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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于与学生一起交流认识、探讨问题、争鸣观点,是师生平等的思想基础。平时我总是鼓励学生勇于提出与我不同的观点,提倡平等讨论,以理服 人。有一位学生因不同意我给她的作文评语而在旁边写了一大段理由,的确言之有理,我在班上公开表扬她。我写的文章,常常给学生先看,征求他们的意见,即使 已发表的教育论文、杂文、诗歌、小说等等,我的学生也敢大胆地发表批评意见。当然,面对学生的模糊认识,特别是一些原则问题,我也会以诚恳严肃的态度和富 有说服力的事实,引导学生接受正确的观点。有一段时间,班上一些学生不能正确认识评价毛泽东同志,甚至以嘲笑毛泽东为时髦。于是,我给学生谈我对毛泽东的 认识发展过程,给他们分析毛泽东的功过,并读《 红墙内外 》等文章,不少学生从心底认识到了自己的幼稚与偏激。我之所以愿意与学生平等地交流思想,是因为我始终认为,教师与学生应该是探索真理道路上的志同道合 者。
勇于向学生无情地解剖自己,甚至展示自己“不光彩”的一面,会不知不觉地使师生的思想感情真正平等地贴近。令学生“敬而远之”、感到“可 敬不可亲”的老师在学生心目中无疑是一尊神像,而这神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是教师自己塑造的。其实,教师也是人,也有喜怒哀乐,也有自己的个性特点,更不可避 免地存在缺点与弱点。但我们在学生面前有时却“完美无瑕”。如果我们能够适当地、真诚地给学生展示一下自己丰满而多侧面的形象,那么我们便更容易被学生从 心灵上接受。有一年的一堂语文课上,学生们在我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为我祝贺生日( 其实那天并不是我的生日 ),在响亮而整齐的“祝李老师生日快乐”声中,鲜花、生日蛋糕、手绢、影集、笔记本等礼物魔术般地堆满了讲台。惊愕之中,我真诚而动情地对学生们说:“李 老师不值得你们这样尊敬啊……”于是,我用一些时间谈自己的弱点、缺点和对不起同学们的地方。事后不少同学都说:“李老师敢说真话,真正把我们当朋友看 待。”针对一些学生不能正确对待青春期出现的特殊心理现象,我为他们开设青春期讲座,在讲座中,我大胆坦率地讲我中学时代的一些心理与感情经历,以此告诫 学生们正确对待“早恋”。为了让学生正确认识爱情,我还向学生讲述了我的恋爱经过,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学生不知不觉地受到了教育与启迪。
善 于变“强迫学生迷信真理”为“引导学生追求”,是在更高层次上体现了师生在思想上的平等,这既是教师本人的教育自信和教育艺术,也是教师对学生的信任和尊 重。教师无疑应让学生接受并掌握真理,但这一过程不应只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灌输”,而应该是引导学生选择并追求真理。这样做决不会削弱我们的教育效果, 因为我们应该有这样两点自信:一是至少大多数学生是勇于追求真理,乐于接受真理的。二是教师本人的教育思想是有真理的科学性,坚信自己真心信奉的马克思主 义真理连同自己的赤诚情感,一定会潜移默化地征服学生。我现在所带的文科班,将来相当一部分学生自觉不自觉地会从事教育,但我现在很少公开动员学生报考师 范院校,那样做会使不少学生感到“居高临下”的“强迫”意味。然而事实上我随时都在“动员”学生热爱教师职业:我以自己对教育的痴情去感染学生;我常常津 津乐道地向学生谈我从教的乐趣与意义;我常常读一些文章,引导学生关心我国的教育事业;最近我还搞了个“模拟实验中学校长竞选”主题班会,让学生畅谈教育 改革……这些不露痕迹的引导已初见成效,好些学生已对我表示立志当教师甚至现在就有学生到我这儿来借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
“让每一个孩子抬起头来!”(3)
三、班级管理变“人治”为“法治”,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有人也许会问:“教师与学生如此不分彼此,教师的威信何在?教师又怎样体现出对学生的严格管理呢?学生又会不会服老师管呢?”对此,我的回答是:师生之 间深厚的感情纽带只会使教师的威信大大提高,而且这种感情纽带正是教师大胆管理的有利条件,但是教师的大胆管理不应是教师本人“一句顶一万句”的“人治 ”,而应该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也就是说,教师的权威应转化为集体意志( 纪律 )的权威。
