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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城兄弟-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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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这可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我们没交一分钱学费倒长了不少见识,可不是桩亏本买卖哟。”
  “亏本?咱们本来就没有本,去巴西溜达一趟也是干赚的嘛。”
  可能是这二位又想起了在巴西那花花世界的“冒险”经历了吧,说着说着,两个人偷偷乐了。这时,祖鞠又怀念起斗焕来:“在巴西要能和斗焕联系上就好了,可他为什么一直不和我们联系呢?至今连一封信都没见过,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不大对劲,可能他的处境也很困难吧。”
  祖鞠觉得肚子有点饿了,从冰箱里拿出煎明太鱼烤了一下,升洲正要拿筷子夹鱼头,被祖鞠用筷子给挡住了。其实,在餐桌上为争鱼头展开唇枪舌剑是常有的事。在这种情况下,祖鞠最爱用一句四字成语,那就是“鱼头畜尾”。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鱼的头和牛猪等家畜的尾巴最好吃。如果争来争去各不相让,就变成“鱼头大战”了。祖鞠还对人说,在中国古代,几个朋友为了争吃鱼头最后演变成了一场战争,“鱼头大战”这句话就是从这儿来的。这种胡诌听着都十分可笑,可他还说得那么认真,煞有介事。
  看得出,大家都是在苦中作乐,寻寻开心,自个儿安慰自个儿罢了。
  附近公寓大楼好像也对我们寄予了某种同情似的,好多人家都亮着灯,陪我们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夜晚。从窗口透出来的微弱灯光看,他们好像都是在以电视机为伴来抚慰自己的悲苦人生。此时此刻,又能有几户人家的遭遇及心情和我们不一样呢?
  就这样,我们在吵嚷和碰杯声中把一瓶又一瓶的老白干儿灌进了自己的肚子,真正自我陶醉了。大家酒劲都上来的时候,我昏睡过去,只有这时我才能享受到一时的快慰。
  醒来一看天已经大亮,我推开祖鞠的两条短腿站了起来。瞥了一眼躺在沙发上睡着的升洲,把大衣披在身上,穿好了鞋。今天的晨报已经塞进门缝里了,我顺手抄上出了门。报纸把新总统的头像满满当当登了一大版,吵吵着说什么文人政府终于诞生了。另一角则是一条十分沉痛的下野宣言。我走到街上,长长出了一口气,呼出的热气应时凝成一缕缕的白雾,天变冷了。
  清晨的风格外凉。一辆清洁车开到我的面前停下。在车后面脚踏板上站着的几个清洁工——环境美容师一齐跳了下来,把一个个装满垃圾的塑料袋使劲搬上车,这些垃圾袋沉重地散发着恶臭味,他们新的一天劳作就这样开始了。清洁工跳上车,汽车又开走了。有一个动作迟缓的清洁工,看样子是个新手,他想上去的时候,脚踏板上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他只能使劲插进一只脚,另一只脚悬在半空中随着车走了。远看过去,就像跳高跳到半空中时咔嚓一声拍下的照片,人的两脚叉开停留在半空中。由于重心不稳,车一颠,这个清洁工就跟着“前仰后合”。他两只手紧紧抓着车帮,生怕掉下来,嘴里不住往外呼着白气……不管哪个总统上台,老百姓的日子不都是这样吗?
