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赖乃危⑾韵炙木вㄋ某玖!�
又一年过去了。
身为东家的女人,首先经受不住那一种爱的非凡的折磨了。
那对一个有丈夫而又等于常年守寡的三十余岁的女人,可以想像是一种怎样的煎熬啊!倘若没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还则罢了。明明有的呀,明明就同她生活在一个院子里,想要看见一抬头就能近在咫尺地看见的呀!又明明清楚他是爱她的呀!……
人有时和自己人性作对的那一种莫名其妙的坚决,大约是连上帝也会大惑不解和吃惊不已的吧?
有一天她对他推心置腹地说:“我非常感激你对我这东家的忠诚呀。我想我再也雇不到比你更好更值得信赖的雇工了。现在呢,我请求你一件事——我希望你到城市里去把我的丈夫找回来。你会明白这件事对我有多么重要。我除了求你,还能求谁呢?……”
她说完,给了他一处她丈夫早年的通讯地址,和两千元钱。
而他却只说了一个字:“行。”
说得毫不犹豫。
在那女人,将丈夫找回来,确乎是她多年以来的夙愿。
但她偏偏请求于他,还有另外的原因——她想打发他走。打发他走了,她觉得自己被爱所折磨的心就会渐渐平静了。倘他竟能替她将丈夫寻找回来不是很好吗?她自信她已经懂得如何牵住她的丈夫,不使他离自己而去了。倘这个目的没达到,她对她的雇工的信赖,不也是打发他走的最温良的方式吗?这个主意是她想了几个夜晚才想出来的。她不愿伤害他。她觉得她替自己替他都考虑得够全面的了……
至于那小伙子当时做何想法,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他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她的家……
半年内她没有他的任何音讯。他仿佛泥牛入海,无影无踪于城市里了……
女人的心确乎地渐渐平静了。然而这绝不等于她能够彻底地忘掉他。事实上她不能。事实上她经常想他。尤其在夜里,在女人的心最容易因孤独而苦闷的那种时候,她想他想得厉害,想得不知拿自己怎么办才好……
那种时候她就对自己说她应该嫌恶他,理由是他辜负了她对他的信赖。她进而认为,他是为了占那两千元的便宜才毫无音讯的。
我多傻呀,我怎么可以信赖一名外省籍的雇工呢?难道女东家是可以信赖雇工的吗?那么还有哪种人是绝不能信赖的呢?
所幸自己和他的关系是清清白白的。
这么一想,她就又觉得,损失两千元而从此确保了清白,是极其值得的了。
然而半年后的某一天,他竟回到了她的家里,并带回了她的丈夫。
那年轻人头发很长,脸上长出了胡子,衣衫不整,还蒙尘吸土的。
他避开她的丈夫,抱歉地对她说,按照她给他的地址没找到她的丈夫。他不死心,钱花光了,一边打工一边继续找,找了几个省才终于找到她的丈夫。她的丈夫不肯跟他回来,他打了她丈夫两次,把他打怕了,他才不得不跟回来的……
她听了,一时竟不知对他说什么好。
他当天晚上就又离开了她的家。没告别,没留言,悄悄走的。
然而他替她找回来的是什么样的丈夫啊!丈夫起先在城市里学会了修理摩托,之后又学会了简单的汽车检修,挣了点钱;与人合伙开了个车辆修理辅。生意渐佳,钱包鼓了,就吃喝嫖赌起来。于是又把钱挥霍光了,把生意也断送了。乞讨过,骗过,抢过,被劳教过,却恶习难改。他本是没脸回家乡面对村人面对妻子女儿的。既然回来了,就收了劣心安居乐业吧?可他已经变成另类人了,不可救药,某夜偷了家中所有现钞,又溜了……
几天后,那做妻的女人将女儿安排在一所学校里寄读,也离开村子到城市里去了。
她的目的极为明确——寻找男人。
不过,不是寻找是她丈夫的那个男人。
寻找一个四处漂泊的打工者不是一件容易之事。
她却发誓一定要找到。
她找到了。
两年后。
在他的家乡。
他已是丈夫了。而且刚刚做了父亲。
