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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懒办法-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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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聪明、最高级的生命。任何人都会这样告诉你啊。  是的,可怜的小狗,你太蠢,和我们这些聪明的人类比起来,你真是太蠢了。我们懂得政治,还懂得哲学,简单说吧,除了我们是什么、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往何处去之外,除了这个小小世界外面的所有事和里面的大部分事之外,我们无所不知。  不过,没有关系,小猫小狗们,正是因为你们愚蠢,我反倒更喜欢你们。我们都喜欢愚蠢的东西。男人不能忍受聪明的女人;而女人,她最理想的男人应该是一个可以被她称作“亲爱的老傻瓜”的人。偶然遇见一个比自己更傻的家伙,是何等令人愉快,我们会立刻爱上他们。对于聪明之辈,这世界必是个崎岖险恶的所在。庸碌之徒讨厌他们,至于他们自己,他们发自肺腑地相互憎恨。  话说回来,聪明人只不过是无足挂齿的一小撮,即使他们有什么不痛快,也还不至于真的会出什么问题。只要蠢人能够活得轻松自在,这个世界总归还算不赖。


第二章与猫狗同行(2)

  在通达世故方面,猫比狗有着更好的名声——他们更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待朋友也不会过于盲目。我们这些世俗男女,对于猫的如此势利深感震惊。的确,猫喜欢一个厨房里铺有地毯的家庭,要甚于没铺地毯的。倘若家里的孩子多,他们恐怕更愿意到邻居家去打发无所事事的时光。不过总的来说,猫是冤枉的。你和一只猫交上朋友,她将忠诚地跟随你,荣辱与共,甘苦同尝。我养过的猫,全都是我最坚定的同志。曾经有那么一只,我走到哪她跟到哪,几乎叫人颇为难堪,以至于我不得不央求她,务必帮帮忙,千万别再跟着我到大街上去了。当我回家迟了,她总是坐在那儿等我,跑到过道里迎接我。此情此景,让我觉得自己彻头彻尾像个已婚男人,只是她从来不会先是盘问我去了哪儿,继而对我的老实交代一概不信。  我的另一只猫的习惯是,每天很有规律地把自己灌醉。她每天总有几个小时在地窖门外游游荡荡,目的是逮机会溜进去,舔那些从啤酒桶上滴下来的酒。我提及她的这一习性,并非以此来夸颂此辈,而只是想表明:他们中的某些家伙和人类实在并无不同。假如灵魂转世之说果真属实的话,这些小家伙的确有资格迅速成为一名基督徒,因为他对虚荣的爱好仅次于对酒的爱好。无论何时,只要逮到了一只特别大的老鼠,她就会把它带到我们大家正坐在里面的屋子,将老鼠的尸体摆放在我们中间,等待我们的夸奖。天啊!姑娘们总是大呼小叫。  可怜的鼠辈!它们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让猫狗之徒因捕杀它们而获得荣耀,为了使化学家因发明消灭它们的毒药而财源滚滚。不过,关于老鼠也还有一些吸引人的东西,它的身上有几分诡异和神秘。它们那么狡猾,那么强大,数量惊人,残酷而诡秘。它们成群结队地聚集在废弃的房子里——破窗烂壁,残砖颓瓦,房门在生锈的合页上吱吱嘎嘎地摇晃。它们知道在船即将沉没的时候及时逃离,没人知道为什么,也搞不懂它们去了哪里。它们在藏身之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厄运即将降临大厅,那些伟大的名字,亦将死无葬身之地。它们在阴森森的停尸房里神出鬼没。  没有老鼠,恐怖故事就不完整。在鬼魂和凶手的故事里,它们静悄悄地跑过空荡荡的房间,壁板的后面能听到它们磨牙的声音,它们贼亮贼亮的眼睛,透过破旧挂毯的小孔,凝视着。它们尖利的叫声,在这个死亡之夜显得神秘可怖。这时候,阵阵悲风呜咽着扫过坍塌的城堡,像一个哀泣的女人穿过无人居住的空房间。  濒死的囚徒,在他们阴森的地牢里,穿透恐怖的黑暗,看见老鼠猩红的小眼睛,如同明明灭灭的煤火。在死亡般的寂静中,听见老鼠的脚爪子疾速走过的声音。