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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时,兴趣就打了个极大的折扣,再也没有当初的那种乐趣了!〃我说道。
郑平也在一旁说:〃没错!我现在对弹吉他着了迷,多久也不觉得烦,可是一进教室我就犯困,就是这个道理!〃
林言笑了,说:〃你们两个呀!总能为自己不爱学习找到借口!〃
我和郑平就嘿嘿笑着,很是得意的样子。
(二十五)
那晚送林言回去的时候,我吻了她,而她好像知道这只是早晚的事,一点也没有推委。我当时的心情有几分窃喜,又有几分慌乱,我知道自己从此就欲罢不能了。我想如果真的给我和林言短暂的爱情下个定义的话,那天才是真正的开始。
当我能够回忆起这一切的时候,我才发现在我的大学生活中,原来这段日子才是最最鲜活和快乐的。至于后来发生的一切,则好像从我遇见林言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的,我们虽然都曾渴望改变这宿命的安排,但事实证明,面对这一切我们的确无能为力,因为我们根本就是两种人,只能远远地看着,互相欣赏,就好像两立交桥一样,虽然它们的影子交叉在一起,但永远不可能实质性的交汇,注定要顺着自己的方向延伸去了。
火车到了我此行目的地的时候正是早上七点多钟,我感觉自己已经是蓬头垢面,惨不忍睹了。出了车站,随便找了家从外面看上去还不错的旅馆,问清了两人间可以洗澡,就迫不及待地住下了。进了房间我发现自己还真选对了地方,虽然室内陈设简陋,但是倒也干净。最让我满意的是这间房子的窗户在下午的时候有很充裕的阳光照进来,让人感觉很是舒服。安顿完了以后,一连几天我出去跑了好多趟,单位的事情也没有办妥,对方只是一再推托。想想也是,那个在政府部门混了好几十年的家伙,怎么会这么轻易地给我兑现那几十万的陈年老帐呢?现在欠钱的可是大爷!我没有办法,只好给领导打电话汇报此事,领导说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派你去就是缠他们要钱,这才几天你就烦了?你得缠得他给钱为止!就在那里安心住着吧!末了领导还说了声〃书生气〃才挂了电话。我这才明白原来打发我来这里是打算让我打持久战!我想反正回去也没有什么可做的,在哪里不是一样,我就和他耗到底!这么一想,心态便平和了许多,每天象上班一样固定去一趟那个部门负责人的办公室,有时是上午,有时在下午。那家伙也真沉得住气,任我苦苦哀求、冷嘲热讽、威逼利诱,始终就是两个字:没钱!到了后来,我看他还没被逼疯我倒快要疯了,便不再去了。心想干脆混够了两个月再回去,你总不能说我没有尽心吧!于是我上班后的第一趟公差就变成了度假。
这所旅馆地点还不错,早晚都很热闹,但是旅馆的生意却是很一般,我猜想这年久失修的旅馆外表可能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楼上住的人肯定不多,因为给人感觉楼里面总是冷冷清清的,连服务员的走动也难得见到。我在这里住了快半个月了,两个人的房间始终是一个人住,让我美了个不亦乐乎。
但我很快发现这种枯燥的睡觉、吃饭,吃饭、睡觉的日子简直比坐牢还难受,坐牢好歹还有个难友呢!我可是真正被扔进了单间牢房,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我一连给蝎子和教徒写了好几封信,诉说了自己的百无聊赖,后来连再写什么都想不出来了,因为每天的生活都是一模一样,分毫不差,索性就不再写了。好在这座楼的楼顶有一个很大的露台,上面拉着几根铁丝,是旅馆用来晾晒衣物的地方。通往露台的楼梯上有一扇小门,但也从来不锁,我没事的时候就经常上去闲坐,看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的涌动和喧哗。因为我基本上整天都没事,所以到了后来就整天在楼顶上坐着,用单放机听着些老歌,想以此来诱发我对往事的追忆。
一个人站在楼顶上的时候,总是会有一种莫名的狂野在心中激荡,一些个流逝的、行将流逝的、甚至是未曾发生的事,在脑海里盘根错节地交织着,常常会让我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那一个片段存在。就连站在楼上的这种场景、这种感觉都好像是在什么时候曾经经历过一样,一种稍纵即逝的熟悉感和亲切感朦朦胧胧地涌动着,既令人兴奋又让人有些不安。旭日初升的清晨,我在楼顶;阳光灿烂的午后,我在楼顶;繁星满天的夜晚,我在楼顶;风和日丽时,我在楼顶把酒临风;阴云密布时,我在楼顶长歌当哭。我在遗忘世界的同时,世界也遗忘了我,我在挥霍时间的刹那,时间也挥霍着我;我不清楚自己从什么地方来,也不知道自己要到什么地方去。大地上密密麻麻地都是路,哪一条是通向我最终的归宿!夜空中璀璨的星河里,哪一颗会照亮我前进的方向?
