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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大哥却不回答,翻身下马直道:“痛快,痛快!”一面又伸手心爱地抚过那黑马。
终于成功将马驯服,可仔细回想,不由得后怕,当时那场景,看得我们是心惊胆颤,大太阳底下整个身子都颤抖不已。
见马儿听话了,不住地舔弄着栾大哥的手,我也伸手去摸摸它光滑得油亮的皮毛,它却是并不领情,“嗷嗷”两声将头偏了过去。
“呵呵,这马通灵性,只认得你是主人!”我笑着道。
“越是烈性的好马越是有灵性,一生只认一个主人,”复而又爽朗地大笑一声,拍了拍马身,直道:“好马!好马!”
“姐夫,那你给这马取名字了吗?”扣儿凑上来问道。
“我这粗人,倒真是把这事给忘了!”栾大哥一拍脑门说道。
“对呀,一匹好马得有个好名字!”
“要不你们给它取个名字吧?”栾大哥对马的名字不在乎,咧咧笑了起来。
“先前那匹马也是我取的名,叫红烈,这匹黑的就管他叫黑烈吧?”扣儿看着栾大哥,问道:“行吗?姐夫?”
“好!那就管他叫黑烈!”栾大哥拍了拍马头,郑重其事地对它说道:“以后你就叫做黑烈了!”
黑烈“嗷嗷”叫了两声,然后又仰了仰头,似在对自己的新名字非常满意一般。
“红黑双烈!”我说道,也不禁笑了起来。
说话间,栾大哥拿来早已经准备好的新马鞍,给黑烈着上齐备的马具。
秋风过境,吹得绿绒绒的草地波浪翻滚,一眼望去,碧海浩瀚无边,阳光白云下,世界清爽,美丽无尽。在这样天高气爽的秋日,栾大哥在黑烈背上意气风发,扣儿在红烈上英姿飒爽,而我,也初次尝到了骑马的滋味。
☆、115第一百一十四章 拾回记忆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度过;究竟过了多少日子,却不清楚,总之天气开始转凉,门前的草开始稀疏枯黄起来。从栾大哥那里;我学到了不少技能;会用火石取到火种;会独自一人爬到高高的树上;会用削尖了的木棍捕鱼,在栾大哥的指导下;自己也做了一只弓弩;虽然难看;而且也不比栾大哥那只灵活,但毕竟还是学会了……而心中最为得意的是,我现在的骑马技术很好了,当初刚学时,扣儿仗着她有基础,总是笑话我,可如今,她还仍要我帮忙才上得了马。
家中四张嘴,也总不能单单靠栾大哥打猎为生,纽姐常常也带我和扣儿到山中采蘑菇和野果,到野地里挖野菜,除了给我们三人做些鞋子和衣服,她也会抽出时间额外做些女红,然后拿到市集上卖掉,再换些日常需要的东西回来。
这样的日子,虽然清贫,但却觉得很知足。
我一面贪婪地享受着这苦中带甜的生活,一面也在回想着大脑中不多的记忆,思考着我的人生该何去何从。在林家时,我的记忆完全空白,只是一味地想逃离那里,迫切而固执地要将自己的命运把握在自己手里,看到不平,看到不公,看到世间的黑暗,我会觉得肮脏,不仅心里愤愤不平,甚至会难以自控地挺身而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知与可笑——居然会觉得自己像个救世主。
到了上海,面对花花世界的繁华与瑰丽,我认为可以得偿所愿,安享太平。然而,就在我飘飘然沉醉于梦境时,活生生,血淋淋的真相赤。裸裸地摆在我的面前,吴嘉文虚假的承诺和丧心病狂的行为,犹如当头一棒,将我从天堂打掉到现实,那时的我,不得不承认,曾经太傻太天真,原来,自己是多么的无能,是多么地渺小,又那么容易被虚伪和假象迷惑,特别是当丑恶的灵魂披上了华丽的外衣。
于是,在痛苦的周遭后,我学会了乖觉,学会了逢迎献媚,学会了阿谀奉承,希望能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一天也能乌鸦飞上枝头变凤凰。殊不知,乌鸦要想飞上枝头,也得先有双翅膀,学会飞翔才行。而我,身无长处,又凭什么去巴结讨好高官厚主,恐怕能被别人相中利用的,也只有这烂命一条。吕詹,像我这样的小人物,之所以会和他有所瓜葛,不就是自己歪打正着,让他利用了自己蝼蚁般的性命么?想想悲哀,又觉得好笑,自己除了的一条命,竟再无其它东西值得别人好利用。
