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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到那间大厅,一扇扇窗户上都挂着漂亮的窗帘。是白色的,上面画着画,象城堡,藤萝在城墙上往下垂;象走下河边饮水的牛群;等等。大厅里还有一架小小的旧钢琴。我猜想,钢琴的里面,一定有不少的白铁锅吧。 年轻的姑娘们唱着一首“金链寸寸断”
,弹着一曲“布拉格战役”
,那是再悦耳也没有了。 各间房间里的墙壁都是刷过的,大部分地板上铺了地毯。 这座房子在墙外一律粉刷得雪白。这是一座二合一的大屋子,当中有一块宽敞的空地,上边也有屋顶,下边也有地板,有时候在中午时分在那里摆开一张桌子,确实是个阴凉、舒坦的去处,没有比这更好的去处。 何况饭食既美味,又尽你吃饱哩!
第十八章
你明白,格伦基福特上校是位绅士,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绝对的绅士,他全家也一样。 正象俗话说的,他出生好,这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同对一匹马来说,最有价值。 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样说的。 至于这位寡妇,周围所有的人都极其肯定地认为她是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总是这样说,尽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条大鲶鱼好不了多少。 格伦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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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上校个子挺高,身材细长,皮肤黑里透着苍白,哪儿也找不到一丁点血色。 每天天亮,总把那清瘦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长着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浓眉毛。 眼睛乌黑,深深地陷在眼眶里,看着你时,不妨说如同从山洞里朝外望着你。 额骨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双手又长又细。 他这一生,每天穿着一件干净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服装是细帆布做的白色西服,白得简直刺眼睛。每到星期天,总是穿一身蓝色的燕尾服,钮扣是黄铜的。 他手提一根镶银的红木手杖。 他没有轻浮的神态,一点也没有;也从来没有高谈阔论。 为人和蔼可亲——你知道吧,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 因此,你也就感觉到了一种信任之感。 他有时候微微一笑,而这是挺迷人的。 可是一旦他把腰板子那么一挺,如同一根旗竿屹立在那里,再加两道浓眉下目光一闪一闪,那你就一心想往树上爬,然后再打听究竟出了什么事。 他毋庸提醒人家注意自己的行动,——不论他到哪里,在他的面前,一个个都遵规守矩。 谁都喜欢跟他在一起;他多半总是一片阳光——我的意思是说,他神态总象晴朗天气。 一旦他成了层层密云,那就半分钟之间,一片黑压压的,怪吓人的;而一旦过了这下子,那就足够了,一个星期之内,准定不会有什么不恰当之事发生。早上,每逢他和老夫人下楼来,全家人便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向他们说一声“早上好”。在他们两位落坐以前,其他人是不会坐下的。 然后由汤姆和鲍勃走到橱柜那儿,取出酒瓶,配好一杯苦味补酒递给他,他就在手里端着,直到汤姆和鲍勃的也斟好了,并弯了腰,说一声,“敬两位老人家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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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稍稍欠一下身子,说声谢谢你们,于是三个全都喝了。鲍勃和汤姆把一勺羹水,倒在他们的杯子里,和剩下的一点儿白糖和威士忌,或者把一些苹果白兰地渗和起来,递给我和勃克,由我们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请安,喝下肚。鲍勃年纪最长,汤姆是老二。 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两只有神的眼睛,都可说是一表人才。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跟老绅士一个模样。头上戴的是宽边的巴拿马帽。而后再说说夏洛特小姐。 个子高高的她二十五岁,骄傲而别有一番气派。 不过只要不是在她生气的时候,她总是很和气的。 但只要她一生气,那就象她父亲一样,立刻,叫你蔫了下去。 她长得很美。还有她的妹妹苏菲亚小姐,但是她是另一种类型,她既文静,又长得甜,象只鸽子,她才只二十岁。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 我的贴身黑奴悠闲得很,因为我从来都是惯于自立,不让人服侍我。 不过,勃克的黑奴整天跑东跑西,忙个不停。全家人的情形都在这里了。 不过,原来还有人的——另外的三个儿子。 他们被杀死了。 还有哀美琳,她也死了。老绅士在村里和镇上有好几处农庄黑奴在一百个以上。有的日子里,会有许多人聚集在这里,是骑了马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赶来的,呆个五六天,在附近的各处、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 白天,在林子里跳舞,野餐。 夜晚,在屋里举行舞会。 他们许多是这家人的亲戚。 男人身上都带了枪。 我对你说吧,这些人可谓是精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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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六七家吧——大多姓歇佛逊的。 跟格伦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样格调高,身出名门,又有钱,又气派。 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使用同一个轮船码头,距我们这座大屋两英里多路。 因此我有时候和大伙儿到那儿去,在那里见到过不少歇佛逊家的人,一个个都骑着骏马。有一天,我和勃克拿着工具去林子里打猎。 我们听到了朝我们走来的马蹄声。 我们正要穿过大路。 勃克说:“快!朝林子里窜!”
我们跑进了林子,透过林子里一簇簇树叶丛朝外张望。不一会儿,一个十分漂亮的小伙子骑着马沿大道飞奔而来。 他骑在马上,态度从容,俨然象个军人。 他把枪平放在鞍鞒上。我过去这人见到过的,他是哈尼。 歇佛逊。但听得一声枪声,勃克发的子弹从我耳边擦过,哈尼头上戴的帽子滚落在地。他紧握了枪,径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冲过来。 不过我们可没有耽误。 我们在林子里奔了起来。 林子长得不密,所以我曾几次回头察看,为了好躲避子弹。我看到哈尼两次瞄准了勃克。后来他从来处往回转——我估计,是去找帽子的,但是我没有能看到。 我们一路上狂奔不停,直到回到了家。 那位老绅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十几分钟,——据我判断,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 ——接着他平静下来,很平和,语气温和地说:“我不喜欢躲在矮树丛里打枪那种打法。我的孩子,为何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逊家才不干呢。 他们就爱投机。”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讲述事情的前后经过时,头部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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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的,仿佛一位女王。 她的鼻翼张开,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兄弟显得很阴沉,但全都没有说话。 苏菲亚小姐呢,突然脸色发白。 不过,当她知道那个男子没有受伤,脸色就回过来了。等我把勃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房的旁边,就只是两人时,我说:“你真的想干掉他么,勃克?”
“对,我想是的。”
“他做了什么对不住你的事啊?”
“他呀?他从没有陷害过我啊。”
“既然这样说,那你又为何要杀死他呢?”
“哦,没有什么啊,——我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啊,你是在哪儿长大的?
难道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讲给我听听。”
“嗯,”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于是把他杀了。 另一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 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便我打你,然后你打我。再下来,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个都给杀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完了。 这是进行得很缓慢的过程,得费很长的时间。”
“这里的打冤家也有很长的时间了么?”
“嗯,现在我需要估一估了!
是三十年前开始的。或者说,大概是这么久以前吧。 为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纠葛吧。 然后是上法庭求得解决。 判决对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出,把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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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的那方给枪杀了——他当然会这么干。 换了任何一位,都会这么干。“
“那么是什么纠纷呢,勃克?是争夺田产么?”
“我看或许是吧——我不知道。”
“啊,那么,最先开枪的是谁呢?——是一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一个歇佛逊家的人?”
“我的天啊,我怎么会知道?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会有人知道吗?”
“嗯,那是的,以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辈人知道。不过到现在哪,一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