  清洁车过去了,可留下了让人恶心的臭味。后来,我蹲在那儿呕吐起来,一不小心,手里拿着的报纸滑落到了地上,吐出来的酸水把总统的头像给弄了个满脸花……

第十一章 别梦
  我们几个人下了车,走在土道上。在城市里呆惯了,今天走这样的土道,似乎还有了一种新鲜感。时值一月份,但天气就像初春一样暖和,扑面而来的土地的气息使人感到一丝凉意,用鼻子一闻,怪清新的,我们仿佛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公墓那种特有的寂静使人不由得心悸,就像旅途劳顿的人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到达目的地一样,心里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平静感。
 
  “这块公墓看样子还在卖,入住的阴宅还不到一半呢。”
  升洲扫视了一下周围,看见不少地方只圈了地,还没见着坟头。
  有人担心不久的将来,三千里锦绣江山将会成为三千里墓地江山。在韩国阴宅也属房地产,不少生意人为了赚钱就做起了这种买卖,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座公墓周围冷清肃杀,大有向外扩展的余地。
  走在前边的祖鞠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我,说:“好像就是这儿……从现在开始得看亨俊的了。亨俊,你来找吧!那些碑上写的都是汉字,这是你的拿手好戏,你得看着名字一个一个找。”
  我并没有闲着,一边走一边搜寻着斗焕的墓。如果只是盲目地相信祖鞠,跟在他屁股后边走,说不定跑到一个毫不相干的坟头前哭了半天,还不知道里头埋的是谁呢。
  巴西事件结束以后又换了一届总统,时间也就这样悄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虽然事过境迁,但我对祖鞠和升洲的不信任感并没有随时间的流逝而有所减少,对他们两个说的话我总得打个问号,不亲自确认绝不会轻易相信。不过有时还会让他们给卷进去,但是,我总感到即使不能避免受牵连,多画几个问号也是没有坏处的,它可以成为减少损失的一种手段。
  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费多大力气便找到了斗焕的墓。它孤零零地躺在一排坟墓的尽头,看那架势,就像斗焕叉开两腿平躺着,脚下还领着几十个阴兵呢。这个坟就像斗焕的性格一样,显得那么有冲劲,虎虎生威,颇有点好汉不减当年勇的味道。
  祖鞠从一个纸袋子里窸窸窣窣地摸出了烧酒和明太鱼干。升洲鼻头被冻得红红的,微弯着腰,一动不动地站着。天是那样的蓝,蓝得让人心颤,深邃的苍穹也好像在为死者哀悼似的,睁大眼睛呆瞅着这充满不平的世界。我们把整整一瓶烧酒倒在了墓前,然后又打开一瓶喝了起来。
  斗焕是被人用枪打死的。
  斗焕为做皮革生意,到哥斯达黎加去开辟海外市场。殊不知,开拓市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哥斯达黎加待不下去,他就混进赴美的偷渡人群,踏上了美国的领土,成了一个非法滞留的黑户。老岳丈的资助是有限的,而且也非长久之计,所以他想靠打黑工来养家糊口。在拿到绿卡之前,斗焕和我们所知道的黑户一样,只能干些帮人送送货,洗洗衣服,在加油站打打工,洗碗刷碟子的粗活儿。他当过私人保镖。为了挣钱他还给人家当过男保姆——虽然这种职业与他的体格并不相称。斗焕临死前在超市打工。有一天,他留在店里值夜班,半夜两点,突然一个强盗持枪破门而入。斗焕看这强盗很年轻,便想露两手吓唬吓唬他,对方用英语喊了声:“不许动!把手举起来!”斗焕佯装没听懂,顺手拉开十八罗汉的决斗架势,攥紧拳头,弯起两臂在头顶上一架,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对方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一颤,下意识地扣动了扳机。在洋人眼里,东方人做这种动作不是少林武术便是跆拳道,是要置对手于死地的功夫。扑通一声,斗焕倒在了地上。就这样,受尽生活煎熬的斗焕在新世纪即将来临的前夜——2000年冬天,一声不响地倒在了万里之外的超市的收银台前,永远离开了这个专跟普通老百姓过不去的世界,他的账到此结清了。当他闭上眼睛的那一瞬间,也许在想,这样死了倒痛快些,总比坎坎坷坷、窝窝囊囊地活一辈子,最后抱憾而死要强一些……斗焕想到这儿,说不定嘴角上还会露出一丝微笑呢。
  回首往事,我们不能说斗焕的人生是拴在我们这辆马车上的,就是在万寿山四人俱乐部时期,他也只是在我们三个人周围转悠,时不时地抖抖腿,对我们的事并没有更深的关心。严格地说,二十六年前,也就是高中二年级的时候他已经从我们身边消失了。打那以后,我们只和他见过两次面,但每次见面都会使我们三个人的人生出现新的混乱。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感到,和斗焕的奇异缘分,似乎对我们三个人的人生起到了遥控作用。进入不惑之年后我们才逐渐明白,人生并不是由自己来安排的,而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着鼻子走。只有这时,我们才隐隐约约地感到,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普通人,面对自己的命运居然是那么无能,那么软弱,就像一条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当然,我们的这种想法并非出自个人遭遇和思想上的偶合。
  我们三个人并排坐在斗焕的墓前,默然地把纸杯里的烧酒一杯接一杯地灌进肚子。此时,我们心里十分难受,为斗焕的死感到悲伤。我们伤感的并非是斗焕一个人的死,而是已经预感到剩下的这三个人结局并不会比斗焕好多少。我们感到失落,也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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