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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了—会儿呆,拾起那些长长短短的门票要撕。
别撕!他一把抢了去。
有一天柳吉来找余重看电影,余重没去。柳吉坐着聊了一会儿,我不太热心,余重也没怎么说话,她有点讪讪地起身告辞。我送她到门口,转身站在阳台上,看着柳吉美丽而孤单的背影消失在街角拐弯处。外面雨下得挺大,她独自一人撑着伞走在雨里。而我和余重,坐在干净舒适的房间里,我回头撇了余重一眼,他正好也在看我。
婚礼举行的前一个礼拜,我犹豫再三,还是打电话告诉了章竹安。他早已经从南非回到了新加坡,现在人在菲律宾。我一直对这位福瑞广告公司代理人的飞来飞去感到百思不得其解,这也许是由于我身为井底之蛙的缘故。竹安每到一地都会打电话给我,联络的最大意义似乎就变成了行踪报告,单纯的电话联系变得空洞而失真。
竹安在马尼拉听说了我的婚讯说:我能理解。
隔了一会儿,他又说:游戏结束了。我撤退。我绝不纠缠。然后哈哈大笑。
从那以后,我再没章竹安的任何音讯。我不知道他到底还在不在新加坡,后来还来没来过上海。在每一个梦醒时分,我甚至怀疑他还在不在人世。我几次想向余重打听一下章竹安的下落,他们本来就认识的,余重在我认识章竹安之前就认识他了。但想来想去,我还是忍住了。我从来没向我的丈夫说起过章竹安这个人。
我们的婚礼柳吉是来了的,她做了我的伴娘。这是我的主意。我讨厌柳吉,请她来无非是为了向余重表示我的毫不猜忌、毫无芥蒂甚至浑然不觉什么的,但结果却适得其反,余重明显地流露出不情愿,又不好说反对,而我已经说出来的决定,也不好无缘无故地收回来,只是暗想,这才叫好心当成驴肝肺呢。
婚礼那天柳吉出尽风头,弄得她倒成了主角。最可气的是她喝得摇摇晃晃,举着酒杯、红着眼睛大叫: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愿你们夫唱妇随白头偕老,愿你们在地就是连理枝天上就是比翼鸟……柳吉说了一大堆吉祥话,最后闹洞房时却吐脏了我新房的床单,若不是顾虑到我是新娘,我当时就想冲上去揪住她的脖领子和她拼命。我怨愤地看看余重,余重比我还要怨愤,蜜月过完了,余重还念念不忘地埋怨:谁要你请她呢,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那种人。
感谢菩萨感谢上帝,柳吉在我婚后再没来过我家,那电影约会总算完了。
我的婚礼是在秋天。
第二个秋天来临之际,我就快临产了。我原本没有这么快就添丁加口的计划,余重也不愿意。我还没结婚,就得到已婚已育女友的闺中秘传,告我千万不能早早要那个小累赘。理由A是两人世界潇洒快活,理由B是为了下一代着想要打打经济基础,理由C是抚养孩子又费心又费钱,以后什么也指望不上,实在是一桩蚀本买卖,理由D是万一两个人过不来了离婚也利索,梅开二度的时候弄个“拖油瓶”就麻烦了。于是,我初步计划五年之内不要孩子,但这种事情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和余重采取了各种措施,孩子这东西还是不合时宜地来了。我害怕那金属器具伸进我的子宫刮下一团模糊的血肉,迟迟不肯去医院,拖来拖去,肚子一天天地长大。
电影和小说里面,女人生孩子痛起来时总是大骂男人,我不愿流俗,而且我自认为是个知识女性应保持文明,所以再痛也没有破口大骂,但心里着实恨透了余重。
余重喊了辆出租车,把我送进医院待产。
这一个大房间,躺满了肚子高高,没腰没身的女人们,进进出出的则是诚惶诚恐的丈夫们,真是滑稽可笑。
刚住进来不到一下午,我就从七嘴八舌的产妇们口里得知:我住的这张床刚刚死了一个,和我同岁,也是大学毕业生,是个还没结婚的大姑娘,难产死的。余重听了非要调病床不可,嫌不吉利。我无所谓,这医院的走廊不知推出去多少死人,我们这些活人不是一样地踏着这印痕走来走去么?
