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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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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周赧王:参见15·1注(10)。周赧王之时:指赧王五十九年(公元前256年)。
  (3)摎(li*刘):人名。秦昭王的将军。■:同“赧”。
  (4)以上事参见《史记·周本纪》、《史记·秦本纪》。
  【译文】
  传说:“秦灭掉周,周天子的九鼎归秦。”考察本来的事实。周赧王的时候,秦昭王派将军摎进攻赧王。赧王感到惶恐害怕就跑到秦国,磕头接受惩处,全部献出他的三十六座城,三万人。秦国接受了他献出的东西,放他回去。赧王死,秦王得到了珍贵的重器九鼎。像这样,九鼎就在秦国。
  【原文】
  26·31始皇二十八年(1),北游至琅邪,还过彭城(2),齐戒祷祠(3),欲出周鼎,使千人没泗水之中,求弗能得(4)。案时,昭王之后三世得始皇帝,秦无危乱之祸,鼎宜不亡,亡时殆在周。传言王赦奔秦,秦取九鼎。或时误也。传又言:“宋太丘社亡(5),鼎没水中彭城下(6)。其后二十九年,秦并天下。”若此者,鼎未入秦也。其亡,从周去矣,未为神也。
  【注释】
  (1)始皇二十八年:即公元前219年。
  (2)彭城:古县名。相传尧封彭祖于此。在今江苏省徐州市。
  (3)齐(h1i斋):通“斋”。齐戒:指在祭祀或举行典礼前整洁身心以示恭敬虔诚,包括沐浴、更衣、素食、独居等。祠:祭祀。
  (4)以上事参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5)宋:战国时宋国。都城在商丘(今河南省商丘县南)。有今河南省东部和山东、江苏、安徽等省之间的地方。太丘:宋国地名,今地无考。社:土地庙。
  (6)以上事参见《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
  【译文】
  始皇二十八年,秦始皇向北巡游到琅邪山,回来经过彭城,就斋戒祭祀祝告,想从水中找出周天子的鼎,便叫上千人下到泗水中去,找了很久没有能够得到。考察时间,秦昭王之后经过三代到始皇帝,秦国没有大的战乱灾祸,鼎应该没有丢失,要丢失时间大概在周代。流传的说法是赧王跑到秦国去,秦国得了九鼎。或许这个传说不对。又传说:“是在宋国太丘土地庙丢失的,鼎被沉入彭城下的泗水中。那之后二十九年,秦国兼并了天下。”照这样说,鼎没有在秦国。它的丢失,是随着周朝的灭亡而消失,并不是神了。
  【原文】
  26·32春秋之时,五石陨于宋(1)。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犹鼎之亡于地也。星去天不为神,鼎亡于地何能神?春秋之时(2),三山亡,犹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陨,太丘社去,皆自有为。然鼎亡,亡亦有应也。未可以亡之故,乃谓之神。如鼎与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欲辟危乱之祸乎?则更桀、纣之时矣(3)。哀乱无道,莫过桀、纣。桀、纣之时,鼎不亡去。周之衰乱,未若桀、纣。留无道之桀、纣,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4),神有知之验也。或时周亡之时,将军摎人众见鼎盗取,奸人铸烁以为他器(5),始皇求不得也。后因言有神名,则空生没于泗水之语矣。
  【注释】
  (1)以上事参见《左传·僖公十六年》。
  (2)春秋之时:本书《说日篇》作“秦之时”、《感类篇》作“秦时”;下文有“如鼎与秦三山同乎”,故疑“春秋”该作“秦”。
  (3)更:经过。
  (4)止:留。
  (5)烁:通“铄”,熔化金属。
  【译文】
  春秋的时候,五块陨石坠落在宋国。五块陨石是五颗星星。星星离开天,就像鼎在地上丢失一样。星星离开天不算神,鼎在地上丢失怎么还能成神呢?秦朝的时候,三座山消失了,就像太丘的土地庙在宋消失,五颗星星在天消失一样。三座山消失,五块陨石坠落,太丘土地庙不见,都自有原因。然则鼎丢了,丢了也有它相应的道理,不能因为丢失的缘故,就说它是神。如果鼎跟秦朝时候的三座山一同消失呢?消失就不能是神。如果它有知,想避天战乱的灾祸呢?那要经过桀、纣的时代。国家衰败混乱无道的,莫过于桀、纣。桀、纣的时候,鼎没有丢失。周朝的衰败混乱,不如桀、纣。把鼎留给无道的桀、纣,而丢失在衰亡的周朝,这样的留和去是不恰当的,也不是神有知的证明。也许正在周亡的时候,将军摎手下的人看见鼎把它偷走了,而其中奸诈的人把它冶炼铸成别的器物,所以秦始皇寻找不到。后来因此有它是神的说法,就凭空捏造出沉入泗水的话来。
