冲天。
这事还不许声张,也没给请和尚做法事,谁的心里都没拧�
林慕白踏入的那一刻,夜凌云便得了消息,急急忙忙的赶来。
虽然高渐尸身未腐,但已有了少许气味。
焚苍术、皂角。口中一片生姜,着白衣手套,布遮口鼻上前。褪尸衣,正尸骨。凡行人(仵作),当心正而不避羞。目不斜视,心无邪念。
容哲修紧握容盈的手,不知为何小脸有些莫名的微白,仿佛有些紧张。死人他倒是见了不少,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旁人验尸。五月守在门外,不许任何人靠近。明恒与夜凌云则各自蹙眉。
一个女人,验起尸来如此有模有样,确实让人刮目相看。
“死人是最值得尊敬的,他们比活人更诚实,更不会说谎。”林慕白肃容瞧了众人一眼,暗声道,“暗香,记。”
“是,师父。”暗香手执纸笔,俨然习以为常。
“初检。”林慕白带着手套的手。抚过高渐的头部,寸寸微按,“死者高渐,性别男,年岁二十有二,身高七尺。尸口眼合,四肢微蜷,双拳紧握。根据尸斑形成,初步推断,死亡时间为辛酉年四月二十一子时。后脑。顶心无恙。口舌轻微损伤,有出血痕迹,应是死前有过挣扎。颈上一刀,皮肉卷曲,乃生前所致。然痕均匀,不符合自尽割喉现象。”
这话刚说完,容哲修便插了一嘴,“自尽和他杀,都是割脖子,有区别吗?”
林慕白蹙眉望着他,以手置脖颈处,“凡自割喉下,当下身死时,痕深一寸七分,食系、气系皆断。然自尽割喉之人,下刀时抱定必死之心,伤口势必很深。但因为疼痛,所以收刀时伤口锐浅。高渐的伤口,无论是从下刀还是收刀,伤口均匀。根本没有由深至浅的迹象。”
容哲修明白的点头。
夜凌云错愕当场,何以她知道得那么多?这些年,她到底是怎么过的?难不成日日围着死人打转?
“师父,这好像是淤痕。”暗香蹙眉,望着高渐尸身上一处血荫,位于锁骨之下,呈朔月弧形、锁肩走向。
林慕白颔首,细细的查验了一遍尸身后,发现除了颈部伤痕与颈下血荫,高渐身上并无其他伤痕。
音色低沉。林慕白眸色清冽,却是言简意赅,“暗香,取酒醋,温热。”
☆、第36章 你会不会害怕孤单?
人身本赤黑色,死后变动作青色,其痕未见。有可疑处,先将水洒湿,后将葱白拍碎令开,涂痕处,以酒醋蘸纸盖上,候一时久除去,以水洗,其痕可见。
室内,酒醋之气弥漫。
“师父快看!”暗香忙道。
顺着暗香手指的方向,所有人都凑近尸台,瞧见了位于高渐尸身锁骨之下的半圆形淤痕,清晰至极。
“应生前所致。”林慕白伸手轻轻拂过暗色淤痕,“形状很奇怪。”
半圆形淤痕,以左深右浅的方式呈现,宽度有粗壮,似乎不像绳索勒痕。也不像布条紧勒所致。
银针入喉,入腹脏,无黑而出,林慕白深吸一口气,“没有中毒痕迹,可以确定他没碰过醉三之毒。”握住高渐的手,林慕白突然道,“暗香,把竹签拿来。”
在高渐的指甲缝里,有些白色粉末,也不知是什么。林慕白细细的用竹签挑出,至于纸张纸上观看,“这不是醉三,倒有些像花粉的粉末。”
夜凌云蹙眉,“北苑因为是偏院,所以没种什么花,如意班的人也很少去花园。怎么会接触到花粉?是不是胭脂水粉之类的?”
林慕白摇头,“不是胭脂水粉,具体的,我拿回去再说。”说着,小心翼翼的将粉末包起。
“致命伤是脖子上的一刀。”容哲修蹙眉,“可是这淤痕又是怎么回事?”
“如果我是高渐,我就可以回答你现在的问题。”林慕白褪去白衣,醋泼火盆,从白烟上跨出。去了一身晦气,取早就备下的柚叶水洗手。
林慕白没有回房,而是去了花园,她要采集夜家庄内所有花草的粉末以作对比。她常年在山上采药,对于植物的辨识度和敏感度,素来比寻常人要高得多。夜家庄的花园还是与她走的时候一样,清一色的兰花,没有分毫改变。让她难免睹物思情,想起了过往岁月。
“这儿还是与从前一样,都是你喜欢的兰花。”夜凌云笑了笑,“我不许任何人轻易触碰这些兰花,一直都交给专人打理,从不敢懈怠。就想着有朝一日你回来,还能欢欢喜喜的看到兰花开。”
“你不必这样。”林慕白扫一眼一盆盆打理得极好的兰花,心知夜凌云没有说谎。只不过,轻叹一声,她抬眸望着他,“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兰花了。”
“那你喜欢什么?”夜凌云忙问。
暗香打趣,“石头花。”
容哲修一下子笑出声来,与五月明恒一道,带着容盈坐在花园的小亭子里。谁都看得出来,林慕白对夜凌云还是有几分感情的,只不过心意已决。偏生得夜凌云死活不撒手,明知无果也不肯放弃。
“这盆火花兰被谁摘过?”林慕白蹙眉。
夜凌云陡然回过神来,“怎么可能?”果然见花叶中,有花茎无花朵,“花奴何在?”
一声喊,便有一名家奴快速跑来,一脸的惊慌失措,“庄主。”乍见那朵不知何时被人摘去的火花兰,顿时吓得魂不附体,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庄主恕罪,庄主饶命,不是小人摘的。”
“花呢?”夜凌云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