说到吕詹,不得不承认,那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他为人谦逊,面和大度,做事果断且明情理,我想,这样的人物正是我所仰慕已久的,做这样的人,才算得上一生无憾,就算只呆在他身边,也算幸事。于是,我苦心积虑地想要知道其中的玄机,为什么他能高高在上,而我又为什么卑微渺小?然而一切始料未及,原来,真相竟是这样的残忍。是他,给了我一段最为刻骨铭心的经历,甚至可以让我在刹那间看清世界的真面目,我想,我是不可能忘记他的,不说别的,单单是他的心机、狡诈和城府就让我一辈子受用,是他,让我看到了这个世上人和人之间的不同,也正是他,让我知道了这个世上为何人与人会不同!或许,正是因为这些不同,导致了人的地位,身份还有所能聚敛财富的差别,也让我知道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真相,看到了世界黑暗的一面,或许,那才是真实的一面。
想到这些,我欣然笑笑,看来,时间虽不长,收获却不少。
的确,我活得太过糊涂,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人生的目标和方向在哪里?起初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而后是只求自保,有奶便是娘,最后,无所追求,确切地说,是不寄后望,不敢再去奢求。
我站在霞光之间,遥望天际,天边,一群大雁正在欣然南飞,一会儿排成个大字,一会儿排成个人字……
人在局中,就像囚困于繁杂迂回的迷宫之中,往往难以看清前途形势,然后便会失去方向,不知所措。我很幸运,能来到这种宁静太平的地方,也只有到了这种清静的地方,才能给人以充足的时间,重新梳理自己的人生,为自己的下一步做充分的准备。
也许,这到了我彻底了解自己的时候了。
“栾大哥,有几次你想告诉我当年发生了些什么事,可是那几次都忙里房前屋后的锁事,”说着我惭愧地笑笑,“今天有些时间,你能告诉我以前的事吗?”
“呵,你终于想知道过去的事了,我还认为你一辈子都不愿知道呢!”栾大哥毫不避讳地直接打趣道。
我朝栾大哥挤了挤眼,作出一个鬼脸,然后抿了抿嘴,郑重地道:“想了想,连自己过去都不知道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我不想再逃避了,无论过去怎么样,人终究是要面对的。”
“好!”说着看了看天边,“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去,上马,边走边说!”他将刚刚打到的一只野兔挂在马侧,一个翻身便上了马,我也二话没说,翻身便稳稳坐在红烈的背上。
“那是三年前的事,”栾大哥开始陷入了回忆中……
山间树木高大茂盛,密林深处,更是遮天蔽日,人迹稀少,潇风过境,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一群如狼似虎的彪形大汉骑着高头大马,手上挥动着明晃晃的钢刀铁斧,满载着金银珠宝,好酒美食,欢呼吼叫着气势汹汹地奔回火烽寨,所过之处,沙石脆响,林中鹰鸟闻声扑扑惊唳飞出密林。
听到吆喝声,看台上的守卫认真观望过后,知是出去打劫营生的兄弟凯旋归来,便对下方守寨的几人摇动小旗,几个大汉便赶紧打开寨门迎接,一群马贼奔至寨门外,高柱寨门恰好打开,马上的男人们齐齐吼了几声,径直冲入寨内,为首的男子面方体阔,正是林孜然的结义大哥——栾国强。
只是此时,两人并未相识。
“兄弟们到正厅集中,每人先各拿两件喜欢的,剩下的存到仓库,今晚好酒好肉,不醉不归!”一进寨内,栾国强勒住缰绳,让马逗了几圈,举起手便向众兄弟吆喝道。
太阳落山,寨外狂风肆虐,分外肃寒,而寨内篝火烧得正旺,众汉不待相劝,便一碗接着一碗地往肚里直灌上好的女儿红,几轮下来,个个醉意飞扬,红光满面,气氛好不热闹。
栾国强坐在上位,看着兄弟们喝酒吃肉,心中快慰,却也在思量着全寨几十号人的前途命运。
正当兄弟们闹得正欢,守城的兄弟来报说一个女子深夜独闯火烽寨,还指明要见当家的,不仅当时在场的众兄弟不相信,都说那传话的兄弟肯定是喝多了,就连号称千杯不倒,此时仍神清气爽的栾国强也难以相信。
“莫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