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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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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头有脸的人家的儿子,要知道说成强奸、轮奸,这是要掉脑袋的事呵!如果人家儿子因为你的女儿招了,真的掉了脑袋,这就结下大仇了,日后咋能放过你。儿子犯了法,老子该咋工作还咋工作。说不定还显要哩。就说某检察长吧,老检察长年纪大了,眼看就要离休,副字马上就变成正字了。你呢?农民还是农民。过去叫社员,现在叫村民。人生在世谁知道啥时候碰个什么事儿呢?一旦咱家有了个事儿,还用作恶报复你?不替你说话就够你吃喝了。某检察长说了,那么多孩子哩,只要说和他的孩子没有事儿,一切都好说。别看眼下风头这么紧,一阵风就过了。等过去了他要给你交朋友,还可给你兄弟找工作。人家是什么人,咱是什么人,拔根汗毛也比你腰粗呵。你得好好想想这事儿,动员动员你女儿,已经说了的也可以推翻。那人走后他父母就要她翻供。她说已经在材料上签了字,她父亲就骂她打她,并逼着让喝农药,还要用绳子勒死她。第二天又来了个女干部,是她嫂子的拐弯亲戚,要单独和她坐坐。这个女干部说,某检察长说了,只要把说他儿子的事推翻了,事情过去后保证给她张城市户口还保证给她安排个好工作。还说,你这是坏事变好事了,一个农村姑娘能转成城市户口,安排个好工作,还愁找不下个好对象?这可是你一辈子的事儿。这事儿碰到谁头上都会照人家说的去办,除非是个傻子,你可要能掂出哪轻哪重。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8)
  
  女干部走后,她就产生了要翻供的念头。后来又来了几个人,有人大主任说的,有法院副院长说的,反正话不一样,内容都差不多,都是让推翻告自己儿子的事。她想来想去干脆全推翻了,看他们怎么办。    
  另一个女子交代说:她回到家里没几天,人大主任托他父亲认识的一个干部来家提亲。说孩子们年轻不懂事,弄下了这事,闹得两家的大人脸上都不好看。现在既然生米已做成熟饭,某主任的意思干脆叫两个孩子订了亲,把日子说得靠前点。这不就成了恋爱中发生的事吗?这事也不能说对,但至少不犯法。他父亲正为这事生气,不吃不喝成天睡不起来,听这人一说,觉得这还是条路。她呢?问题交代了,当了个受害者,放回来了。但这种事情,受害不受害,以后谁还要你呢?现在人家上门提亲,咱还有什么说头,就同意了。那个干部最后说得赶快给公安局写个材料,交代和某主任的儿子是恋爱关系。这样才能把他解脱。最后人家还放下200块钱,算是订婚礼,说等风不紧了再请客。    
  我不愿把此稿的篇幅搞得太长,两个女子的交代,就此打住。其实她们的交代材料还长,还有打她们的人,我实在不想再说了。两个女子碰了下头,各自诉说了情况,便统一口径,联名翻供,把原来交代的材料全推翻了。    
  当问到她们逃跑的情况时,她们说那天晚上有人给她们通信儿,说翻了,明天早上要抓她们,要她们出去躲一阵。某主任让送信人捎来100元钱和60斤粮票;某检察长不仅通了信,给了钱,还提供了去处。    
  我让人把审问笔录复制了一份锁入我的抽屉,原件存入卷中,安排三人小组保密,不准外传。    
  按说这些人的活动,已超出了法律范围,其本身已经触及了法律,构成了包庇罪和袒护罪。将他们绳之以法,是完全够格的了。但我没有那样做,也不打算那样做,因为考虑到亲生儿子犯罪,爹娘老子为其开脱、活动,是情理之中的事。常言道:“孩子看见自己的好,庄稼看见别人的好。”这是人的天性。至于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权当他们没有掌握好或对法律不熟,先作错误看待。也考虑到处理了儿子,再治老子的罪,一下就是一大片。而且一下处理这么多显要人物,对稳定大局,开展工作绝对不利。但这有个限度,那就是儿子非判不行,看老子跳不跳出来。如果不跳出来,事后批评、教育算了。如果谁敢跳出来,那就按法律行事,绝不手软。打定这个主意,我便召集了“严打”总指挥部会议。全体常委都参加。    
