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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听见身后有些的声响,知道是尼尔下来了,却也不回头,依旧不慌不忙地将牌洗乱了,再一张张地铺排开来。铺排好了,再洗乱。如此这般几个回合,就感到背上脖子上痒痒的有些热气——是尼尔凑过来了。这才将牌收拢来放回兜里,转过身来,和尼尔打了个正正的照面。
尼尔是个小矮个,罗圈腿,大脑壳,看人时眼睛往上一翻,额上就蹙出几圈浅纹来——像个干瘪老头。耳倒是招风大耳,可惜是个摆设。
中越一字一句地问:“麦克·乔丹穿的是几号球衣?”
尼尔不回答。中越又打了一遍手语,尼尔还是不回答,两眼却一直盯着他的衣兜,中越觉得那衣兜给看出了几个洞。
“你,让我,打一个耳模,这副牌,就是你的了。”
尼尔的眉眼依旧纹丝不动,身子却渐渐地低矮了下去,坐到了凳子上。中越换上白大褂,拿着耳镜走过来,捏住了尼尔的耳朵。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像是好莱坞惊险影片中的慢镜头动作。过了好久,中越才渐渐明白了那些动作的意义。中越恍惚看见一只棕红色的豹子,从凳子上飞跃而起。凳子和豹子都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凳子落了地,豹子却没有。豹子朝自己直直地俯冲过来。他想躲,却已经来不及了,豹子的眼睛离他的眼睛只有一两寸的距离了。他看见豹子的眼眶眦裂开来,眼白从裂口流了出来,一滴,又一滴。后来他就被豹子压倒在地上,他想推,却推不动,因为他的手突然麻了。
等他终于坐起来的时候,豹子不见了,地上只剩了一张散了架的凳子。社工紧紧地捏着他的左腕,颤声问急救包在哪里?他指了指柜子的顶层。社工松手去开包找绷带,中越就看见自己白大褂的袖子上,有一排豆荚似的花瓣,正在渐渐地吐蕊变红。他知道那是豹子的牙印。
“你尽快把尼尔找到,实在不行,就打911。”中越吩咐社工。
中越简单地给自己包扎过了,就开车往镇医务所走去。一摸口袋,扑克牌没了。腕上的疼意渐渐地尖锐起来,针一样地挑着他的血脉,噗噗地跳。他咬着牙,开始在脑子里构思一百种如何生吞活剥那个印第安小杂种的方法。
小越:
爸爸终于知道了苏屋望台这个地名的缘由。其实爸爸应该猜得到,这是一个和战争有关的地名。三四百年前,苏屋族印第安人常常偷袭乌吉布维族印第安人部落,乌吉布维人为了防御苏屋人,就在这里搭筑望台。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像中国万里长城烽火台的故事?这两族的印第安人在北方的旷野上相互杀戮了很久,一直到被欧洲人圈进了各自的领地为止。想到城市的地底下游走着一些和城市的表层完全不同的历史和人物,脚踩下去的时候,有点胆战心惊——总觉得要惊扰一些不安的灵魂。
中越到镇上的医务室处理完了伤口,回到家来,就是下午了。在医生那里打了一剂镇痛消炎针,药性一上来,有些头重脚轻,就横在沙发上睡着了。正是鼾声如雷间,突然听见有人推门进来。坐起来,一看是潇潇。潇潇穿了一件天蓝色的羽绒服,头上围了一条雪白的羊绒围巾。围巾围得很紧,只露出黑井似的两个眸子和额前齐齐的一排刘海儿。中越吃了一惊,问潇潇你怎么也不先打个电话就来了?潇潇不说话,却将脸背了过去。中越又问潇潇你穿这么厚,不热吗?潇潇转过身来,幽幽地看了他一眼,说我冷,心里冷着呢。他去抓她的手,她不让。俩人推来躲去的,他就醒了——方知是南柯一梦。
