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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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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小春的车里回家,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
我说:"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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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4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4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4个人来到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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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拼命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与我叙旧之后便一见如故,我在东高地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小说的进展极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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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就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要在记录完对目前女朋友的爱之后,用刚学的英文记下一点对别人女朋友的幻想,还好,因为当时的英文水平实在拙劣,到现在竟像某种密码一样无法读懂,不然,那些符号便会成为铁证,我是指,在一般人眼里,它足以证明我从小便是一个无药可救的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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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言归正传。
菲菲喝着茶,津津乐道地给我与小春讲她们班的情况,起先讲的是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谁谁谁是哪儿人啦,有什么特点啦,对于这些信息,我与小春极不耐烦地听过去,接着,菲菲讲起了每个女孩的恋爱史,她只顾说得痛快,不料听的人却十分生气,甚至有些气急败坏,因为菲菲讲出的那些美好的爱情故事,在我与小春听来,完全是一个个"色狼历险记",我们气的是,为什么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们?当然,另一个情况也应交待清楚,那就是,为什么一个班十几个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没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问题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没想过,我是说,一般来讲,男孩挑女孩大概总是从最好看的挑起。
这些情况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为什么气急败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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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与小春来讲,菲菲的话里包含很多信息,这些信息从菲菲嘴里出来是一个"意思",到了我和小春头脑中,却变成另一个"意思",这足以证明,语言是一个非常不可靠的东西,这个结论可以用来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过语言做点什么,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说:我们女孩都家住外地,刚到舞院的时候,才12、3岁,什么人都不认识,每天练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还哭,我们也没什么钱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们都没去过,过了一年,我们认识了一些外面的人,他们请我们吃饭,带我们去玩,慢慢地,我们对北京就熟悉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就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妈的,她们刚到一年,就有一帮禽兽动手去嗅她们了!也不想想,她们才13、4岁,还请她们吃饭,带她们玩!真不要脸!
小春问:你们是怎么认识外边人的?
菲菲说:开始认识一个人,那个人有很多朋友,然后大家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变成这个"意思",即,那帮孙子的方式也像我们俩一样――小春通过开小卖部的大兵认识了菲菲和嗡嗡,然后又把两人介绍给我。当然,就是这个"意思",也包含着许多令我与小春迷惑不解的问题,比如:另一伙人是否也像我们俩一样,在得到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伤和气?
小春问:后来呢?
菲菲说:我们班从舞院附中毕业后,大部分人就直接分到团里,只有几个女生考上大专。后来我们一总结,才发现考上大专的女生都有一个特点?
小春问:什么特点?
菲菲说:凡是考上大专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问:你们俩为什么不考啊?
菲菲说:我们哪儿交得起那么多学费啊!再说,学了也没用。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那里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原来这些学舞蹈的姑娘这么小就什么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点的,还得替她们出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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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小春与菲菲聊着天,一个天真无邪,一个居心叵测,我和嗡嗡坐一旁听着,菲菲讲了很多事情,虽然杂七杂八,有用的东西不多,但我想,对小春来讲足够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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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几天,小春再次约菲菲出来玩,这回菲菲和一个叫黄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