她撒谎说不是去找他的,而是出远门路过他的家乡,一时心血来潮,想见他一面。
他知道她撒谎。因为他父母告诉过他,在他漂泊在外的日子,曾是他女东家的那个女人来找过他……
但他当时已将后来是他妻子的姑娘带回了家乡……
他留她住几天。
她自然不会住下的。连杯茶水也没喝完就走了……
寻找他的两年里她变老了三四岁。
回到村里后又变老了三四岁。而且变得性情乖张,难以相处了……
“才三十六岁,看去像四十六岁似的。而且变成个手不离烟的女人了!还经常喝酒,每喝必醉……”
朋友这么结束了叙述。
而我,连续几天里,每每思索不止。
最终,我悟到了这么一点——每个人的一生,难免会犯许多种错误。而有些错误,无论对于自己的人生还是他人的人生,往往是无法纠正的。此类错误似乎具有显明的宿命的特征。因而常被索性用“注定”两个字加以解释。其实不然,正是此类似乎无法纠正的错误,最多地包含着理性的误区。
理性强的人并不都是“好人”。
俗言的“好人”,却通常都是自设理性樊篱较多的人。
“好人”大抵奉行维名立品的人生原则。
但是,当“好人”的理性和“好人”的人性相冲突时,“好人”们又是多么可能犯难以纠正的错误啊!
普通人
父亲去世已经一个月了。
我仍为我的父亲戴着黑纱。
有几次出门前,我将黑纱摘了下来。但倏忽间,内心里涌起一种悱然若失的情感。戚戚地,我便又戴上了。我不可能永不摘下。我想。这是一种纯粹的个人情感。尽管这一种个人情感在我有不可殚言的虔意。我必得从伤绪之中解脱。也是无须乎别人劝慰,我自己明白的。然而怀念是一种相会的形式。我们人人的情感都曾一度依赖于它……
这一个月里,又有电影或电视剧制片人员到我家来请父亲去当群众演员。他们走后,我就独自静坐,回想起父亲当群众演员的一些微事……
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六年,父亲栖居北京的两年,曾在五六部电影和电视剧中当过群众演员。在北影院内,甚至范围缩小到我当年居住的十九号楼内,这是司空见惯的事。
父亲被选去当群众演员,毫无疑问的最初是由于他那十分惹人注目的胡子。父亲的胡子留得很长。长及上衣第二颗纽扣。总体银白,须梢金黄。谁见了谁都对我说:“梁晓声,你老父亲的一把大胡子真帅!”
父亲生前极爱惜他的胡子,兜里常揣着一柄木质小梳。闲来无事,就梳理。
记得有一次,我的儿子梁爽天真发问:“爷爷,你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在被窝里,还是在被窝外呀?”
父亲一时答不上来。
那天晚上,父亲竟至于因为他的胡子而几乎彻夜失眠。竟至于捅醒我的母亲,问自己一向睡觉的时候,胡子究竟是在被窝里还是在被窝外。无论他将胡子放在被窝里还是放在被窝外,总觉得不那么对劲……
父亲第一次当群众演员,在《泥人常传奇》剧组。导演是李文化。副导演先找了父亲。父亲说得征求我的意见。父亲大概将当群众演员这回事看得太重,以为便等于投身了艺术。所以希望我替他做主,判断他到底能不能胜任。父亲从来不做自己胜任不了之事。他一生不喜欢那种滥竽充数的人。
我替父亲拒绝了。那时群众演员的酬金才两元。我之所以拒绝不是因为酬金低。而是因为我不愿我的老父亲在摄影机前被人呼来挥去的。
李文化亲自来找我——说他这部影片的群众演员中,少了一位长胡子老头儿。
“放心,我吩咐对老人家要格外尊重,要像尊重老演员们一样还不行吗?”——他这么保证。
无奈,我只好违心同意。
从此,父亲便开始了他的“演员生涯”——更准确地说,是“群众演员”生涯——在他七十四岁的时候……
父亲演的尽是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角色”。说那也算“角色”,是太夸大其词了。不同的服装,使我的老父亲在镜头前成为老绅士、老乞丐、摆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