2007…5…21 15:44:08 苹果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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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大黑了。从天窗里看出去,夜空如洗,月是细细的一牙,周边有些亮斑闪烁如炬——看了几眼方明白是星斗,竟比闹市间大出数倍来。窗外的那片企鹅湖,不知何时已经翻了脸,水如浓稠的墨汁,在风里癫狂地泼洒,将两岸的岩石染得透黑。林涛如万仞山石倒倾下来,轰隆隆隆隆,从头顶响起,一路碾过脚底,木屋突然间变得单薄如纸笼,仿佛一捅就透。中越有些惊怵,就开了灯,从厨房里找出一把冰锥和一把牛排刀,放在随手可即之处,心想明天得去区政府打听一下买枪的手续——这样的荒郊野地,只有枪才是真胆,别的都是狗屁。
这时肚子擂鼓似的叫了起来,才想起自己连中饭也还没有吃。冰箱是空的,还没来得及去买菜。街角的那家杂货铺,恐怕已经关门。只好找出一筒路上剩下的康师傅方便面,灌了一碗热水胡乱地吃了下去,淡而无味,且是半饥半饱。便感叹再热切的理想,也是禁不起一顿饥荒的。
吃完了,出了些热汗,又记起了刚才的梦。梦里的潇潇,是他俩刚认识时的样子。那时他和潇潇都是大二的学生,同级不同系。他学文,她学理。他不懂她的课程,她也不懂他的课程,可是他们却是有话说的,因为他俩的念想是相通的。他们不知在哪一步哪一个路口上走岔了,就渐行渐远了。他们不再有话。她的念想不再是他的了,他的也不再是她的了。想起梦里潇潇说心冷的话,中越不觉得就有些戚戚然,便忍不住拿起手机给多伦多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小越。
父女两个随便聊了几句,小越就有些不耐烦起来,说爸爸我要看“寻找尼姆”呢,图书馆借的带子,明天就要还。中越问妈妈在吗?小越顿了一顿,才说妈妈在楼上,项叔叔也在——要不要叫她?中越也顿了一顿,说不用了,没什么事,就挂了。挂完了,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心想潇潇大约真是对自己彻底冷了心了,要不然怎么能这么快就和那个姓项的上楼去了呢?要知道从前的潇潇可是出名的慢性子,从第一次握手到第一次上床,竟耗费了他整整两年的时光。现在的潇潇不同了,现在的潇潇是有经历的。她的经历是他给的,他用他的锐气砂纸一样地打磨着她的疵点斑痕,使她完成了从毛糙到光润的蜕变,可是到头来享受她的成熟的却不是他。
思路朝那条死路上一走,头就惊天动地地疼了起来,太阳穴一扯一扯,像有两只螳螂在挥舞着大钳子斗法。抹了浓浓一层风油精,直辣得眼睛哗哗地流泪,才渐渐缓和些。头刚好些,手上的伤口又疼了起来。其实头疼并没有缓解,只不过手上的伤口疼得更剧烈些,就把头疼给遮盖住了。这回的疼跟白天的疼又是不同。白天的疼有点像针挑,到了这一刻,就似刀削了。削也不是痛痛快快的削,却是那种半刀半刀没扎到底就拔出来的拖泥带水的慢削。中越猜想是药性过了,就起来又服了两片镇痛药,谁知这回药却是不管用了。非但没有镇住疼,反而身子阵阵地发起冷来。
只得脱了外衣躺到床上,厚厚地盖了一层被子。被子才盖上,就压得浑身黏黏的全是冷汗。踢了被子,露出半个身子来,便又颤颤地冷。盖了又踢,踢了又盖,跟被子斗了一夜的法,辗转反侧,竟是一宿无眠。到了凌晨,刚有了些软绵的睡意,却突然听见了门外的动静。
尽管中越的眼睛一直是闭着的,中越耳朵里还藏着一副眼睛,一直警醒地一动不动地盯着门。他耳朵里的那副眼睛已经适应了暗夜的树林,所以当台阶上刚响了第一声可疑的时,他立刻就知道了那不是风,不是水,不是落叶,也不是鸟兽。那是一个人,一个已经走到了他的门前,让他毫无退路的人——他知道最近的邻居也在三五分钟的车程之外。
他轻轻地起了床,打开手机,借着荧光屏上的光亮拨好了911的号码,只要一按发送键就可以了。然后他拿起了床头柜上的那把冰锥,猫腰朝着门走去,把眼睛紧紧地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