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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风情 作者:赵凝-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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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硬的北风在城市的上空呼啸而过,似乎想把空气也凝冻成冰,我们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温暖和迷醉,是诗歌给我们带来的么?   
第15节 过客酒吧   
  冬夜,看了一场戏。浓浓的麦氏咖啡的味道,在人艺小剧场奇妙的空间里弥漫着,戏的名字跟咖啡有关:《爱尔兰咖啡》。一进门,有人提供热的咖啡,人手一杯,又暖又香的咖啡啊,喝下去使人真想跳到台上去演戏。 
  故事很美,音乐也美。台北的酒,隐藏的霓虹,看不见的雨,穿西装的男人,酒吧小妹……戏散,有朋友提议到过客酒吧去坐坐,戏里的故事发生在台湾,戏里不停地提到“爱尔兰咖啡”,我们到过客酒吧就真的点了四杯“爱尔兰咖啡”。过客酒吧里的摆设其实更像个茶馆,大方、随意、朴素、简单,没有过于华丽的装饰,桌子是桌子,椅子是椅子,清清爽爽。里面的人以外国人居多,外国人,外国语,坐在里面犹如身在国外。 
  我想起戏中仅有的两个人物,他们穿行在现实空间里,他们的台词与现实中的语言交织在一起,我想起多媒体画面上那一滴大特写的泪滴,眼泪滴进酒杯那一刹那,那种温情的感受触动了多少人的心。 
  戏中的爱尔兰咖啡在现实的桌面上出现,没有什么香味,因为上面蒙有厚厚的奶油。喝一口高脚杯中既像咖啡又像酒的东西,确实像戏中所说的那样,“咖啡穿过冰凉的奶油,就不再烫嘴了”。那是凉与热的奇妙结合,那是酒与咖啡的怪异之吻。喝下去,身体开始变热,腋下仿佛生出翅膀来,眼前的人忽近忽远,飘飘欲仙。 
  我喜欢接近午夜的过客酒吧,越夜越清醒。 
  我喜欢戏里戏外喝着同一种东西,有奶油,有酒,有咖啡。 
  我喜欢看那些情侣亲呀亲,哑着嗓子说了句什么,然后两人双双离去。我坐在那里猜想,他俩到底说了句什么呢?不会是“我爱你”吧?后来听到有人低语,声音小得听不清。 
  我也要走了,起身离去,走到呼啸的北风中,温情被冷风一吹,烟消云散。爱是什么呢,“过客”罢了。   
第16节 光阴错觉   
  有一次,我在南京做一个电视节目,有机会距离很近地端详一个已化好妆的京剧演员,那种感觉实在太奇妙了。他的扮相是一个“武净”,“武净”通常扮演精通武艺、武打勇猛的花脸角色,他的脸上涂着黄、红、黑、蓝几种颜色,从近处看,他眨眼的时候,你才知道他是一个活人。如果站着不动,更像一个被放大了数倍的、巨大的玩偶。 
  虽然我并不喜欢京剧,但我不得不承认古戏华丽服饰的魅力,那些用金线、银线细细绣上去的龙和凤,那背后插着的四面令旗,那长长的、飘飘展展的红色胡须,那头上的绒球,手中的刀枪,无不闪烁着超越平凡的魔力。 
  站在那个扮好了的武净面前,看着他缓缓移动,看着他眨动眼睛,看着他嘴巴一张一合与你交谈,那种感觉真是不可思议,你仿佛办到了一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心怦怦直跳。 
  我认为京剧变成现代戏,在服装上损失了“可看性”,变得平淡、乏味,丢失了神秘感,我想,千百年来沿袭下来的戏服,其中自有它的道理。历史是很可怕的一面镜子,它慢慢地筛选,无声地淘汰,它不是人为法则可以左右的。 
  说穿了,艺术的对象还是人。自命清高也好,一味低级媚俗也好,都无法左右时间滚滚向前。优美的东西,有人味儿的东西,坚定不移的反叛,疯狂到底……艺术家只要不伪造情绪,就能得到时间的认可。而那些虚伪的、说教的、居高临下的创作者,迟早要被光阴所淘汰。这就是我的“光阴法则”。 
  今年春节,北京作协组织的一个活动也与京剧有关。那是立春后的第二天,作协在北京湖广会馆举办“新春联谊会”,会上安排了两出京剧折子戏。 
