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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
严可均曰:“则无不克”,御注、王弼作“不克”,下句亦然。
谦之案:景福、严遵、河上、室町、柰卷均作“克”,敦煌、傅、范作
“克”,遂州误作“充”。严无下“无不克则”二句。案“克”“克”可通用。
字林、尔雅释言均训“克”为能。河上注:“克,胜也。”案字林“克,能也”,
是音义同。又“莫知其极”,尔雅释诂:“极,至也。”吕览制乐“乐人焉知
其极”,注:“犹终也。”礼记大学“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注:“尽也。”离骚
“观民之计极”,注:“穷也。”此“莫知其极”,即莫知其所穷尽之义。
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谦之案:敦、遂二本“莫”作“能”,严本“有”作“为”,遂州本“长
久”作“久长”。范本“极”下有“则”字。范曰:“‘则’字,河上公、韩
非同古本。”是谓深根、固蔕、长生、久视之道。
严可均曰:“固蔕”,御注作“故蔕”,王弼作“固柢”。
毕沅曰:“柢”,河上公作“蔕”,韩非作“深其根,固其柢”,无“是
谓”二字。
苏灵芝书亦为“蔕”。
罗振玉曰:“柢”,释文:“亦作‘蔕’。”敦煌、御注、景福三本作“蔕”。
谦之案:遂州、邢玄、磻溪、楼正,室町、柰卷、严、顾、赵、高并
作“蔕”,意林、御览六百五十九引同。傅、范本作“柢”。范曰:“‘柢’字,
傅奕引古本云:‘柢,木根也。’又引郭璞云:‘柢谓根柢也。’河上公作‘蔕’,
非经义。夫‘柢’亦是根。”谦之案:字林云:“蔕、柢音同。”夏竦古文四
声韵卷四引古老子亦作“蔕”,范说非。又“长生久视”为当时通行语。荀
子荣辱篇云:“是庶人之所以取暖衣饱食、长生久视以免于刑戮也。”吕氏春
秋重己篇云“世之人主贵人,无贤不肖莫不欲长生久视”,高诱注:“视,活
也。”老子义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啬、啬、复、德、德、克、克、极、国、母、
久、道韵(之、幽通韵,啬,史入声,服协房逼反,克,枯力反,国,古逼
反,道协徒以反)。
谦之案:啬、复、德、克、极、国、母,之部,久、道,之、幽并收,
此之、幽通韵。
姚文田分啬、啬、服、德、克、极、极、国为一韵(一戠入声),母、
久为一韵(四之上声)。邓廷桢同。邓曰:“久字上与母韵,与诗韵同;下与
道韵,与易象传韵同。”奚侗分啬、啬、复、复、德、德、克、克、极、极、
国为一韵,复读若服。母、久、道为一韵。盖皆未审“之”“幽”诸字其初
皆全相协也。又“啬”,敦、遂本作“式”,“式”亦之部入声。陈第屈宋古
音义曰:“服音逼,诗、易及秦、汉古辞无有不读逼者。”顾炎武唐韵正入声
一屋:“服”,古音蒲北反,引老子此章。旁证:楚辞离骚:“瞻前而顾后兮,
相观民之计极,夫孰非善而可服!”右景龙碑本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三字,
河上、王、傅本六十四字,范本六十五字。
河上本题“守道第五十九”,王本题“五十九章”,范本题“治人事天
章第五十九”。
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亨小鲜。
罗振玉曰:“亨”,王本作“烹”,与景福本同。释文出“烹”,注:“不
当加‘火’。”则王本原作“亨”,今改正。景龙本、敦煌本均作“亨”,御注
本、敦煌庚本作“享”。又“鲜”,敦煌辛本作“腥”,注:“河上作‘鲜’。”
谦之案:遂州本作“厚小腥”,“厚”字误。范本作“亨小鳞”,注:“小鳞,
小鱼也。治大国譬如亨小鳞。夫亨小鳞者不可扰,扰之则鱼烂。治大国者当
无为,为之则民伤。盖天下神器不可为也。”鳞、神为韵,于义可通。又“腥”
字,成玄英疏:“腥,鱼也;河上公作鲜字,亦鱼也。”唯腥有臭义。楚辞涉
江“腥臊并御”,注:“臭也。”又“肉则麋腥”,疏:“生肉也,又为○。”通
俗文:“鱼臭曰腥。”作“腥”义短,仍从碑本作“亨小鲜”为是。孔广森诗
声类三“亨”字下曰:“案‘亨’、‘烹’、‘享’三字,后人所别,古人皆只
作‘亨’字,而随义用之,其读似亦只有亨音。”河上注:“烹小鱼不去肠,
不去鳞,不敢挠,恐其糜也。”淮南齐俗训引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为
