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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港督府杜鹃花开得遍野漫山。
我早换上夏季衣裳,冒着重伤风的危险,偷得一些浪漫。
去年选购冬装的时候,兴致勃勃的,多么向往它们的松软厚实,一到季末,马上改爱轻俏的细麻布。
人。
人就是这样,得陇望蜀,心变得快。
工作还是那份工作,老英国人被调回祖家去——大家松一口气。
老英早年不知在本国做啥子工作(清道夫?书记?),早不可考,来到殖民地着实威风数十年,丰厚的薪水,数十名大学生被他呼来喝去,一千平方米的公家宿舍,然而他还是遗憾公司没有替他安排一个苏茜黄,于是他自己动手,但凡平头整脸的打字员,都得被他约过,有志气的自然同上司哭诉,没志气的却以为自己登龙门。
老英没有道德,得了甜头还要四处宣扬,什么露茜有臭狐,莲达爱磨牙之类,把整个办公室弄得似马戏班。
现在终于走了。
跟着那几个有靠山的女职员也自动辞职,写字楼一刹时清爽起来,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好有一比: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们几个经理买了香槟庆祝。
事后有反高潮的沉闷,天气不好是最大原因,去年春季早已有激辣辣的太阳,一身白衣,不知多么飘逸。今年细雨不绝,问你怎么穿白色的衣服?雨水和着煤烟灰落在面孔,回到办公室用纸巾抹脸,黑墨墨。
要在香港做美女单凭天赋本钱是不够的,还得要有与小都市恶劣的环境搏斗的勇气。
我渐渐丧失了这股冲劲。
这个春天,我知道会有事情发生。
每个春逃诩有。
但我没想到见梅超群会在这种情况底下。
那日倾盆大雨,我手中持伞,但是也被那种形势吓住,才早上十点多罢了,重雾中隐隐约约看到嫣红姹紫,雨像面筋似落下来,持伞的人都通湿,飞溅的雨水无处不在,我有点紧张。
这么美,这么凄迷,身边却没有一个人。
这些年来,我可不介意出丑的时候没人拉我一把。只要牙齿和血吞,谁知道我跌倒爬起过?很多事不必宣扬,过一阵子强逼自己忘记,也就没事人样。
但是此情此景这么美丽,身边少个人,却大煞风景,我不原谅命运的安排。
我呆呆的着着山坡上加纱的绿油油树木,脚变了不随意肌,不想动。
就在这个时候,身边忽然有人感慨的说,“这么大的雨。”
保养得非常好,但仍然是中年男人。
我不出声,没有搭腔,眼光仍然看向前。
只需要一眼,就知道他不是闲杂人等。居移体养移气,日子久了,耽在皇宫里,乞丐会得变王子,王子沦落在贫民窟,长远也就成为同道中人。
这个中年人一看就知道他享福不是一年两年间的事,一只鳄鱼皮公事包已用得有点残旧,西装料子名贵,裁剪合身,穿在他身上舒服熨贴。
可以猜想得到开黑色丹姆拉的司机正在不远之处等他。
发达之人通常会经过三个阶段,第一是苦苦挣扎期,第二是飞扬跋扈期,第三是炉火纯青期。
这位先生无异已经到了第三期境界。
他开始对他的名誉身份地位有点厌倦,当然不会放弃,因他是神经正常之人,不过多多少少想返璞归真,所以才站在这里与陌生女子搭讪。
不过人怎么可能走回时光隧道。
以前。
以前怎么同。
以前他没有金钱,以前他也没有肚脯。这世上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劳力与时间去寻找,太痛苦了。人生是一个悲剧。
雨渐下渐小,开始有鸟呜声,这半山一带就是有这种好处。
我撑起伞预备离开。
那边有人问:“小姐,借你的伞。”
我抬头,还是那个中年人。
我没有出声,把伞往他脑袋上移。
“谢谢。”
我朝下阿厘毕道走去,他跟着我。
我经花园道,他也跟着我。
我走到雪厂街,他还是尾随着我。
借伞。
多年以前,一个叫白素贞的女人,借了一把伞给一位男士,招来弥天大祸。
现在的女人可抬头了,你管我是不是妖精托世,总之你情我愿为上。也没有这种管闲事的人了吧。
我走进麦当奴去买汉堡包,那位仁兄居然跟着进来。
我忍不住说:“雨停了。”
“这是我的卡片,小姐。”
我说:“没有必要。”我没有伸手接。
他僵在那里,我转身走开,买了点心我站着吃起来。
他走了。
大概是第一次向陌生女人搭讪,没有经验,惨败。
我看看表,擦擦手,回写字楼。雨已经停了。
经过五光十色的窗橱,我留恋一阵,并没有太大的兴致,一件T恤二千六百元,再高薪的职业妇女,1个月穿三件T恤就白做了,有什么好看的。
我静静的回写字楼,做那些刻板的与无聊的功夫。
电话铃响个不停,听完一个又一个。
我取起话筒时发觉右手臂酸软。
“古夏竹小姐。”一位男士。
“我是,哪一位?”