余重跑到病房办公室,揣着两包红塔山,磨了半天,毫无结果地回来了,脸色铁青。
夜里我肚子痛,睡不着,余重就也不睡陪着我。
那一夜,余重像鬼魂附体一样说个不停,整整陪了我一夜。
七
儿子满一周岁的时候,我和余重接到一份婚礼请柬。新郎是余重的朋友,一个并不密切的朋友,从来没到我家来过。
婚礼体面极了,又热闹又隆重,满座来宾都是高官显贵,富豪士绅,一方贤达,名媛淑女。新郎穿一套非常挺刮的黑色西装,配鲜红的领带,新娘则是一袭洁白的婚纱。新郎极有钱,新娘极漂亮,宾客们怀着艳羡、嫉妒、自卑等种种复杂的心情啧啧称赞着这对新人。
在这盛大奢华的婚礼上,我和余重渺小平凡得简直分享不到新人的应酬,只是透过人群远远地望着这对美男俊女。新郎当众给新娘戴婚戒。那是一枚闪闪发亮的白金钻戒,我迷迷糊糊地对余重说:“我也有一枚这样的戒指,一模一样的,在五斗橱的第二个抽屉里。”
余重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大白天说什么梦话呢?人家那是白金钻戒!
婚礼进行曲的声音太响了,贴着耳朵说话都听不大清楚,我和余重就不说了。
那对新人不知敬了多少张桌子的酒,终于轮到我们这边了。新郎端着血红的红葡萄酒,向我们走来。余重赶紧拉了我迎上去,介绍说:“喏,这位就是新加坡对华商务理事会的章竹安先生;这位是我太太;内人;贱内;拙荆。”余重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他的话一点儿也不幽默,我和章竹安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说:好像有点面熟!
关于新加坡,我实在想不起来任何话题,印象中倒有一个公司,不记得是谁向我提起过的。
我便没话找话地问:哦,那您知道新加坡福瑞广告公司吗?
章竹安很谦恭有礼地笑笑:余太太,我原来倒是做广告出身,一直做了十几年,还没听说过有个福瑞广告公司呢?
他稍顿顿又补充道:您知道,新加坡就那么一点点大的弹丸之地,人口还不到三百万。
章竹安的新娘抢过话头,有些嗲声嗲气地说:这婚呀,早就该结了,都怪他签证没签下来,从雨季就开始签的,一直拖到这时候。我们中国办事呀……
章竹安耸了耸肩膀:中国使馆拒签的理由,竟然是我在南非总统大选时,有过间谍活动。鬼知道,我根本就没去过什么南非。过了几个月再签,又行了。鬼知道。说着,他又耸了耸肩膀,一偏头看看他身边的新娘。
我当时诧异极了!这美丽的新娘不是我们大学的同班同学柳吉吗?听说她一年前就死在医院里了。余重的目光里也满是狐疑。新人一转身又忙着应酬去了。我和余重都没吃好这桌酒席,他一个劲儿地在桌子底下用腿碰我。我知道他心中迷惑,我也迷惑着呢。
因为儿子还在家等着喂奶,我们没等宴席结束,就匆匆告辞了。
一回家,我就开始翻箱倒柜。自从有了这孩子,我就像得了健忘症似的,东西放在哪儿转身就忘。今天“章竹安”这名字就很耳熟,我拼命回忆,是不是有过一个同名的小学同学,或者同宿舍哪个女生的男朋友叫这名字,也说不定是有个叫章竹安的男生在我读大学时给我写过求爱信什么的。
我把五斗橱的抽屉全部拉出来,终于在第二个抽屉里找到一个宝蓝色的首饰盒。
就是它!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稳稳地躺着一个粗笨憨傻的金戒指。原来的那个白金钻戒呢?明明有一个白金钻戒,是我做女孩子时一个情人送的。婚后就再没去动过。
我对着金戒指出神。
别发呆了!儿子在哭听不见么?余重在旁边一面用力地搓着尿布,一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