  湖广会馆真是一个迷人的地方,它使时光倒流,一时间不知道“今夕是何年”。里面有一个古老的大戏楼,正面墙上挂着京剧脸谱,墙面是明黄色的,上面有龙和凤的图案。四周装饰着红绿配色花纹,戏台上正在演着热闹的《闹龙宫》,浅蓝色的旗子代表海水,海水在台上涌动着,有“鱼精”在海水间出没。我坐在旧时人们看戏的座位上,耳边听着喧闹的声音,京胡声、锣鼓声,忽然有一种“一眨眼几千年”的感觉。 
  睁开眼睛,走到会馆门外,所有人都在打手机,声音响成一片,我们又恢复了现代人的身份。   
第17节 北京的乐与路   
  小路快要死了。他一大早骑辆黑色摩托车,在公路上飞驰,电影看到这儿,我就知道要出事了。小路的头发被风吹得飘了起来,他兜里装着一盘磁带,磁带上是他们摇滚乐队的歌,那盘被人冷言拒绝的歌,小路认为最好听的歌。 
  《北京乐与路》这部电影是讲北京摇滚乐的,片名和内容,我喜欢。它是坚硬的,直接的,有的歌词甚至有那么一点点恶作剧,“我们是黄的,我们是大的,我们是长的……”成年人一听就能听出他们在说什么,但并无半点恶意,甚至能听出一点天真。 
  最骚动、最叛逆的人,往往骨子里是最天真的。一味执著使他们显得幼稚,生性敏感使他们显得脆弱,不流俗的个性把他们与人群分开。他们是孤独的,因为孤独所以喧闹。电影里有一句话:“你们北京摇滚乐的特点,就是狠。” 
  小路说:“不不,北京摇滚乐的特点,是穷。” 
  小路又说:“你们香港摇滚乐的特点是什么?是不是富呀?” 
  香港人说:“不,香港没有摇滚乐。” 
  这使小路的心里好受了一些。小路的开火车的父亲自我安慰说:“玩摇滚总比当强盗强吧?” 
  小路的父亲希望他长大以后也能开火车,而小路却坐着父亲开的火车来到北京,一去不回。 
  乐队在农民出租的破房子里排练,闷热,流汗,但他们开心。干愿意干的事,就开心。他们把鼓打得震耳欲聋,他们抓紧麦克风,很用力地唱歌,看上去就像是要将那只话筒吃掉。这可能就是那个香港人说的那种“狠”吧。 
  小路的音乐得不到承认。小路很苦闷。他背着琴出现在一幢高级大厦的透明电梯间里,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好像他是一个从外星来的怪物。 
  唱片公司的人对他很冷漠,将那盘唱片扔还给他,他们只听了一两首歌就说:“够了!你走吧!” 
  小路说:“下一首歌一定要听。” 
  他们却不要听,轰他走。小路说你们不是要反叛的吗?他们说,告诉你吧,艺术家,凡是能红起来的人,都是对外反叛,对内听话。像你这样没礼貌,永远别想红起来。 
  小路气坏了,不是因为他们骂他,而是因为他们不肯听他的下一首歌。“下一首歌最好听了。” 
  小路骑着摩托车,他一再加速,叫喊:“没有人比我快!”声音已接近歇斯底里,悲剧就要发生了。一辆装满玉米的大卡车正迎面向他开过来,他浑然不觉,仍在加速。 
  小路快要死的时候,从地上慢悠悠地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一盘磁带,对那撞了他的卡车司机说:“下一首最好听了。”卡车司机真把磁带塞进车内的录音机里,到处充满了小路的摇滚乐,他听到他的音乐,沐浴在那种声音里,他慢慢倒下去。 
  满地玉米,金灿灿的玉米,小路倒在玉米中间,就像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   
第18节 北京的文人气质   
  北京是最具文人气质的城市,我看万方写的电视剧《走过幸福》,故事主要发生在一个出版社的编辑室里,那个环境在北京是很典型的,翻开北京地图,××出版社的标注随处可见。 
  在人群中,编辑是很容易被辨认出来的。他们一般都具有儒雅的风度,戴眼镜,说话条理性强,在餐馆就餐,首先要挑出菜单上的错别字,然后才能放心吃饭。 
  记者这个职业在北京也不少。北京的女记者很有特色,她们大都性格活泼,聚会上通常唱主角,滔滔不绝说出一番有意思的话来,她们说话的语速极快,俏皮话一句接着一句,把人逗得直不起腰来。北京是一个语言环境比较特殊的城市,文人聚会常有特定的“暗语”、“笑话”,语言中自有机关,外面来的人有时并不见得真正听懂他们的谈话。 
  北京有名的作家很多,老一辈的作家如管桦、浩然、张洁,年富力强的刘恒、刘庆邦、毕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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