  两个女子被抓,而且寄押到洪洞县,审问的情况谁也摸不着壶把。会议开始一片沉默,谁也不知该说啥了。我只得有分寸地通报了情况,说两个女子交代原诉材料全部有效,撤诉事出有因,全部无效,请求收回。至于撤诉原因,与本案无关,暂时无需给大家讲,请按本案事实讨论,提出意见。又是一阵沉默。“被告翻供怎么办?”法院的人提出了问题。    
  “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只要证据确凿,他不承认也能判。”这是公安局的意见。    
  “原告撤诉在先,被告翻供在后,肯定是串了供。现在原告说撤诉无效,被告是否还翻供?”政法委书记这样说。    
  “这案子翻来复去,越搞越复杂了。听说有几家在临汾请了律师,可得慎重点。”说这话的是妇联主任。    
  “我看这个案子材料充足,证据确凿,早就能判了,还不是拖出的麻烦?只要原告不撤诉了,被告承认不承认都能判。”检察院参加三人小组的同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他是三人小组的成员,可能我说的暂时不便讲的事情,他都了解,此次讨论的意见就集中在他这意见上,最后一致决定由法院做好准备,出示布告公开审理。    
  开庭前两天的晚上,县长老王电话里说,临汾来了两个律师,同他是熟人,让给我传个话。他们看了案卷,调查了被告,说这案子开庭有问题。一旦开庭若律师把检察院辩住了,怕不好下台。并说人家律师也是好心,怕我刚来不久,出了这样的问题,以后不好工作。我让王县长代我谢谢那两位律师的关照,并转告我对律师辩护的看法。他们受人聘请,应在法庭上依法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看来是为当事人辩护,实际是为法律辩护。只有通过律师的辩护,才能使法律更加公正。请他们不要受任何影响,尽可能施展他们的辩才。最后让王县长送走律师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王县长比我还迟来两个月,一来就忙上了全县的经济工作。这些事情我没有怎么打扰他,怕分散他的精力。等他来了,我让他看了锁在我抽屉里的材料。他大吃一惊,这个从地区水利局下来的业务干部,平时内秀得像个大姑娘,这回竟然拍案而起,说这伙王八蛋,坏透了,坏透了,怎么能干出这种卑鄙事来!我讲出了我的本意,他也表示同意,而且说你越不公开,他们心里越发毛,以后敢捣蛋,新老账一起算。我请他如有兴趣,同我一起去听审,轻松一下脑子。他说有几件事正咬手着哩,不去了。    
  开庭这天人来得很多,法庭里坐不下,外边还站了不少人,听着喇叭。我去了坐在旁听席的后边。法庭调查时,几个罪犯全都对此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怪不怪呢?一点也不怪,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律师前天去监所接触他们时,他们一个个对所犯罪行为矢口否认。怎么今天就供认不讳了呢?这就是本县的县情嘛。“严打”指挥部开会的消息,通过他们的渠道传了进去,他们再要顽抗岂不成了怪事?那他们的老子在汾西这么多年的官儿不白当了?    
  可怜的是那两位远道而来的律师,他们翻阅了案卷,调查了罪犯,查阅了法律依据,辛辛苦苦写好的辩护词,被罪犯们问一声答一声“是”,搞得一句也没用了。临到法庭辩论时,审判长宣布由被告的律师开始辩护。其中一位律师站起来说:“被告×××等,对律师隐瞒案情,不讲真话,本律师拒绝为他们辩护。”说罢夹起公文包,拂袖而去。另一位律师亦说:“律师辩护的依据是案情,是事实,是法律。被告对律师说了假话,本律师无法对他辩护。”说完也退了席。两位律师的表现,引起了阵阵掌声。他们路过我的座位时,看得出他们很不是滋味。我马上告诉坐在身旁的通讯员,让他把两位律师护送到王县长家里,告诉王县长要注意他们的安全。    
  宣判后,法庭内外掌声雷动,还有人带头喊了口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是我自吹料事如神,而是对这些人太了解了。果然不出所料,宣判后那位副检察长大发雷霆,痛骂两位律师:“老子花了一百多块钱,雇你们来辩护,你们连个屁都没放就滚蛋了。老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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