  【原文】
  26·33孝文皇帝之时(1),赵人新垣平上言(2):“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于泗水,臣望东北,分阴直有金气(3),意周鼎出乎!兆见弗迎则不至(4)。”于是文帝使使治庙汾阴(5),南临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书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诈也(6),于是下平事于吏。吏治(7),诛新垣平(8)。夫言鼎在泗水中,犹新垣平诈言鼎有神气见也。
  【注释】
  (1)孝文帝:即汉文帝。
  (2)赵:指汉初分封的赵国,在今河北南部。新垣平:姓新垣,名平。汉时赵国人。
  (3)汾阴:古县名。因在汾水之南而得名。在今山西省万荣县西北宝鼎。直:通“值”,正当。
  (4)见:同“现”。
  (5)使使:派遣使臣。治:建造。
  (6)器:通“气”。下文有“犹新垣平诈言鼎有神气见”,即承此言可证。
  (7)治:处置。
  (8)以上事参见《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
  【译文】
  汉孝文皇帝的时候,赵国人新垣平对皇上说:“周天子的鼎丢在泗水中,现在黄河泛滥与泗水相通,我看东北方向,汾阴一带正有金气,估计周天子的鼎会出现!吉兆出现不去迎接那是不会得到的。”于是汉文帝派使臣在汾阴修庙,南面靠黄河,希望通过祭祀让周鼎出来。有人上书告新垣平说神气出现的事全是欺诈的,于是文帝把新垣平的案子交给了司法官吏。司法官吏定罪,杀了新垣平。说周鼎在泗水中,就像新垣平欺诈说周鼎有神气出现一样是假的。 
艺增篇第二七
  【题解】
  作者在本篇中,举出儒家经典六艺中歪曲历史,夸大事实的例子,进行驳斥,故称之为“艺增”。
  王充从《诗经》、《尚书》、《周易》、《论语》中举出八个事例,指出社会上一般人“增过其实”、“失实离本”的毛病,在儒家经典中同样是存在的。但作者有时又把文学上的夸张与有意的“失实离本”混为一谈。不过在五经定为官学,奉为圣典的年代里,王充敢于非议经艺,其精神是可贵的。
  【原文】
  27·1世俗所患(1),患言事增其实,著文垂辞(2),辞出溢其真,称美过其善,进恶没其罪(3)。何则?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4)。故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使夫纯仆之事(5),十剖百判(6);审然之语,千反万畔(7)。墨子哭于练丝(8),杨子哭于歧道(9),盖伤失本,悲离其实也。蜚流之言,百传之语,出小人之口,驰闾巷之间,其犹是也。诸子之文,笔墨之疏(10),人贤所著(11),妙思所集,宜如其实,犹或增之。傥经艺之言如其实乎(12)?言审莫过圣人,经艺万世不易,犹或出溢,增过其实,增过其实皆有事为,不妄乱误以少为多也。然而必论之者,方言经艺之增与传语异也。经增非一,略举较著,令恍惑之人,观览采择,得以开心通意,晓解觉悟。
  【注释】
  (1)患:犯病。
  (2)垂辞:指著书。
  (3)进:进谏。这里是批评的意思。没:这里是漫过,超过的意思。
  (4)用:采用。
  (5)纯朴:纯正而朴实。这里是简单的意思。
  (6)剖:分开。判:分。
  (7)畔:通“叛”,背离。
  (8)墨子哭于练丝:参见8·2注(14)。
  (9)杨子哭于歧道:参见8·2注(13)。
  (10)疏:疏通,解释。笔墨之疏:指对经书的解释。
  (11)人贤:疑“贤人”之误倒。上言“小人”,下言“圣人”,可证。
  (12)傥(t3ng倘):同“倘”。经艺:指儒家经书。
  【译文】
  一般人犯毛病,毛病在于说事情夸大事实,写文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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