宽裕者,曰勿数挠,为刻削者,曰致其咸酸而已。”皆合老子古义。
洪颐烜曰:按韩非子解老篇:“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
数徙之,则多败伤;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
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者苦烹小鲜。’”“若”是
“苦”字之讹。
易顺鼎曰:旧注皆以烹小鲜为烹小鱼,然义颇难解。道德指归论治大
国篇云:“是以明王之治大国也,若亨小澌。”亨,通也。“澌”者,说文云:
“水索也。”水索谓水将尽。亨小澌,谓通极小之水,若行所无事矣。“亨”
读如字,后人误读为烹,“澌”与“鲜”古字亦通。诗“有兔斯首”,笺:“斯,
白也。”今俗语“斯白”之字作“鲜”,是其证。小鲜即小澌也。
谦之案:洪、易皆颇迂曲其说,惟以此知“若”字疑本或作“苦”,“鲜”
字疑严本作“澌”,是也。又韩非解老引“国”下有“者”字,顾广圻曰:“傅
本及今德经皆无‘者’字。”王先慎曰:“治要有‘者’字。”今案三国志卷
四十四陈寿评,“治大国者若烹小鲜”,后汉书循吏传注引“理大国者若亨小
鲜也”,蜀志姜维传评引“治大国者犹烹小鲜”,皆有“者”字。北堂书钞二
十七引“治国若烹小鲜”,后汉书逸民传引“理大国若烹小鲜”,类聚五十二、
淮南齐俗训、文子道德篇引“治大国若烹小鲜”,均无“者”字,同此石。
又马其昶曰:“诗毛传云:‘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
义出老子。”以道邪天下,其鬼不神。
顾广圻曰:傅本“下”下有“者”字,与各本全异。
王先慎曰:治要引老子亦有“者”字,盖唐人所见老子本有“者”字。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有“者”字。
谦之案:柰卷、室町、彭、赵亦有“者”字。
又“邪”,傅本作“莅”。毕沅曰:“古‘莅’字作‘○’,亦通用位,
俗作‘莅’及‘邪’,并非也。”陆德明曰:“邪,古无此字,说文作‘○’。”
易顺鼎曰:“按淮南俶真训注云:‘以道○天下,其鬼不神。’‘○’乃‘莅’
之正字,知高诱所见老子本作‘○’,作‘莅’与‘莅’者非也。此与说文
引老子书‘盅’字,同为古文之可宝贵者。”谦之案:“○”与“莅”义同。
“邪”,玉篇:“力致切。诗云:‘方叔邪止。’莅,临也。”“○” ,玉篇:“力
季、力至二切,临也,从也。”此云“以道○天下”者,即以道临天下也,
与“邪”无二义。“邪”字见诗经,说文未收,非古无此字。
谦之案:论衡知实篇曰:“故夫贤圣者,道德智能之号;神者,渺茫恍
惚无形之实。”以“贤圣”与“神”对举,其谊出于老子。又王道曰:“传曰:
‘国将兴,听于人;国将亡,听于神。’圣人以道临天下,则公道昭明,人
心纯正,善恶祸福,悉听于人;而妖诞之说,阴邪之气,举不得存乎其间,
故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严可均曰:御注作“伤民”,下二句亦然。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并作“民”,傅本作“人”。
韩非子引“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下有“也”字。惟干道本“伤”
下脱“人”字。
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皆无上下两“也”字。藏本“伤”下有“人”
字,是也,傅本及今德经皆有。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得交归。
严可均曰:“交归”,各本作“交归焉”。
魏稼孙曰:御注“故德交归焉”,严举“焉”字,失校“德”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故得交归”。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人”并作“民”。韩非子解
老“故”作“则”,与范本同。又引“圣人亦不伤民”,顾广圻曰:“傅本及
今德经‘民’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