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7全集3散文卷一 1939-1947年作品-张爱玲着-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 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最近人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一双袖于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人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那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使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借祸国殃民。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但是预言家威尔斯①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①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46),英国作家,著有《时间机器》、《隐身人》等科学幻想和社会预言小说。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顾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①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情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①芦粟,上海话称一种甜玉米秸秆,可像甘蔗那样咬吮。


7。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妻,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8。谈女人

  西方人称阴险刻薄的女人为“猫”。新近看到一本专门骂女人的英文小册子叫《猫》,内容并非是完全未经人道的,但是与女人有关的隽语散见各处,搜集起来颇不容易,不像这里集其大成。摘译一部分,读者看过之后总有几句话说,有的嗔,有的笑,有的觉得痛快,也有自命为公允的男子作“平心之论”,或是说“过激了一点”,或是说“对是对的,只适用于少数的女人,不过无论如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等。总之,我从来没见过在这题目上无话可说的人。我自己当然也不外此例。我们先看了原文再讨论吧。 
    
  《猫》的作者无名氏在序文里预先郑重声明:“这里的话,并非说的是你,亲爱的读者——假使你是个男子,也并非说的是你的妻子、婶妹、女儿、祖母或岳母。” 
    
  他再三辩白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吃了女人的亏借以出气,但是他后来又承认是有点出气的作用,因为:“一个刚和太太吵过嘴的男子,上床之前读这本书,可以得到安慰。” 
    
  他道:“女人物质方面的构造实在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较女人的爱伟大得多。可是从另一方面现看,女人恨起一个人来,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女人与狗唯一的分别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宠坏了,它们不戴珠宝,而且——谢天谢地!——它们不会说话! 
    
  算到头来,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间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那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 
    
  我们由此推断:男人不比女人,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 
    
  一般的说来,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应当被原恕。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男子喜欢爱女人,但是有时候他也喜欢她爱他。 
  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体的忙了。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点酬报,一点好处——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 
    
  由男子看来,也许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悦目的——但是由另一个女人看来,它不过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码”的货色,所以就谈不上美。 
    
  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前面,就得多花钱在时装店里。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来的。 
    
  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后,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 
    
  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她“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 
    
  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