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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北京 作者:邰敏-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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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会去影视圈了,我最喜欢的事情也不是做明星。做明星很恐怖,很多事情都不能做。而我总觉得人生好短,我什么事情都想尝试。我有一个 ‘每年十件新事’规划你知道吗?”
  “什么每年十件新事情?”他问。
  “每一年,我要做十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比如去一些新的地方,认识一些新的人,看到一些新的东西,做一些新的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比如今年,我读完硕士,第一次。认识一个新加坡人和他交往,第一次。去香槟区参加拍卖,第一次。去巴黎郊区二手跳蚤市场买古董,第一次。去学西班牙的弗朗明戈,第一次 ……天哪,我今年已经严重完成任务了。”
  我惊喜而满意地说。
  “我很多年的生活都是重复的,上班,回家,吃饭,睡觉,上班。”他若有所思。
  “珊,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学到了很多东西。”他认真地说。
  “生命苦短,不要浪费,不如你今年也尝试做十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
  “好主意。”他积极地响应我,认真思考要去做什么。但是过了半晌,可能实在没有想到那么多。他说:“十件太多了,慢慢来吧,五件吧。”
  我于是笑起来,扔个枕头打他。
  什么是爱,日后我总是在想,什么是爱。爱是分享是仁慈,是你知道对方就在你旁边,彼此鼓励,彼此支持,一起欣赏人生的很多细微美丽之处。爱是支持是不离不弃,有香槟是好的,没有的时候,一碗白水,两个人轮流喝,也是开心的。
  我想,这个时候,我是爱着的。
  醒来的时候他肯定已经不见了,每天雷打不动地早上六点离开去上班。最初我们认识的前两个月,他几乎每天都只睡三个小时。
  和循规蹈矩,遵规守法的他相比,我像个女混混。他每次看我抄人家的法文作业,总是惶恐地制止,说,这是不对的,然后变成了他做我的作业。后来认识我多了,渐渐知道这个女生,就是在课堂上,和教授吵架的那种。很多时候不按常理出牌,也开始逐渐迁就我,做一些他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
  去蓬皮杜旁边的一家餐厅吃饭,我爱上了他们那里造型奇特仿佛女人乳房的红酒杯,并不出售,喝了一瓶售价不菲的红酒表示诚意之后,我示意他帮我掩护,我要偷走一个带回家,但看见他神情紧张双脚双手都找不到位置,我一边说他没用一边不得不放弃。第二天突然看见家里的桌子上赫然放着我喜欢的杯子,尖叫之后问怎么回事。他眨眼睛说:“我偷回来的。”
  一日家里的餐巾纸手纸全部用完,说要去买的,两个人却跑去看了一场电影。散场的时候才发现所有商店都已经关门,巴黎人最不爱工作,24小时的商店和外星人一样难得。于是跑去一个韩国料理吃东西。出了门两个人不约而同,告诉对方有东西要展示,然后各自从口袋里拿出厚厚一沓餐巾纸,然后站在马路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回答:“我今年至少已经有了三件,一,和正在上学的女生拍拖。二,偷韩国料理的餐巾纸。三,睡在别人家里地上两个月。”
  “那个女人胸脯的红酒杯哪。不是你偷回来的吗?”我问他。
  他眨眨眼睛,不作回答。
  公主今夜不眠
  再糟的日子你打个盹儿就能摆平 —演员凯特·斯诺
  公主今夜不眠
  潜伏很久的消息,出来的时候,非常的快。凯文开始叫每个人进去他的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每个人手上都握着一个薄薄的信封。里面有一些欠缺说明力的借口和公司的其余交接手续。
  整个编辑部集体原地解散。
  我走进去,微笑,看着他。
  被解职的编辑在外面议论纷纷,说,人终究最爱的是自
  己。他把所有的人都牺牲,以重新组建整个团队的理由,来延长自己在中国的任期。
  他稍微有点不安和忐忑。要对我说些什么,却半天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了。”我独自完成这个没有开始的对白。然后就从他手里,拿过写着我名字的信封。
  过去的两三个礼拜他开始和我日渐疏远,原来多少也是为了准备这个时刻。
  我并非是一个被打了左脸,右脸也会凑过去的充满爱心的信徒,但是这一刹那,我居然一点都不怪他。一点都不。
  虽然内心深处隐约明白整件事情的缘由,但对面的这个男人,在这热闹精彩的北京,他总是一个我很亲近的人,我们曾经为同样的事情微笑或者苦恼,这旅途中的相依相偎的伴随,我总是要感谢。
  至于分开的姿势,人和人总是要分开的,有什么关系?