他们尖叫着在黑暗中坐起身来,注视着这可怕的夜晚。  我喜欢读那些关于老鼠的故事,哪怕读得心惊肉跳。我尤其喜欢那个哈托主教与老鼠的故事。正如你所知道的,那邪恶的主教将大量玉米屯积在谷仓里,不准那些饿得快死的人沾边。当饥民向他乞讨食物时,他把他们召集到谷仓,突然关上大门,放火把饥民全部烧死。第二天,来了成千上万只老鼠,它们是被派来审判主教的。哈托主教逃到了他坚固的城堡里,它位于莱茵河当中。封好大门,主教设想自己是安全的。但是,再看看老鼠大军吧!它们游过莱茵河,啮穿厚厚的石墙,愣是把坐在塔里的主教给活活吃掉了。    它们在石头上磨就它们的利齿,  它们此时正将主教的骨头啃吃;  它们是被派来审判主教的罪行,  它们这就要啃完那主教的四肢。⑴    哦,这真是个有趣的故事。  还有哈梅林的彩衣笛手的传说。一开始,彩衣笛手用笛声引走了那些老鼠,后来,当镇长失信于他,笛手就把全镇的小孩引到自己身边,带着他们走进了深山。那是一个多么神奇的古老传说!我很想知道它的寓意是什么,或者,它真的有什么寓意吗?在行云流水般的韵律之下,像是深藏着某种奇妙的东西。这个画面长时间在我心头萦绕:离奇而神秘的老笛手,吹着笛子,走过哈梅林狭窄的街道,孩子们跟随着他,手舞足蹈,脸上浮现出沉思和热切的表情。镇上的老人们想拦住他们,但孩子们毫不理会。他们听着那神秘奇幻的笛声,不由自主地跟着它。正在玩耍的孩子,游戏尚未结束,玩具就从漫不经心的手里悄然掉落。他们并不知道这样急急匆匆,到底是去哪里。神秘的音乐在召唤他们,他们紧紧跟随。至于目的地,他们既不关心,更不询问。只有笛声在他们的心中翻腾震荡,别的声音都渐变渐弱。就这样,孩子们脚步迷离地走过彩衣笛手街,出了哈梅林镇,渐行渐远⑵。  我有时想,有可能彩衣笛手并没有真的死去,或者,他也许还在我们的大街小巷里流连徘徊,只不过他的笛声现在如此轻柔,只有孩子们才能听到。要不然,为什么孩子们在嬉戏时,会突然停下来,站在那儿陷入沉思,两眼茫然,小脸蛋看上去那样庄重肃穆?当我们上前询问,他们只是摇摇卷发蓬松的头,向身后的同伴递过一个神秘的笑。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认为他们正在倾听老彩衣笛手的魔法音乐,而且,他们明亮的眼睛多半已经看见了他若隐若现的孤独身影,正悄无声息地在匆忙而喧闹的人群中快速穿插。  甚至,我们这些成年大孩子偶尔也能听到他的笛声。不过,那令人向往的声音非常遥远,这个喧嚣狂乱的世界却总是嘈杂吵闹,淹没了那梦幻般的优美旋律。总有一天,那甜美忧伤的旋律将会发出清澈饱满的声音,我们也会像孩子们那样,扔掉手中所有的玩具,追随而去。慈爱的双手,会伸出来挽留我们;熟悉的声音,会呼喊着让我们停下脚步。但是,我们轻轻推开那深情的双臂,甩下悲伤的亲人,走出敞开的家门。狂野神奇的音乐在我们心中回响,到那时,我们将懂得它歌声里的隽永含义。  我希望人们爱动物,但不要像许多人那样滥情。女人在这方面是最坚定的惯犯。不过,即便是我们这些知识男性,也常常以荒唐的偶像崇拜为由,将其贬斥为讨厌鬼。一些多愁善感的年轻女士在读过《大卫·科波菲尔》之后,便着手寻找一只来历不明的长毛小狗,它有着对男士的裤子吹毛求疵、继而嗤之以鼻地表示轻蔑与厌恶的可恶习性。她们用甜蜜的女孩腔跟那动物交谈(只要附近有人刚好能听见)。她们吻它的鼻子,把它不干不净的脑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那样子好不叫人感动。我还注意到,这样的爱抚表演主要是当周围有年轻男士游荡时才会发生。  有些老太太则崇拜呼吸短促、浑身虱子的胖卷毛狗。我认识两位老处女,她们曾经患过静脉曲张,因此小腿上的静脉像一种德国香肠,常常引得一条狗在这中间窜来窜去。她们每天早晨用温水给它洗脸,早餐照例总是一块羊肉片。每逢礼拜日,其中一位到教堂去,另一位就留在家里给狗作伴。  有许多家庭,其生活的全部兴趣,都集中在狗的身上。顺便说一句,猫倒是极少受这种超级马屁之苦。猫对荒唐之事颇有平常心,此类愚蠢行为,猫一般会委婉而坚决地予以拒绝。然而,狗似乎乐意接受人们的阿谀奉承。它们鼓励主人做傻事,结果就是,在我所提到的那个圈子里,人们从早到晚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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