如本文开头所述,我与学生共同制 定的《 高九○级一班管理条例 》便是我班的“法律”。这个《 条例 》之所以能够成为顺利执行的“法律”,是因为它具有三个特点:广泛性、可行性与互约性。所谓“广泛性”,就是《 条例 》几乎包罗了班级中经常出现的各种纪律问题,不管班里出现了什么违纪现象,都可以在《 条例 》中找到相应的处理措施。这避免了班主任个人或轻或重的主观批评。所谓“可行性”,就是《 条例 》中所有对违纪者的惩罚措施(轻则唱歌、做值日,重则扫地、跑步)都是大家经过反复讨论并一致接受的。这保证了《 条例 》说到做到,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所谓“互约性”,就是《 条例 》不但规定了违反什么纪律便受什么惩罚,还明确了“执法者”如“有法不依”而应受的惩罚;《 条例 》不但对每一位同学作出了纪律规定,也对班干部有明确的要求,而且对班主任也有所制约。这样环环相扣,互相监督,防止了“执法不严”的情况。
《 条例 》一旦正式实施,便显出其威力。全班同学、学生干部和我这个班主任都极力维护《 条例 》的权威性,保证《 条例 》的严格执行。所有违纪情况和处理办法一律由有关“执法者”公布在黑板上:某同学迟到了,学习委员会按《 条例 》有关规定罚其当一天值日生;某同学没去做课间操,体育委员会“依法”监督其长跑;如果有人违纪而未受到追究,我和同学们便会追究有关班干部,并按班规给 予相应的惩罚。
尽管在课堂上我与学生可以坦率争论问题,在课外我与学生可以纵情地疯打嬉闹,但在《 条例 》面前,大家都不含糊。我有了哪怕一点点失误,学生也不会原谅,而是毫不客气地“依法”办事,我当然也甘愿受罚。我如此认真,学生自然也不敢敷衍。有好几 次班上自习课纪律太糟,于是我按《 条例 》有关规定罚全班同学放学后静坐半小时。对高二学生如此“收拾”可能在一些人眼里是不可思议也不会赞成的,但我班至少大多数学生是心甘情愿的,因为我好几 次一个人被学生罚扫地所洒下的汗水毕竟不会白流!
有了这样的《 条例 》,我便不需要因而也就主动放弃了班主任个人的“权威”,对于班级管理我所要做的只是两点:带头遵守《 条例 》中对我的规定,严格按《 条例 》要求大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条例 》所体现的无疑是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而它之所以得以推行的思想基础,则是逐渐深入我班师生心灵的平等意识。
四、培养学生的主人翁精神,让学生尝试参与社会事务
与平等意识相联系的,是民主精神与参与行动。教师善于为学生创造一些班级以外的参与活动,不仅能使学生获得能力锻炼,而且会使学生把平等、民主这些抽象 的概念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我班新生进校时,我发动他们给校长写信,就学校建设、教育改革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或建议,开始学生觉得好笑:“这关我们什么 事?”于是我给学生讲“学生是学校主人”的道理,既然是学校主人,岂有不关心校务大事之理!学生的信受到了校长的赞扬,而且他们提出的改进伙食、为住校生 创造洗澡条件等建议当即便被学校采纳。学生看到自己“不过随便写写”的意见居然变成了现实,主人翁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在一次班上组织的分小组 社会调查活动中,有一个小组苦于找不到调查对象,来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到乐山市市长佘国华同志家调查,怎么样?”他们惊讶得直伸舌头,我说:“怎么? 不敢吗?佘市长是乐山市的市长,是乐山市的仆人;你们是乐山市的市民,是乐山市的主人。主人到仆人那里了解情况居然还有什么顾虑吗?你们到市长家了解市政 建设是很正常的事嘛,佘市长一定会欢迎你们的。当然,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