  而我,希望他万事顺利,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把所有的书籍和资料放入一个纸箱中,耳机送给另外一个部门经常借去听的同事。我的各种维生素药瓶,擦手霜隔离霜以及放在抽屉的牙刷,加班时候穿的家用棉拖鞋……什么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我的第二个家?
  新鲜的大束的白色百合仍留在桌上,阿姨自会清理,花瓶却要带走。打包,打包。然后叫快递公司来,一个大大的箱子快递回家。
  走出去的时候,深深深呼吸,并不觉得伤心,或者有任何难过沮丧的感受。
  不打算回家,直接转去楼下的女装部,买这个周末时候出去穿的裙子——我对转身离开这个姿势,从来都是驾轻就熟。
  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到公司,以及加班后深夜离开公司。
  每天如此,完全想不起来多久,没有在看见阳光的时候,下班回家。
  每次在21层的分成一格一格的高楼呆了整日出来,看见的就是楼下夜巡的保安和外面排队的出租车,以及,扑面而来拥抱我疲惫身体的黑黑夜色。
  很久,没有在下午时分看到过外面的世界,只是觉得外面光线充足。下午一点钟,这个世界亮得惊人。
  时间突然多了起来。而我,刚回来北京第二天写简历,第三天就马不停蹄地上班,如今又刚刚从一份我提升标榜到生活理想和人生意义的工作中离职,我想不到接下来工作的理由以及下一站的坐标。
  常去的是丽萨的酒吧。她已经俨然社交界的一颗新星,到处出现在各种活动,晚宴上,当然,最后一站,永远是她的酒吧。
  居然常常会再看见那个曾经约会我,却被前女友找来的香港人肯尼,他身边的女生依旧换个不停。一日我目光看去,正与他四目相对。奇怪极了,音乐交接,我们居然一笑释前嫌,成了朋友。
  我当日不再与他交谈,一方面是恼怒他撒谎骗人,一方面也为对他的女朋友表明态度。但是日子久了,转念想想,谁不骗人哪?男人骗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也会这样骗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最核心的是,我们都没有被骗——这个谎言戳穿得太快,快得我和他说爱说恨,都谈不上。
  跟这些刚刚认识的陌生男女相比,我们两个,反而有点知根知底的照顾和亲近。
  他的那个女朋友,倒是彻底分开了。后来见过几次,她好像在和一个音乐人约会。我们偶尔也会碰到,见面也会微笑谈话,但是却默契地从来没有再谈过他。
  有时候会和肯尼他们一帮人一起玩。我们彼此作伴,我不觉得他拿我当女人,有时候去夜总会,也会拖了我一起去。照样叫小姐坐在他旁边,然后问这里有没有“少爷”可以陪我喝酒聊天。有的时候真的是有的,于是我们各自忙各自的。
  玩乐中间,有时也和他说几句真心话。我们知道对方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我们两个也单独吃饭。一顿饭吃得极为安静,一直到了吃完头盘,也不到十句话。等菜的中间他有时候会看报纸,不再和我说,最初认识我的时候,如今天天对旁边女生说的那些俏皮话。
  有一次去三里屯吃意大利菜,他突然放下报纸,说:“我们好像不是认识了半年,好像已经结婚五年的一样。”
  “谁和你结婚,你的女朋友怎么办?”我纹丝不动地吃我的五分熟的牛排。
  “哪一个女朋友?”他马上问。
  “对啊,哪一个?”我们这次倒真的是笑了。
  从来都不是属于白天的女子。从来都是怕光的。十一二岁的时候,脸上长青春期特有的小雀斑。时尚界有一阵子颇为流行小雀斑,很多模特甚至上台时候,非要化妆师添上几点以示纯洁的性感。但小时候的我,对着镜子却郁郁寡欢。专门去看医生,医生开处方给我,要求尽量避免日晒,因为说日晒会晒出更多的斑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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