“我叫梅超群。”
“梅先生,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问。
我有点不耐烦,“梅先生?”
“我想,“他开口,“我想报你借伞之恩。”
我呆了很久很久,我的天,我终于弄清楚他是谁了,但是这么文艺腔,肉麻兮兮的,叫我受不了。
“梅先生,”我安抚他的神经,“萍水相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你是怎么找到我电话的?”
“我叫司机钉着你,尾随你进公司,然后问接待员:刚才那位小姐是谁?”
“为什么费这么大劲?”我问:“因为我长得像你少年时代的女朋友?”
他不出声。
梅超群?没听说过。这城里的亿万富翁不胜枚举,谁耐烦一一记清他们的面孔名字。
下班,照例像被炸弹炸过。
买了鲔鱼寿司饭盒回家吃。
有一个中年男人要报我恩。
我又不敢轻举妄动,唉。
小祝打电话来,我嚷:“你行行好,把我带出来走动走动,我闷到抽筋。”还矜持干什么鬼,且顾眼下。
“我就是要提携你。”他神气的说。
“提吧提吧,到什么地方去?”
“我与莉莉与朋友约好了跳舞”
“跳舞?咦——免费给人搂搂抱抱。”
“又来了!”
“我去到,光坐在那里,可以吗?”
“那你去干么呢?”小祝问。
我说:“我闷。”
“活该你闷死。”
“你们开车来接我,我决定出来。”
小祝两夫妇真是没话说,开车来接了我出去。
我这个人是该死,到了的士高便闷闷不乐,他们还替我找了个男伴,是个年轻的留学生,蛮可爱的,才去了纽约四年,明明是香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忽然说广东话就不准了,s音全部变sH,时常问我:“对了……这个怎么说?”
我觉得很闷。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女人要喜欢徐少强。
我用手摸着下巴,累得慌。
我同他们说:“我上洗手间。”
“喂你”小祝想阻止我。
我已经站起来。
我并没有打算再回去,我嚼口香糖,穿着跳舞裙子,拿着一罐可乐,坐在街边看霓虹。
有辆黑色的大房车经过,忽然又倒车,缓缓停在我面前。我睁大眼。
呀,是那个中年人。
他也瞪大眼,“是古小姐?”
我点点头。
“你怎么搞成这样子?白天你多么斯文正经。”
“两面人,”我边嚼糖边说:“我是两面人,白天那份工作仅够糊口。现在我出来找外快。”
司机下来开门……
“上车来。”他说:“别坐在路边,快要下雨了。”
我摇摇头,“太危险,小妹不是不谙世事的低能儿。”
“你胡说什么呢?我女儿还比你大呢。”他说。
“咦,”我说:“不久之前,彷佛还有人说要报恩。”
在黑暗中,我都看得出他忽然涨红了面孔。
“上车来吧,我送你回家。”他说。
可以猜想他当初的勇气已经消失,不过仍然落落大方。
我扔掉可乐罐子,跟着他上车,说出地址。
司机与后座闻有一块玻璃隔开。
我问:“你的女儿比我大?”
“廿四岁了。”
我说:“不比我大,我廿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