那段时间我的思维就好像一个阵发性的喷泉。有时记忆会象磅礴的流水,蜂拥而出,有时又苦坐一天也找不到任何继续下去的蛛丝马迹。而回忆出的东西又错综复杂地堆砌在那里,让我难辨真假。什么是我曾经拥有的?什么又是我一直渴望的?什么是我应该一生不要忘记的,什么是我应该慢慢丢弃的?
面对着这纷繁的一切,我无言于己。
走吧!灵魂的流浪远比心惊胆战的安稳来的痛快。有人这么说过。可是在我回忆起大部分学校时光的时候,我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灵魂在何处飘荡。所有关于情感的一切记忆和幻想都变成了我生命中的寄生体,在遇到一丝丝诱因的时候,就制造出痛苦和忧伤给我,让我在暗夜里掩面按眸,独对苍天。而我则也有几分变态似的,慢慢就习惯于去咀嚼这些痛苦和忧伤,因为顺着它们我便可以去尝试着解开心里面那些盘根错节的东西,再一根根去理顺它们,最后,剔除掉一个寄生体。当时我想如果能这样下去,那我最终会变成一个健康的家伙―――这可是一个极其诱人的前景,于是我就乐此不疲地沉浸在这种咀嚼中。
后来我才明白,自己想的过于乐观了,生活毕竟不是简单的加减法。怎样被剔除的东西,还会怎样被添加进来。只要你有七情六欲,这种寄生就是绵绵不绝的。
我们和它们已经成了共生体,谁也少不了谁!
(二十六)
林言在毕业后一个人去了南方。当我坐在楼顶上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更加坚定那个穿蓝色连衣裙的女生不是林言,因为林言比我早走一天,那天郑平让我和他一起去送林言的时候,我坚决不去,为此郑平还大骂了我一顿,说我狭隘到了极点。其实我不是虚伪,还真就是不想去,那时我和林言已经分开很长时间了,几乎成了陌生人,在校园里偶遇时也都是低了头匆匆而过。郑平却和林言还保持着好朋友的关系,我和林言刚刚分开的时候,他还假装无意的样子总在我面前提起她,我总是什么也不说,时间长了他发现我真的已经无动于衷了,就长叹了一声说没想到我真是个薄情寡义的家伙,从此在我面前绝口不提林言的半点消息。
分手是我提出来的,在我决定这件事以前可以说已经预谋许久了。当时林言看了我半天,只问了我三个字:为什么?我说没有什么原因,就是觉得烦了。她又盯着我看,那一眼好像持续了一个世纪一样长,我感到自己马上就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她转身走了。看着她在夜色中消失的身影,我的眼泪就流了出来。我不知道自己的感情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结局,而我为什么又要做出这样一个违心的决定,然而我知道除此之外,自己别无选择。
林言在那场演出结束后声名大振,不仅仅在建筑学院成为男生瞩目、女生嫉妒的焦点,在整个学院都成为了〃校花〃级的人物。每次和她走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周围的人都在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让我很是别扭。更要命的是,因为我和她在一起,所以许多人也开始对我的来头感兴趣。没有多久,〃校花〃爱上了一个受过处分的家伙的流言在学校里四处传播,我开始觉得那些男生看我的眼光都象是一柄柄恨不得治我于死地的利刃一样。但那时的我还沉浸在初坠爱河的喜悦中,对这些传言和目光根本就不屑一顾。林言对此也好像根本不在意,依旧整天和我混在一起。那段日子,我们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餐厅、一起上公园、一起看电影、一起逛街,除了上课和睡觉的时间,几乎是形影不离,弄得整个校园是满城风雨。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